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亚康
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康股份”或“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机
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
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证监许可〔2023〕222 号)核准,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1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261.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
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26,100.00 万元。扣除本次发行应支付的相关发行费用
合计人民币 10,437,377.35 元(不含税)后,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023]第 1-00016 号”《验证报告》。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京中关村支行、国投证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
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
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金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号 投资金额 额
系(东数西算)支撑服务体
系建设项目
合计 26,529.10 26,100.00 25,056.26
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
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进度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合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
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 5,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择机、分阶段购
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产品,
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方式
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结构性存款、
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产品。
在投资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决策权并签
署相关法律文件,其权限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发行主体、确定投资金额、选
择投资产品品种、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四)投资期限
上述投资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单个产品或存款的投资
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含)。
(五)资金来源
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
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将资金用
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
产品等。
(二)公司财务部门建立投资明细账,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
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
投资风险。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
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的检查,并根据谨慎原则,合
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
(五)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投资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在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不会影响公司运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
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
资回报。
六、审议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
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 5,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结构性存
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
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
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5,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
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5,000万元(含本数)进
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许琰婕 乔 岩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