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润光学: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8-09 19:5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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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307             证券简称:中润光学      公告编号:2024-028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24 年 8 月 21 日至 2024 年 8 月 22 日(上午
?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
权利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并按照嘉兴中
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
朱朝晖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朱朝晖女士,其基本情况如
下:
    朱朝晖女士,1970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管理科学
与工程专业博士,注册会计师,教授。
会计系助教、讲师、副教授,浙江工商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教授。2013 年 5
月至 2019 年 12 月任浙江工商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2020 年 1 月至今任浙江工
商大学教授。2020 年 10 月至今任中润光学独立董事。
  征集人承诺不存在《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不得作为征集人公开征集投票
权的情形,并在征集日至行权日期间将持续符合作为征集人的条件。本次征集行
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
陈述。征集人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不会违反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或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以及与本
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二)征集人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9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
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且对与公司实施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
次激励计划”)相关的《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
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三项议案均投
了同意票。
  征集人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有利于对核心人才形
成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
本次激励计划所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成为限
制性股权激励对象的条件。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
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
  (二)会议召开地点
  嘉兴市秀洲区高照街道陶泾路 188 号会议室
  (三)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征集方案
  (一)征集对象
  截至 2024 年 8 月 20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
  (三)征集方式
  采用公开方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
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
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交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
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自然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
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
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
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的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
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
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收件地址: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高照街道陶泾路 383 号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收件人:张杰、沈丽燕
  邮政编码:314031
  联系电话:0573-82229910
  传真号码:0573-82229909
  电子信箱:zmax@zmax-optec.com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
人。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
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
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
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
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效;
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六)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
理:
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
权委托自动失效;
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
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
止之前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
有效的授权委托;
意”、“反对”或“弃权”中选择一项并打“√”,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
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七)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
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
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
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
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特此公告。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征集人:朱朝晖
附件: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
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
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朱朝晖女士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公司
表决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注:委托人应当就每一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具体授权以对应格内“√”为准,三
个投票选项中只能选其一,选择超过一项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
事项投弃权票。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签署日期:年   月    日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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