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芯科技: 南芯科技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8-08 21:0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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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484      证券简称:南芯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5
          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7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
民币 210,000,000.00 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9.30%。
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
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
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3 年 2 月 21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南芯
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365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6,353.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
币 39.9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54,056.47 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其中
超募资金 716,842,301.69 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
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3]230Z0068 号)。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
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由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
行费用后将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投入金额
       高性能充电管理和电池管理芯片
       研发和产业化项目
       高集成度 AC-DC 芯片组研发和
       产业化项目
           合计              165,799.48   165,799.48
 (二)前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5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210,000,000.00 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
金总额的比例为 29.30%。具体内容详见于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06)。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金额为 716,842,301.69 元,本次拟用于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 210,000,000.00 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9.30%。公
司最近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
额的 30%,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
的有关规定的情况。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和承诺
  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
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满足公司
流动资金需求,能够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
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承诺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将
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承诺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
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
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7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210,000,000.00 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
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9.30%。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审议后方可实施。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审议程序
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
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所述,我
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210,000,000.00 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
项。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
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审议批准,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的要求,保
荐机构同意南芯科技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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