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47 证券简称:盐津铺子 公告编号:2024-062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为基数。
回购股份的基数发生变化的,维持每股分派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8日召开的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4年半年度合并报表
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19,388,863.24元。其中:母公司可供股东分
配的利润400,083,786.24元。
基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情况以及良好的发展前景,为积极回报广大股东,
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
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为基数,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向全体股东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份回购证券专用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1,050 股,按
照公司目前总股本 274,389,759 股扣减 1,050 股后 274,388,709 股测算,预计派发
现金红利人民币 164,633,225.40 元(含税),占 2024 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51.55%。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1,050 股,不参与本次利润
分配。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股
份回购、股权激励对象行权、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
变化的,公司将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金额。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
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
《公司关于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
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的发展阶段、财务状况、未来业务发展资金需求、资本性支
出计划和投资者利益等多方面因素,不会对公司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
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同时,此次半年度分红也是为了推动落实“质量回
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落地,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切实保护广大
投资者利益。
综上所述,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相关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以 7 票通过
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
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关于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回报规
划》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的发展阶段、财务状况、
未来业务发展资金需求、资本性支出计划和投资者利益等多方面因素,不会对公
司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同时,此次半年
度分红也是为了推动落实“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落地,与全体股东共享
公司经营发展成果,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
因此,同意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
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关于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回报规
划》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的发展阶段、财务状况、
未来业务发展资金需求、资本性支出计划和投资者利益等多方面因素,不会对公
司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同时,此次半年
度分红也是为了推动落实“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落地,与全体股东共享
公司经营发展成果,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
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