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国际实业 股票代码:000159 编号:2024-64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第三次临时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8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冯建
方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 7 名,实际参会董事 7 名,分别是
董事长冯建方、董事汤小龙、沈永、冯宪志,独立董事董运彦、汤先
国、徐辉。会议召开的程序、参加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经与会人员认真审议,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
关规定,公司逐项对照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在对公
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认真自查论证的基础上,董事会一致认为
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具备实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的资格。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的议案》
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
简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的议案。由于本议案内容涉及关
联交易事项,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涉及本议案的关联董事
冯建方、冯宪志回避表决。
逐项审议如下议案:
(一)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冯建方、
冯宪志回避表决。
(二)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公
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冯建方、
冯宪志回避表决。
(三)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江苏融能投资
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融能”),认购方式为现金认购。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冯建方、
冯宪志回避表决。
(四)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即 2024 年 8 月 9 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的发行价格为 4.61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股票交易总量)。
如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价格
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
现金股利为 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 N。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冯建方、
冯宪志回避表决。
(五)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不超过 144,205,797 股(含本
数),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
监会核准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因送股、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增发新股、配股或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等导致股本总额发生
变动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在
上述范围内,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冯建方、
冯宪志回避表决。
(六)限售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票自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
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有关规定执行。若前述限售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或
监管要求不相符,发行对象同意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或
监管要求对上述限售期进行相应调整并配合予以执行。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结束后,发行对象所取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
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冯建方、
冯宪志回避表决。
(七)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冯建方、
冯宪志回避表决。
(八)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
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冯建方、
冯宪志回避表决。
(九)募集资金投向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计划
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冯建方、
冯宪志回避表决。
(十)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十二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冯建方、
冯宪志回避表决。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和中国证
监会的核准后方可实施,并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
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冯建方、
冯宪志回避表决。
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
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冯建方、
冯宪志回避表决。
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
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
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冯建方、
冯宪志回避表决。
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说明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
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报告的说明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约收购义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
于同意江苏融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免于履行要约收购义务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冯建方、
冯宪志回避表决。
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
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
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协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
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之股份认购协议>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冯建方、
冯宪志回避表决。
事项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
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冯建方、
冯宪志回避表决。
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
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顺利进行,需提请股
东大会批准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相关的一切具体
事宜,包括:
(1)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
视市场条件变化、政策调整或监管部门和交易所意见等具体情况,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具体方案,
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募集资金
使用、具体认购办法等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有关的一切事项。
(2)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或相关监管部
门的要求而修改方案;根据监管部门的具体要求,对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方案以及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进行完善和相应调
整(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
的事项除外)。
(3)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中介机构,签署与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协议、
保荐协议、聘请中介机构协议,并决定向各中介机构支付报酬等。
(4)根据有关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授
权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包括但不限于:
根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实
施情况、实际进度及实际募集资金额,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事宜;指定或设立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
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签署、修改及执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的重大合同、协议和文件资料。在遵守相关
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如国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监管
部门有新的要求或者市场情况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之外,根据国家规定以及
监管部门的要求(包括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申请的审核反馈意见)
和市场情况对募集资金投向进行调整。
(5)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申报和实施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事宜向有关政府机构、监管机构和证券交易所、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批准、
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相关的所有必要文件。
(6)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办理股份认购、股份登记、
股份锁定及上市等有关事宜。
(7)根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际结果,增加公司注册
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有关备案手续等
相关事宜。
(8)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办理与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有关的所有其他具体事宜。
(9)在获得股东大会上述授权后,根据具体情况授权董事会或
转授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办理上述事宜。
上述第(6)、(7)项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相关事
项存续期内有效,其他各项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十二个月
内有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
于暂不召开股东大会审议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
项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