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08 证券简称:开普检测 公告编号:2024-028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8 日在河南省许昌市尚德路 17 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
通讯方式由监事会主席刘雪莲女士主持召开。通知于 2024 年 8 月 1 日以电子邮
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应出席会议监事 3 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3 人(其中
陈明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
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26),以及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
合规性、合理性,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
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