劲拓股份: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8-09 19:3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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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00     证券简称:劲拓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5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十四次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8 日上午 10 时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
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水田社区祝龙田北路 8 号劲拓高新技术中心(劲拓光电产
业园)研发中心 15 楼第一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7 月 29 日以通讯
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思远(Wu Siyuan)
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其中吴思远(Wu Siyuan)先
生、林挺宇(Lin Tingyu)先生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出席会议。公司全部监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全部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了公司编制的《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一致认为
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半年度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议,3 名委员均对本议案发表了同
意意见;监事会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同意意见。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24 年半年度
报告》及《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等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及《公司章程》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制定了《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
划》。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专门审议,3 名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
意意见;监事会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同意意见。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综合考虑外部宏观经济及资本市场环境,本着自身“深耕实业,给股东
实在的回报”的价值导向,为积极响应《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
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4〕10 号)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提
高分红水平、提升投资者回报水平,增强投资者获得感,提升投资者认同感,提
振投资者信心;在公司确有余力的情况下,经董事会决议拟实施 2024 年中期现
金分红方案。
  公司拟定的 2024 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为:以 2024 年 6 月 30 日的总股本
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92,197,804.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转增股本。
如在中期现金分红方案披露之日起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
变动的,拟以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专门审议,3 名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
意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议,3 名委员均对本议案发表
了同意意见;监事会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同意意见。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 2024 年中
期现金分红方案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更好地规范公司治理运作、提高运作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
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制度修订对照表
(2024 年 8 月)》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
理制度(2024 年 8 月)》等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更好地规范公司治理运作、提高运作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等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制度修订对照表
(2024 年 8 月)》及《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4 年 8 月)》等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定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星期一)下午 14:50 在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
水田社区祝龙田北路 8 号劲拓高新技术中心(劲拓光电产业园)研发中心 15 楼
第一会议室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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