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联泓新科 证券代码:003022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滕州市木石镇驻地(木石工业园区))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二〇二四年八月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
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
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本公司的盈利
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
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
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本公司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证券依法发
行后因本公司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示投资者对下列重大事项给予充分关注,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有
关风险因素的章节。
一、关于本次发行方案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本次发行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二、关于本次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
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资产管
理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机构投资者、自然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
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通过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
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协商确定。若国
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
整。
三、关于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期
首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
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
易总量)。若在该 20 个交易日内发生因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
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如公司 A 股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
权人士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
对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定价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四、关于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不超过 267,113,600 股(含本数),未超过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公司总股本的 20%,且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02,000 万元(含本
数),并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同意注册文件为准。在前述范围内,
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获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由公司董事
会及其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规定并根据竞
价结果协商确定。
若公司在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权
事项以及回购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本次发行股票数量
的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若本次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届时将相应调整。
五、关于本次募集资金金额及投向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 202,000 万元(含本数),扣除
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额
合计 1,250,000.00 202,000.00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若实际募集资金金额(扣除发行费用后)
低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按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以及资金需求等实际
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
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
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六、关于本次发行的限售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
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相关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本次发行对象所
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所衍
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
规定执行。
七、关于相关主体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作出的承诺
为确保公司本次发行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维护公司及全
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
发〔2014〕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
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及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
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
(中国证监会〔2015〕31 号)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控股股东唯一股东对公
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作出了承诺,具体情况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八
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之“六、发行人董事会声明”。
八、特别风险提示
董事会特别提醒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第七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
素”有关内容,注意投资风险。其中,特别提醒投资者应注意以下风险: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风险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市场环境、技术发展趋势等因
素做出的,投资项目经过了慎重、充分的可行性研究论证。但是,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仍可能受到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市场环境及竞争格局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如果这些因
素发生不利变化,或者出现公司未能按项目进度安排及时足额筹集项目所需资金、募投
项目用地的取得进展晚于预期、新技术开发进度不达预期、研发遭遇技术瓶颈等不利情
况,可能会导致项目延期或收益不达预期。具体而言:
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是在项目逐年达产且产能全部消化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市场
供需、经济环境、行业趋势等因素进行合理预计。考虑到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及实施周期
较长,在项目实施及后期经营的过程中,如果出现产业政策或市场环境发生不利变化、
竞争加剧或需求减弱导致产品价格下行或销量不及预期、原材料价格上涨等情况,从而
影响本次募投项目毛利率等指标,则募投项目最终实现的投资效益可能与公司预估存在
差距,导致短期内无法盈利或效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虽然公司已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分析论证,但如果项目建成投产后,
国家产业政策、市场环境发生了较大不利变化、市场需求增速低于预期,或者市场开拓
效果未达预期、公司产品性能不能完全满足客户需求,公司将面临新增产能不能被及时
消化或产能过剩的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投资规模较大,且主要为资本性支出,项目完成建设后折旧摊销费用
将相应增加,本次募投项目、现有在建工程转固后新增折旧摊销及现有折旧摊销占公司
净利润的比例可能较大。如果未来行业或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募投项目实际效
益低于预期水平,则募投项目及在建工程新增折旧摊销及现有折旧摊销费用可能对公司
未来的盈利情况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相关产品未来若出现技术迭代更新,如果公司不能紧跟技术发展趋势、
产品性能无法满足客户需求,可能将导致公司产品销量与毛利率下降的风险。此外,本
次募投项目 PPC 产品拟进行合作开发,若出现技术开发进度不达预期、研发遭遇技术
瓶颈等情况,可能对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带来不利影响。本次募投项目中 EVA 项目、PO
项目及甲醇制烯烃装置使用第三方授权技术,若授权方未按照约定履行技术授权协议或
双方在协议履行方面产生争议,且公司无法在合理期限内自行开发或找到其他授权商,
可能对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带来不利影响。
(二)原材料与产品价格波动风险
原材料和产品价格的波动将直接影响公司的毛利率水平。若未来主要原材料和产品
价格出现大幅波动,如果公司在原材料采购节奏、销售产品定价、库存成本控制等方面
未能有效应对,公司将面临毛利率和经营业绩波动的风险。
尤其是,受益于下游光伏行业需求旺盛,2021 年至 2023 年二季度,公司 EVA 产
品价格显著提升,2023 年二季度至 2024 年二季度,受宏观环境及下游光伏行业供需关
系波动影响,EVA 产品价格下滑。若未来 EVA 等产品出现下游行业需求下降或市场竞
争加剧等情况,且公司不能及时、有效传导价格波动,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
响。
(三)行业竞争风险
公司所处的先进高分子材料和特种材料行业属于资本及技术密集型产业,具有较强
的进入壁垒,但未来仍将面临新进入市场者以及现有竞争对手的挑战。如不能持续保持
行业领先,会面临一定的竞争压力。
(四)安全生产、危化品管理及环保风险
化工新材料行业具有生产工序复杂、工艺条件严格的特点,对安全稳定运行的要求
越来越高。如公司因设备故障、操作不当、不可抗力等原因而发生意外事故,可能将对
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负面影响。
新材料行业对环保要求较高,如果国家进一步提高环保标准和规范,公司需要同步
加大环保投入,导致生产经营成本提高,可能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如果环保设施运转
发生故障且未能合理处置,可能导致发生环境污染事件。同时,公司募投项目主要产品
中 PO、现有主要产品中 EO 属于“双高”产品,且尽管公司现有及募投项目的主要产
品未列入山东“两高”名录,但公司所处行业为高耗能行业,如果未来国家或地方有关
部门的环保要求进一步提升,可能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五)宏观经济风险
国际政治经济形势复杂多变,宏观经济面临较强的不确定性,特别是国际政治经济
格局变化、产业结构转型升级调整、供应链格局重塑等,可能会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一
定的风险。
(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的相关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案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对于
能否通过深交所的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文件,以及最终取得中国证监会同
意注册文件的时间等,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数量、拟募集资金量较大,且发行结果将受到证券市场整体情
况、公司股票价格走势、投资者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的认可程度等多种内外因素
的影响。因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存在不能足额募集资金的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后,公司的股本及净资产均将有一定幅度增长。由于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建设实施和产生效益需要一定时间,公司净利润的增长在短期内可能无法与
公司股本及净资产增长保持同步,本次募投项目新增折旧及摊销费用可能将对公司短期
经营业绩造成一定的压力,本次发行可能会导致公司的即期回报在短期内有所摊薄,公
司或面临因项目实际业绩不达预期及新增大额折旧摊销费用而导致利润下滑的风险。
公司股票价格的波动不仅取决于公司的经营状况,同样也受到全球宏观经济政策调
整、国内外政治形势、经济周期波动、通货膨胀、股票市场的投机行为、重大自然灾害
的发生、投资者心理预期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因此公司股票价格存在不确定性风险,从
而给投资者带来投资收益的不确定性。
目 录
三、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从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可
一、对公司核心竞争力、经营稳定性及未来发展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81
第一节 释 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一般释义
发行人、公司、联泓新科 指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泓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联泓控股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
联泓集团 指
控股股东
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其前身系联想控股有限公司,系发行人
联想控股 指
控股股东的唯一股东
中国科学院控股有限公司,曾用名“中国科学院国有资产经营有
国科控股 指
限责任公司”
恒邦投资 指 杭州恒邦投资有限公司,曾用名“嘉兴市恒邦投资有限公司”
滕州联泓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西藏联泓盛
联泓盛 指
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滕州联泓兴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西藏联泓兴
联泓兴 指
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滕州联泓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西藏联泓锦
联泓锦 指
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华宇同方 指 山东华宇同方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北京华宇 指 北京华宇同方化工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联泓格润 指 联泓格润(山东)新材料有限公司
卓创资讯 指 山东卓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金联创 指 金联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中金公司/保荐人/保荐机构/
指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信永中和 指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报告期/最近三年及一期 指 2021年、2022年、2023年及2024年1-6月
A股 指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指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行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
票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
本募集说明书 指
明书》
元 指 人民币元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科学技术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生态环境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应急管理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自然资源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名录
《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
》中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
“双高” 指
名录、
“高污染”名录及“高环境风险”名录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专业释义
DMTO 指 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的甲醇制烯烃专利专有技术
PP 指 聚丙烯
EVA 指 乙烯-醋酸乙烯共聚物
VA 指 醋酸乙烯
EO 指 环氧乙烷
EOD 指 环氧乙烷衍生物
PO 指 环氧丙烷
PPC 指 聚碳酸亚丙酯
PLA 指 聚乳酸
本募集说明书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
务数据和根据该类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
本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存在差异,这些差异
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二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中文名称: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Levima Advanced Materials Corporation
注册地址:滕州市木石镇驻地(木石工业园区)
通讯地址:滕州市木石镇驻地(木石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郑月明
注册资本:133,556.80 万元
成立日期:2009 年 5 月 21 日
邮政编码:277500
电话号码:010-62509606
传真号码:010-62509250
互联网网址:http://www.levima.cn
电子信箱:levima@levima.cn
股票简称:联泓新科
股票代码:003022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交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481689467363U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专用化
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新材料技术研
发;仓储设备租赁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技
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
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公司股权结构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 500 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中证光伏产业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弘中证光伏产业
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合计 1,114,816,240 83.47%
(二)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联泓集团为发行人控股股东,持有发行人 691,392,000 股,
占发行人总股本的 51.77%。联泓集团的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 联泓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593846502N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西藏自治区山南市乃东区湖北大道南延伸线东侧、和平南路南北两侧贡康
注册地址
小区金包银项目 2 栋 1 单元三楼 302-2 号
法定代表人 郑月明
注册资本 230,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2 年 4 月 12 日
营业期限 2012 年 4 月 12 日至 2062 年 4 月 11 日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化
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会议及展览服务;物业管理;机械设备
经营范围 租赁;谷物种植;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
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
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自主开展法律法规未禁止、限制的经营活动)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控股股东联泓集团的股权结构具体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合计 230,000 100%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联泓集团总资产为 1,953,788.23 万元,净资产为
表口径,且未经审计。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联泓集团持有公司 51.77%的股份,系发行人的控股股东。
联想控股系联泓集团的唯一股东,鉴于其股权分布相对均衡,无单一股东持有或控制联
想控股 50%以上的股份,股东之间无一致行动安排或其他类似安排,不存在董事会由单
一股东或多名股东联合控制的情况,因此发行人没有实际控制人。
三、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一)行业管理体制及政策法规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 EVA、PP
专用料业务属于 C2651 初级形态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包括通用塑料、工程塑料、功
能高分子塑料的制造),公司 EO 及 EOD 业务属于 C2669 其他专用化学产品制造。
主要产品 门类 大类 小类
EVA
C26 化学原料 C2651 初级形态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
PP 专用料 C 制造业 和化学制品制
造业
EO 及 EOD C2669 其他专用化学产品制造
公司所处的先进高分子材料行业和特种材料行业均属于市场化程度较高的行业,政
府主管部门制定并依照国家产业政策对行业进行宏观调控,行业协会进行自律管理,行
业内各企业的业务管理和生产经营按照市场化的方式进行。具体行业管理体制如下:
性质 机构名称 具体职能
发改委 对行业发展进行宏观管理,负责制定产业政策,指导技术升级。
承担行业行政管理职能,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工业行业规划、产业政策
工业和信息化部
行政管 和标准,监测工业行业日常运行,推动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
理部门 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统一登记市场主体并建立信息公示和共享机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 制,组织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承担反垄断统一执法,规范和维护市
总局 场秩序,组织实施质量强国战略,负责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食品安全、
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统一管理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工作等。
是石油和化工行业具有服务和一定管理职能的全国性、综合性社会中介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
组织,承担化工行业引导和服务职能,包括行业发展研究,行业统计调
业联合会
查,修订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等。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
贯彻国家产业政策,参与行业管理,开展行业自律,维护行业合法权益,
业联合会化工新材
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料专业委员会
参与行业管理、制订产业政策、中长期发展规划、技术经济法规及产品
中国化工学会化工 质量标准、生产批准证书的审核,组织本行业调查研究,掌握国内外技
新材料专业委员会 术发展动向和市场动态,协调新材料产品价格,反映行业情况与困难,
提出有关政策建议等。
行业自 参与行业管理、制订产业政策、中长期发展规划、技术经济法规及产品
律组织 中国化工学会精细 质量标准、生产批准证书的审核,组织本行业调查研究,掌握国内外技
化工委员会 术发展动向和市场动态,协调化工产品价格,反映行业情况与困难,提
出有关政策建议等。
反映行业愿望,研究行业发展方向,编制行业发展规划,协调行业内外
中国塑料加工工业 关系;代表会员权益,向政府反映行业的意见和要求;组织技术交流和
协会 培训,参与质量管理监督,承担技术咨询;实行行业指导,促进产业发
展,维护产业安全。
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贯彻国家发展涂料、颜料工业的方针,推动
中国涂料工业协会
涂料、颜料工业技术和管理的现代化,促进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
中国电子材料行业 开展行业经济发展调研、行业统计、参与制定行业规划、加强行业自律、
协会 参与制定与修订国家标准与行业标准等。
先进高分子材料行业和特种材料行业在生产过程中需遵守的法律法规如下:
时间 文件名称 发文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2023 修
订)》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
院办公厅
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总局
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总局
《清洁生产标准-基本化学原料制造业(环氧乙烷/乙二醇)》
(HJ/T 190-2006)
EVA、PP 专用料所属的先进高分子材料行业和 EO 及 EOD 所属的特种材料行业均
属于化工新材料领域下的具体分支,针对化工新材料领域,国家和地方出台了一系列政
策,大力推动该领域健康、规范及可持续发展,具体情况如下表:
时间 颁发机构 文件名称 摘要
工业和信息化部 推进传统产业延链。推动传统产业以产业链高端化
、发改委、财政 《精细化工产业创新 延伸为重点发展精细化工,打造专业化、精细化、
部、生态环境部 发展实施方案(2024— 特色化、新颖化的产品体系,提升产品附加值,增
、农业农村部 2027 年)》 强核心竞争力。推动技术改造。动态更新石化化工
时间 颁发机构 文件名称 摘要
国工程院、国家 后产能。
能源局
加快首批次推广应用。首批次新材料是指国内实现
原始创新或显著技术突破,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进
入市场初期尚未形成规模化应用和竞争优势的新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
材料产品。
政部 金融监管总局关
工业和信息化 重点支持国家战略领域。聚焦制造业重点产业链创
部、财政部、金 新成果,聚焦国家重大战略发展需求,聚焦国家重
融监管总局 大项目建设需要,以《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
批次新材料保险补偿
政策的意见》
品为基础,重点支持国家战略且质量风险大的领
域,动态调整支持范围、补助额度和补贴比例。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化工企业生产过程异常工况
安全风险管控,提高异常工况安全处置意识和能
《化工企业生产过程 力,指导企业科学稳妥应对,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
应急管理部 异常工况安全处置准 事故,制定本准则。本准则适用于化工企业生产运
则(试行)》 行阶段的装置开停车、非计划检维修、操作参数异
常、非正常操作或设备设施故障及其他存在能量意
外释放风险的情况。
聚焦大型高效煤气化、新一代高效甲醇制烯烃等技
发改委、 工业和信
术装备及关键原材料、零部件,推动关键技术首批
息化部、 自然资源 《关于推动现代煤化
部、生态环境部、 工产业健康发展的通
水利部、 应急管理 知》
材料、先进碳材料、可降解材料等高端化工品生产
部
技术开发应用。
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引导企业加大质量技术创
中共中央、国务院 《质量强国建设纲要》 新投入推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应用,促进品
种开发和品质升级。
推进前沿新材料研发应用。聚焦核心基础零部件及
中共中央、国务院
关。
指出为满足信息、能源、医学、环境、制造等领域
对核心材料和关键技术的需求,重点发展新材料的
分子设计与规模制备,全周期可控的材料绿色制
备、再生与循环利用的新策略,实现关键材料及相
关技术的突破,催生变革性的新产业和新领域。
提出实施“三品”行动,提升化工产品供给质量: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高端装
发改委、 科学技术 《关于“十四五”推
部、生态环境部、 动石化化工行业高质
应急管理部、 国家 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化学品、工业特种气体、高性能橡塑材料、高性能
能源局
纤维、生物基材料、专用润滑油脂等产品。
包含先进基础材料、关键战略材料、前沿新材料三
《重点新材料首批次
(2024 年版)》
等多个品种。
时间 颁发机构 文件名称 摘要
提出未来 5 年的总体发展方向和 15 年远景目标。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学技术部、自然
资源部
更优布局、更加绿色、更为安全的产业发展格局。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
的建议》
战略性新兴产业包括新材料产业在内 9 大领域,其
国家统计局
脂制造”等先进石化化工新材料。
瞄准国际标准,实施新产业标准领航工程,开展新
材料标准领航行动,加大先进基础材料、关键战略
《新材料标准领航行
动计划(2018-2020
年)》
品标准体系,重大制定 100 项“领航”标准,规范
和引领新材料产业健康发展。
指出要紧密围绕国民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按照
自主创新、突破重点的思路,开展市场潜力大、附
《增强制造业核心竞
发改委 争力三年行动计划
(2018-2020 年)》
展新一代锂离子电池用特种化学品、电子气体、光
刻胶、高纯试剂等高端专用化学品。
《战略性新兴产业重
发改委 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
录(2016 版)》
《“十三五”国家战 指出进一步发展壮大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
国务院 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 新材料、生物、新能源汽车、新能源、节能环保、
划》 数字创意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石化和化学工业发
工业和信息化部 展规划(2016-2020
年)》
国务院 《中国制造 2025》
(二)行业基本情况
公司所属的先进高分子材料行业和特种材料行业是新材料板块重要领域,
“十四五”
以来,国家对新材料行业发展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强,特别是随着“碳达峰、碳中和”
政策及相关行动方案的出台,与双碳政策高度融合的新材料行业受到国家政策鼓励和市
场需求双重驱动。
先进高分子材料主要包括高性能树脂、特种合成橡胶、生物可降解高分子材料等,
广泛应用于国民经济和国防军工的众多领域中。随着经济发展水平和消费水平的提高,
我国先进高分子材料在其主要的应用领域,如新能源、汽车工业、电子信息、机械制造、
房地产、医疗器械、生活消费品及航天军工等均保持高速发展。
(1)EVA 行业情况
EVA 是乙烯重要下游产品之一,具有良好的柔软性、抗冲击强度、耐低温性、耐
环境应力,良好的光学性能、化学稳定性、抗老化和耐臭氧强度、无毒无害等特点。
EVA 主要用于光伏胶膜、发泡、电线电缆、热熔胶、涂覆及农膜等领域,其中光
伏胶膜用 EVA 主要应用于光伏组件的封装环节。
中国 EVA 的生产和应用起步较晚,最早生产 EVA 的是 1993 年从意大利埃尼化学
公司引进釜式法生产装置和技术的北京有机化工厂,装置产能 4 万吨/年。2005 年,扬
巴石化 20 万吨/年 EVA 装置投产,该装置采用 Lyondell Basell 公司高压管式法生产技
术,既可以生产高压聚乙烯,也可以生产 EVA。
国 EVA 产量为 215.36 万吨,表观消费量为 333.91 万吨,自给率逐步提升,但仍需大量
进口,2023 年度进口依存度为 41.69%。目前,行业主要生产企业除公司以外,还包括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中国石化燕山石化公司、扬子石
化-巴斯夫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等。
我国光伏产业在制造业规模、产业化技术水平、应用市场拓展、产业体系建设等方
面均位居全球前列,国内光伏组件产量占全球 80%以上,光伏胶膜产量占全球 90%以
上。从国内 EVA 产品结构来看,2023 年度 EVA 光伏胶膜料为第一大产出领域,占比
①高端需求增长成为拉动 EVA 消费的主要动力
受益于政策扶持,中国光伏行业高速发展。根据国家能源局统计,2023 年度中国
光伏市场累计光伏装机容量达到 609.49GW;2023 年度中国光伏市场新增装机容量达到
增长点。从发达国家光伏行业发展历程来看,中国光伏行业未来将继续处于高速发展阶
段。
随着中国轨道交通、通信、电网、新能源风电等重点工程的加快建设,中国电缆需
求持续增加,同时电缆企业技术进步,高端电缆材料特别是 EVA 线缆料需求量持续增
长,在“一带一路”倡议、供给侧改革等利好政策刺激下,未来 EVA 电线电缆料需求
量将会进一步提升。
②差异化、高端化提高 EVA 竞争力
未来,EVA 行业将呈现三大主要趋势。一是生产适销对路的 EVA 产品牌号,避免
同质化竞争;二是重视产品配方和加工性能的研究,为客户提供更好的技术服务,拓宽
产品应用范围;三是生产高附加值的 EVA 产品,特别是应用于光伏胶膜、高端电线电
缆等领域的 EVA 等,提高产品的差异化竞争力。总体上,高端化、差异化牌号产品的
开发,将决定 EVA 生产企业的竞争力和盈利水平。
(2)PP 行业情况
PP 是由丙烯聚合而制得的一种热塑性树脂,可分为等规聚丙烯、无规聚丙烯和间
规聚丙烯。PP 为无毒、无臭、无味的乳白色高结晶的聚合物,是目前所有塑料中最轻
的品种之一。
由于具有耐热耐腐蚀、高强抗冲、透明性好、易加工等多方面的优异性能,PP 广
泛应用于汽车、家用电器、日用消费品、食品包装、医疗器械等领域。近年来,在材料
轻量化和消费升级趋势的带动下,PP 轻量化专用料、透明料、管材料、薄壁注塑料、
高熔体强度料等具有独特性能的高端产品具有稳定的成长空间。
PP 专用料为高端聚烯烃材料的重要品类。高端聚烯烃是化工新材料的重要组成部
分,化工新材料行业“十四五”规划指南数据显示,到“十三五”末我国高端聚烯烃表
观消费量约 1,200 万吨,约占我国化工新材料消费量的 40%,但也是自给率水平最低的
化工新材料之一,自给率仅为 41%,未来仍有很大的市场发展和国产替代空间。
根据《隆众资讯 2023-2024 年中国聚丙烯市场年度报告》统计,2023 年度,中国
PP 产能将达到 4,111 万吨/年,同比增长 17.59%;产量 3,207.25 万吨,同比增长 8.15%;
表观消费量 3,671.78 万吨,同比增长 11.63%。近年来,除石油石化企业外,PP 生产企
业中民营企业在市场中占据的份额逐渐提升,行业集中度降低。2023 年度,中石化 PP
产量占总产量的 23.03%;中石油 PP 产量占总产量的 12.55%;其他企业 PP 产量占总产
量的 64.42%。
根据《2023 年金联创聚丙烯市场年度报告》,PP 需求结构中,2023 年度拉丝料占
比 32.5%,为第一大应用领域,共聚注塑和均聚注塑占比合计约 40.5%。目前,我国 PP
的下游消费以拉丝、共聚注塑和均聚注塑等传统领域为主,并且随着科技发展和人们消
费习惯的变化,高端需求持续增长。相关生产企业通过开发新产品,提高产品附加值,
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
受益于下游行业快速发展带来的需求持续增长,未来中国 PP 产能仍将保持大幅扩
张态势。同时,“互联网+”时代快递、外卖等行业快速发展,以及医疗条件升级、传
统家电行业转型升级等综合因素推动,国内 PP 产品结构升级、高端化、专用化是大势
所趋,高端 PP 产品将成为行业主要增长动力。
未来中国 PP 自给率持续升高,但新增产能仍以同质化、低端通用料为主。先进的
管理体系与运营水平、领先的工艺技术、稳定的原料供应等因素将决定 PP 生产企业的
盈利水平。
特种材料品类繁多,广泛应用于电子材料、涂料、医药、造纸、日化、纺织、农化、
油墨、食品添加剂等领域,覆盖国民经济和日常生活的各个方面。随着经济发展和技术
水平提升,我国特种材料行业的参与企业越来越多,行业成长迅速,材料精细化率稳步
提高。
(1)EO 及 EOD 行业情况
EO 属于杂环类化合物,易燃易爆,不易长途运输,是一种最简单的环醚,在常温
下为无色带有醚刺激性气味的气体,能溶于水、醇、醚。化学性质非常活泼,能与许多
化合物发生开环加成反应。受热后易聚合,在有金属盐类或氧的存在下能分解。
EO 是一种重要的特种精细材料原料,主要用于制造表面活性剂及聚醚大单体等
EOD 产品,其中由聚醚大单体制备的聚羧酸减水剂主要用于高铁、公路、桥梁和建筑
领域;表面活性剂主要用于日化、纺织、金属加工、光伏、乳液等领域。根据国统调查
报告网《2021 年中国环氧乙烷及衍生物产业结构分析及产量、市场容量、供需平衡度
研究预测》,发达国家共开发了超过 5,000 种 EOD 产品。近年来 EOD 产品品类和用途
不断拓展,市场需求旺盛,发展迅速。
同比增长 4.9%。目前,国内 EO 生产企业主要为中石化和中石油,同时民企和合资企
业的占比也在逐步提升。
随着相关下游领域的快速发展,非离子表面活性剂和聚羧酸减水剂等 EOD 产品需
求持续增长,市场容量较大。根据隆众资讯统计,2023 年中国非离子表面活性剂产能
约 276 万吨,但具有高技术含量、高产品质量以及特殊功能的特种表面活性剂供应仍显
不足。
未来,EO 及 EOD 供应将保持稳定增长,下游需求旺盛。相关企业通过技术引进
和科研开发,不断拓展 EO 及 EOD 产品品类和用途,促进产业快速发展,尤其是非离
子表面活性剂和聚羧酸减水剂聚醚单体两类 EOD 产品均具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非离子表面活性剂领域,非离子表面活性剂中以脂肪醇聚氧乙烯醚(AEO)为代表,
拥有优越的综合性能,广泛应用于洗衣粉、液洗剂、印染的匀染剂、石油开采中的乳化
剂或破乳剂等。经过多年的发展,中国非离子表面活性剂工业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普通
表面活性剂产品的品种与质量已达到国际水平,但一些具有特殊功能的高端非离子表面
活性剂的技术与开发能力较弱,主要依赖进口,高端化、绿色化、功能化是其主要发展
方向。
聚羧酸减水剂聚醚单体方面,2003 年商务部、公安部、建设部、交通部联合发布
了《关于限期禁止在城市城区现场搅拌混凝土的通知》,要求城市建设用混凝土全部采
用商品混凝土,禁止现场搅拌。商品混凝土必须掺入减水剂才能满足混凝土的长距离运
输需求,这带动了减水剂行业的快速发展。凭借优异的性能和环境友好性,聚羧酸减水
剂逐渐成为主要的减水剂产品。
(三)行业周期性、区域性及季节性特征
(1)周期性
EVA 应用领域主要包括光伏、电线电缆、鞋材、热熔胶、涂覆料以及农膜等多个
行业,中低端料与宏观经济的变化有一定关联度,但高端产品如无卤阻燃电缆专用料、
光伏膜料、涂覆料、高端鞋材料受宏观经济影响小,周期性不明显。
(2)区域性
中国 EVA 生产企业区域格局明显且集中,根据卓创资讯统计,2023 年度,EVA
华东地区产能为 100 万吨/年,占全国总产能的 40.82%;华北地区产能为 45 万吨/年,
占全国总产能的 18.37%;华南地区产能 50 万吨/年,占全国总产量 20.41%;西北、西
南地区产能共计 50 万吨/年,占全国总产能 20.41%。
EVA 主要产品有光伏胶膜料、电线电缆料、发泡料、热熔胶料、涂覆料,下游应
用领域主要包括光伏、电线电缆、鞋材、热熔胶、涂覆料以及农膜等多个行业。拖鞋工
厂及运动鞋工厂主要分布于华南、华东地区;光伏胶膜企业主要分布在华东和华北地区;
电线电缆企业华东地区最为集中,数量超过全行业企业总数的一半以上;热熔胶企业主
要分布在华南地区,特别是广东的深圳、东莞、广州地区。
(3)季节性
EVA 下游应用领域众多,通过对不同下游领域综合判断,不具备明显的季节性特
征。
(1)周期性
PP 原料丙烯主要通过石脑油、甲醇及丙烷制取,原料价格与石油、煤炭、天然气
价格密切相关,是影响产品成本的主要因素。PP 下游应用范围很广,通用料主要用于
塑料编织、包装、购物袋、垃圾袋等领域,有一定的周期性,随宏观经济波动呈现一定
周期性。专用料主要用于食品包装、汽车、医疗、光纤电缆等领域,周期性不明显。
(2)区域性
根据卓创资讯,中国 PP 行业生产企业区域格局较集中,主要是在西北、华东和华
南等拥有大规模煤炭资源或者原油进口方便的地区,以上三个地区产能约占全国总产能
的 70%。
根据金联创数据,PP 主要应用下游为塑料编织、注塑及膜料行业,塑料编制品主
要集中在华北;注塑制品主要聚集在华东、华南地区,中国是世界最大玩具生产国、出
口国,中国玩具产值中广东占七成,是中国最大的玩具生产基地。除此之外,我国家电
主要产地集中于珠江三角洲产区、长江三角洲产区和中西部产区,华东华南产量占全国
总产量的 2/3 以上;我国双向拉伸 PP 薄膜生产企业主要集中在华南和华东地区,浙江、
江苏、广东三省生产能力占全国总生产能力的七成。
(3)季节性
PP 原料供应受设备检修影响较为直接,但各生产设备检修时间并无明显季节性特
征,因此产量方面无明显季节性变化。随着新建产能的投产,PP 市场供应充分,下游
行业淡旺季区分逐渐减弱,下游分类广泛,无明显季节性特征。
(1)周期性
EO 价格影响因素较复杂,上游受原料乙烯及原油价格的影响,下游应用广泛,与
宏观经济有一定的关联度,但主要受供需格局的影响,周期性不明显。
EOD 上游受 EO 价格的影响,下游应用广泛,与宏观经济有一定的关联度,普通
EOD 产品一定程度上受宏观经济周期性影响,但高端特种 EOD 产品主要满足消费升级
需求,周期性不明显。
(2)区域性
EO 属于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不易长途运输,具有较强的地域性。根据卓创资
讯统计,2023 年度中国 EO 在产企业主要集中在华东、东北、华南地区,其中华东地区
产能 498 万吨/年,约占全国总产能的 58%;华南地区产能 154 万吨/年,占全国总产能
的 18%;东北地区产能 112 万吨/年,占全国总产能的 13%。
EOD 主要包括非离子表面活性剂、聚羧酸减水剂等,下游行业客户主要集中在华
东、华南及华北地区。
(3)季节性
EO 生产企业一般在每年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修,检修期间内 EO 的生产将受到一
定影响。EO 供应受设备检修影响较为直接,但各生产设备检修时间并无明显季节性特
征,因此无明显季节性变化。
EOD 一般季节性不强。但聚羧酸减水剂有一定的季节性,冬季基建、房地产项目
施工较少,用量有所下降。
(四)影响行业发展的因素
(1)有利因素
国家政策支持 EVA 行业快速发展。2022 年 3 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
革委员会、科学技术部、生态环境部、应急管理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十四
五”推动石化化工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其中提到加快发展高端聚烯烃、电子
化学品、工业特种气体、高性能橡塑材料、高性能纤维、生物基材料、专用润滑油脂等
产品。EVA 是具有柔韧性好、抗冲击性强的高端聚烯烃,被广泛应用于各个领域,是
国民经济建设中重要的化工新材料,符合国家战略政策,将迎来很好的发展机遇。
国内供应仍存缺口,下游需求稳步增长。2015 年之前,中国 EVA 的生产装置均集
中在中石化集团旗下,公司和江苏斯尔邦石化有限公司 EVA 装置的建成投产,打破了
传统供应格局。近年来国内光伏、电线电缆等下游行业的快速发展,带动了 EVA 需求
进一步增长。目前国内供应仍有较大缺口,根据《卓创资讯 2023-2024 中国 EVA 市场
年度报告》,2023 年 EVA 的进口依存度为 41.69%。
从国家未来产业发展方向来看,大力发展绿色能源将推动中国光伏产业的快速发展
并促进对光伏胶膜的需求增长,同时电线电缆、涂覆、热熔胶等行业需求增长,将带动
对 EVA 需求的进一步增长。
(2)不利因素
高端产品大量依赖进口,常规产品竞争偏同质化。目前中国 EVA 产品主要集中在
发泡料、普通电缆料,高 VA 含量、高熔融指数的高端产品供应不足,部分差异化牌号
依赖进口,核心设备及关键制备技术仍待突破。
(1)有利因素
近年来,随着国家政策的大力扶持,PP 行业产能扩张速度较快,但新增产能多以
通用料为主,造成低端产品竞争激烈。随着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入,PP 行业经
过“去产能、调结构”后,逐渐淘汰落后产能,为行业健康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需求扩张与消费升级促进了 PP 专用料需求快速增长。近年来,随着汽车、家电、
玩具、日用品、工业容器等行业的发展及 PP 对 ABS 等材料的替代,促进了注塑领域对
PP 的需求增长,特别是对嵌段共聚 PP 专用料的需求快速增加。此外,随着消费升级和
外卖行业的迅猛发展,高品质透明 PP 餐盒需求明显增长,带动了对薄壁注塑 PP 专用
料需求的快速增长。
(2)不利因素
关键技术仍需突破。虽然近年来,PP 技术取得了一定的进步,透明料、薄壁注塑
专用料逐渐实现国产化,但部分高端专用料的关键制备技术仍待突破,制约了中国 PP
行业的发展。
(1)有利因素
国家产业政策引导、支持 EO 及 EOD 行业可持续发展。2021 年公布的《表面活性
剂行业“十四五”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提出表面活性剂行业要积极推进绿色化和可再
生能力,在现有基础上,大力发展本土资源下的天然油脂衍生表面活性剂,降低原料对
外依赖压力,尤其是本土高碳油脂衍生表面活性剂工业化;要继续推进行业安全、健康
和可持续发展道路,提升整个行业高品质发展能力,以绿色、健康、安全为指导,努力
推进行业可持续发展。在政策支持下,我国表面活性剂行业将进入高速发展阶段。
下游行业需求稳定增长。目前,中国 EOD 产品主要包括表面活性剂、聚羧酸减水
剂聚醚单体、聚羧酸减水剂、聚醚以及乙醇胺等。随着消费升级和下游应用领域的不断
拓展,表面活性剂的行业需求稳定增长。受益于国家大力发展基础设施建设、高铁建设
等带来的混凝土需求,聚羧酸减水剂及聚醚单体市场发展迅速。
(2)不利因素
近年来,EO 产能增速明显,超百万吨的新产能投入市场,包括辽宁奥克化学股份
有限公司海南项目 20 万吨/年装置、盛虹炼化(连云港)有限公司 12 万吨/年装置、中
国石化宁波镇海炼化有限公司 15 万吨/年装置、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70 万吨/年装置
等,短期内可能造成一定的库存压力。
(五)行业主要进入壁垒
(1)技术壁垒
EVA 生产为超高压工艺,生产工艺复杂,设备维护难度大。EVA 不仅对生产技术
人员素质、运营管理能力要求高,还需具备很强的技术消化吸收能力、应用开发能力来
满足不同客户对产品的个性化需求。
(2)资金壁垒
EVA 装置投资强度大,由于绝大部分为超高压设备,技术含量高,生产厂家少,
维护成本高,企业需要有较强的资金实力。
(3)环保壁垒
近几年,石化行业是国家环保重点监督行业,进入石化行业必须符合国家对该行业
的环保要求。随着中国对环保要求的不断提升,新建的 EVA 项目必须符合更加严格的
环保标准,新进入者必须加大节能环保方面的投入,不断优化、提升生产工艺水平,减
少废弃物排放,对新进入者构成较高的环保壁垒。
(1)技术壁垒
PP 属于五大通用塑料之一,低端 PP 材料市场竞争激烈,高端高透明料生产技术壁
垒较高,目前国内生产企业数量较少,每年需大量进口高透明 PP 来满足国内市场需求。
高透明无规共聚 PP 是两种或两种以上单体毫无规律的共聚形成聚合物,其透光率
可超过 94%,目前市场上采用茂金属催化剂生产高透明 PP,中国茂金属催化剂制备技
术正处于起步阶段,中国高透明 PP 技术壁垒短期内仍将存在。
(2)资金壁垒
PP 装置属于中、大型石化装置,投资资金量较大,投建新的 PP 装置需要较强的资
金实力。此外,随着我国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 PP 行业政策的日益完善,需要 PP 生
产商在环保、安全、产品研发和经营规模等方面进行较大的投入,导致其初始及持续投
入不断攀升,构成进入行业的资金壁垒。
(3)环保壁垒
近几年,石化行业是国家环保重点监督行业,进入石化行业必须符合国家对该行业
的环保要求。随着中国对环保要求的不断提升,新建的 PP 项目必须符合更加严格的环
保标准,新进入者必须加大节能环保方面的投入,不断优化、提升生产工艺水平,减少
废弃物排放,对新进入者构成较高的环保准入壁垒。
(1)技术壁垒
EOD 主要产品包括非离子表面活性剂、聚醚单体、聚羧酸减水剂。目前,高端特
殊 EOD 产品的生产工艺技术仅掌握在包括公司在内的国内少数几家公司手中。
EOD 的下游应用行业专业性较强,需要供应商具备较强的研发和应用服务能力。
开发和推广产品需要完成理论研究、小试合成、应用性能测试以及终端加工测试,产品
的商业化过程复杂,最短需要 1-2 个月,最长可能需要 2-3 年时间。使用过程中,需要
帮助客户解决配方、加工工艺等各种问题。随着下游新的应用需求出现,设备工艺的升
级换代,需持续为客户开发新产品。从事 EOD 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具有较高的技
术及应用服务壁垒。
(2)安全和环保准入壁垒
EO 为易燃、易爆、有毒物质,对安全环保管理的要求高,企业必须办理危险化学
品生产、经营许可证,EO 及 EOD 的生产企业均要求进入规范的化工园区,安全和环
保方面有较高的准入门槛。
(六)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公司是一家新材料产品和解决方案供应商,专注于新材料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绿色工厂”。经过十余年的砥砺前行,公司 EVA 光
伏胶膜料、EVA 电线电缆料、EVA 高端鞋材料、PP 薄壁注塑专用料、EOD 特种表面活
性剂等主营产品在细分市场领域均处于行业领先地位。
依托领先的工艺技术、独特的产业布局与产品结构、高效的经营管理机制、优秀的
运营管理能力、突出的研发创新能力等核心竞争优势,公司在行业和客户中树立了良好
的口碑和品牌知名度,先后荣获“山东省优秀企业”、“年度最具品牌影响力新材料企
业”、“山东名牌产品”、“中国石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等荣誉称号,已连续多
年上榜“中国石油和化工民营企业百强”、“山东省石油和化工行业百强”、“山东省
化工新材料十强”。2024 年 1-6 月,公司通过了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入选“2024
中国品牌价值评价信息榜”、
“山东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创新指数 TOP100”榜单,获评“2023
年度枣庄市突出贡献企业”;联泓研究院获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江苏省专精特新中小
企业;联泓化学获评山东省创新型中小企业、山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公司董事长
郑月明先生为第十三届及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第十三届全国工商联执委、第十四届
山东省工商联副主席,2024 年 1-6 月获评山东省工商联“2023 年参政议政工作先进个
人”、“枣庄市突出贡献企业家”;公司股票已入选深证成指、深股通、富时罗素大盘
股、中证 500、中证光伏产业指数名单及融资融券标的。
(七)发行人所在行业竞争状况
目前,A 股已上市公司中尚不存在与发行人在产品结构、产业链上完全一致的公司。
鉴于此,发行人在先进高分子材料及特种材料两个行业领域中分别选取产品属性、下游
应用领域及客户群体相似、具有较高知名度和竞争力的公司作为可比公司。其中,在先
进高分子材料板块,根据公司的主要产品 EVA 和 PP 专用料,分别选取了江苏东方盛
虹股份有限公司(000301.SZ)、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309.SH)两家上市公
司;在特种材料板块,根据公司的主要产品 EO 及 EOD,选取了浙江皇马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603181.SH)、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300082.SZ)、辽宁科隆精细化工
股份有限公司(300405.SZ)三家上市公司。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8 年,主营业务为新能源新材料、民用涤纶
长丝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精对苯二甲酸(PTA)生产、销售。2021 年江苏斯尔邦
石化有限公司注入后,东方盛虹进入了光伏材料、高端聚烯烃材料等新能源新材料领域,
形成了“炼化+聚酯+新材料”的产业矩阵。主要产品包括 EVA、丙烯腈、甲基丙烯酸
甲酯、EO、超细/差别化功能性民用涤纶长丝和精对苯二甲酸(PTA)。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8 年,主营业务为聚氨酯、石化、精细化学
品及新材料产业。主要产品包括异氰酸酯、聚醚多元醇、烯烃衍生物、脂肪族异氰酸酯、
特种胺、香料、特种化学品、热塑性聚氨酯弹性体(TPU)和聚甲基丙烯酸甲酯(PMMA)
和膜材料。
元。
浙江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3 年,主营业务为特种表面活性剂的研发、
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非离子表面活性剂,由于其性能优越,与人体和环境相容性好,
得到日益广泛的应用,在表面活性剂中占有重要的地位。皇马科技目前具有年产近 30
万吨特种表面活性剂生产能力,是目前国内生产规模较大、品种较全、科技含量较高的
特种表面活性剂企业之一。
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48 亿元、4.77 亿元和 3.25 亿元。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0 年,主营业务为 EO、乙烯衍生绿色低碳精
细化工高端新材料的研发与生产销售。公司拥有五万立方米低温乙烯储罐,拥有年产
南、华中和西南拥有 160 万吨乙氧基化产能战略布局,形成了从乙烯到环氧,到聚醚单
体、锂电池电解液溶剂、药用辅料、非离子表面活性剂及其衍生专用化学品的完整产业
链。
亿元和-1.01 亿元。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2 年,主营业务为精细化工绿色低碳新
材料系列产品的研发、制造、销售及服务,主要产品以聚醚单体、聚羧酸系高性能减水
剂(包括聚羧酸减水剂浓缩液及聚羧酸泵送剂)为主,碳酸乙烯酯等其它 EOD 为辅。
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0.12 亿元、-1.19 亿元和-1.00 亿元。
(八)发行人的竞争优势
公司主要生产装置均采用国际一流的工艺技术,并有效掌握应用与消化吸收。经过
多年的技术创新和生产实践,公司在先进高分子材料和特种材料领域,已开发、掌握了
多项核心技术与核心生产工艺,在核心产品高效制备、清洁生产等方面形成了系列专有
生产技术,拥有多项达到行业先进水平的技术成果。
公司持续优化产品结构,积极开发适销对路的应用产品,已建成了独特的深加工产
业链。公司产业链条较长,目前国内尚无完全相同的产业链布局;公司产品定位高端,
毛利率较高,产品结构丰富,抗风险能力强。此外,公司积极推进产业链进一步扩展延
伸,在规划业务布局时,重点投资下游应用领域关联性强的相关产品,确保新项目与公
司现有生产基地和配套资源的有效匹配、高效协同和有序推进。
公司具备完善的治理结构,并持续提升治理水平。经营层在董事会授权下,积极实
施公司发展战略,坚持自主经营,保证企业经营决策的高效性和灵活度。为充分激发员
工工作积极性与主观能动性,公司在创业之初就实现核心和骨干员工持股,经营层及员
工与企业共同成长。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新材料行业,经营管理团队及核心骨干主要来自国内外
知名化工和新材料企业,拥有深厚的行业经验、高效的执行能力和丰富的专业储备,公
司的管理水平和运行效率居行业领先水平。
公司拥有高水平的研发团队,骨干主要来自中国科学院等科研院所和知名化工新材
料跨国公司。公司采用“自主研发+合作开发”的协同创新研发模式,研发创新能力突
出;公司是“中国科学院化工新材料技术创新与产业化联盟”的理事长单位,依托中国
科学院相关院所在化工新材料领域的研究力量和创新资源,进行化工新材料项目创新技
术成果转化。
公司生产基地所处地区化工产业基础好,配套设施完备,主要原料富集,在生产端
较区域内竞争对手具备一定的成本优势。公司研发和销售机构主要设置在华东腹地江苏
常州,临近经济发达的华东市场,该区域是国内先进高分子材料和特种精细材料的重要
消费市场,也是公司产品的主要销售区域。
公司依托多年稳定的生产运行、积极的市场开拓、优质的产品质量、完善的技术服
务,在行业和客户中树立了良好口碑和品牌知名度。通过持续多年的市场深度开发和结
构优化,公司建立了稳定的销售渠道和客户资源,与主要客户保持稳定深入的战略合作。
公司荣获“全球新能源企业 500 强”、“中国石油和化工企业 500 强”、“中国上市企业
市值 500 强”、“中国石油和化工民营企业百强”、“中国精细化工百强企业”、“中国卓
越管理公司”、
“中国石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
“年度最具品牌影响力新材料企业”、
“山东省优秀企业”、
“山东省五一劳动奖状”、
“山东省化工新材料十强”、
“山东省‘十
强’产业集群领军企业”、
“山东省管理标杆企业”等荣誉称号,已连续多年上榜“中国
石油和化工民营企业百强”、“山东省石油和化工行业百强”、“山东省化工新材料十
强”。
四、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业务概况及主要产品
公司是一家新材料产品和解决方案供应商,专注于新材料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绿色工厂”。经过十余年的砥砺前行,公司 EVA 光
伏胶膜料、EVA 电线电缆料、EVA 高端鞋材料、PP 薄壁注塑专用料、EOD 特种表面活
性剂等主营产品在细分市场领域均处于行业领先地位。
公司建有高附加值烯烃深加工产业链,运行有煤制甲醇、DMTO、EVA、PP、EO、
EOD 等多套先进装置,生产运营水平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同时,公司持续聚焦新材料
方向,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绿色、低碳、共享发展理念,关注国家需要和市场
紧缺的高端新材料领域,重点在新能源材料、生物可降解及生物基材料、电子材料、其
他特种材料等领域,进行绿色化、高端化、差异化、精细化布局,旨在建设优秀的新材
料平台型企业,打造在新材料若干领域领先的“专精特新”产业集群。
公司采取自主研发与合作开发相结合的协同创新研发模式,拥有一支高水平的研发
团队,设立了国内领先的先进高分子材料研发平台和特种精细材料合成与应用平台,建
有生物工程平台,掌握了多项核心技术,拥有多项具有领先水平的技术成果。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及子公司共拥有 248 项境内专利。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未发生变更。
(1)EVA 高端料
公司 EVA 生产装置采用埃克森美孚公司(Exxon Mobil)釜式法工艺,并于 2022
年一季度完成了管式尾技术升级改造。公司 EVA 产品聚焦于高附加值的高端方向,尤
其是国内需要大量依赖进口、生产难度较高、附加值较高的高 VA 含量产品。产品品质
处于行业先进水平,广泛应用于光伏胶膜、电线电缆、高端运动鞋、热熔胶、涂覆膜等
领域。目前公司 EVA 产品主要为光伏胶膜料、电线电缆料和高端鞋材料等高 VA 含量
的高端产品。
(2)PP 专用料
公司 PP 专用料生产装置采用陶氏化学公司(Dow Chemical)Unipol 工艺,产品聚
焦于高附加值的高端专用料方向,广泛应用于食品包装、汽车、家具、光纤电缆、建筑、
医疗等领域。目前公司 PP 专用料产品主要为薄壁注塑 PP 专用料、高熔无规共聚 PP 专
用料、高透明 PP 专用料。
(3)EO
公司 EO 生产装置采用美国科学设计公司(SD)乙烯-氧气直接氧化法工艺。目前
公司所处的山东省及邻近的河北、河南等省份 EO 产能较小,公司 EO 产品具有明显的
区域优势,同时公司所在区域亦为 EO 主要下游应用需求地。EO 为合成聚羧酸减水剂
大单体、表面活性剂、饲料添加剂、阻燃剂、抗冻剂、消毒剂、水基切削液等的重要原
料。
(4)EOD
公司 EOD 生产装置采用意大利 D.B.I.公司第五代 PRESS 工艺技术,产品聚焦特种
表面活性剂、聚醚单体等下游方向,应用前景广阔。公司在相关产品应用领域具有较强
的产品开发、应用服务和市场营销能力,产品广泛应用于日化、纺织、建筑、路桥、光
伏、金属加工、农化、涂料、汽车、皮革等领域。目前公司 EOD 主要产品为特种表面
活性剂、聚醚大单体等。
(二)主要业务模式
公司拥有完善的采购管理制度,通过框架采购、招标、询比价及议价、评比和审批
等管理流程对生产原辅料、备品备件、工程物资等采购过程进行科学、严格的控制。公
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为煤炭、甲醇和 VA,采购模式以长协为主、零单为辅:即在
原材料采购时,与主要供应商签订长约合作协议;根据市场行情,签订零单采购合同。
公司产品定位高端,市场需求旺盛;公司以市场为导向,制定年度生产计划,以装
置满负荷生产为排产原则,保持各装置“安、稳、长、满、优”运行,并根据市场变化
适时调整产品结构。
公司坚持“专业、团队、技术、服务、品牌”的营销理念,根据产品客户群体、下
游市场特性等因素,分别采取直销、贸易商销售方式,产品以长约合同销售为主、零单
销售为辅,结算方式主要为先款后货。
公司一直坚持走技术创新和产业化发展的道路,重视人才引进和培养,完善成果激
励制度,加强技术合作,注重知识产权建设,形成了明确的机制和制度,为推动公司技
术创新成果的产出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主要产品生产工艺流程
公司生产 EVA 的工艺流程概括为:乙烯、VA→压缩→反应→造粒风送→包装,如
下图所示:
公司生产 PP 专用料的工艺流程概括为丙烯、乙烯→反应→脱气→挤压造粒→风送
→包装,如下图所示:
公司生产 EO 的工艺流程概括为:乙烯+氧气→反应→吸收→解析→精制→存储→
装车,如下图所示:
公司生产减水剂聚醚单体、非离子表面活性剂的工艺流程概括为:EO+起始剂→前
处理→加入 EO 进行烷基化反应→后处理→成品存储→切片→包装,如下图所示:
(四)主要产品产能、产量及销量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吨
产品 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销售量 7.83 16.02 14.22 13.76
EVA 生产量 7.86 16.05 14.23 13.04
产能 15.36 15.36 15.36 12.10
销售量 12.30 24.79 26.23 22.16
PP 专用料 生产量 12.42 24.82 26.00 22.34
产能 32.95 32.95 32.95 23.58
销售量 1 2.52 5.63 5.63 6.19
EO 生产量 6.28 13.76 13.02 13.93
产能 14.45 14.45 14.45 14.45
销售量 5.74 14.95 14.18 16.28
EOD 生产量 6.13 15.69 14.86 17.65
产能 9.58 15.87 15.87 15.87
注 1:部分 EO 系公司自用,用于生产 EOD
注 2:2024 年 1-6 月,EOD 产能下降,主要系江苏超力减水剂生产装置设计产能为 20 万吨/年,2024
年 4 月起江苏超力不再并表,对应调减产能所致
注 3:2024 年 1-6 月产能已经年化
(五)主要原材料情况
发行人日常经营主要采购的产品包括原料煤、甲醇、醋酸乙烯。报告期内,发行人
采购情况如下:
采购金额 采购均价 占主营业务成本
期间 采购内容 数量(万吨)
(万元) (元/吨) 比例
原料煤 69,944.26 969.14 72.17 33.19%
合计 112,177.57 / / 53.23%
原料煤 136,625.67 1,063.94 128.41 30.01%
甲醇 101,068.92 2,137.16 47.29 22.20%
采购金额 采购均价 占主营业务成本
期间 采购内容 数量(万吨)
(万元) (元/吨) 比例
醋酸乙烯 28,541.48 6,027.12 4.74 6.27%
合计 266,236.07 / / 58.48%
原料煤 173,392.25 1,308.08 132.55 34.18%
甲醇 74,291.28 2,337.72 31.78 14.64%
醋酸乙烯 44,683.87 10,751.02 4.16 8.81%
合计 292,367.40 / / 57.63%
甲醇 145,898.94 2,132.37 68.42 32.12%
原料煤 97,389.27 1,240.81 78.49 21.44%
醋酸乙烯 43,158.49 11,189.61 3.86 9.50%
合计 286,446.70 / / 63.05%
业务成本比例分别为 63.05%、57.63%、58.48%和 53.23%。
元/吨、1,063.94 元/吨和 969.14 元/吨;同期,上海钢联数据库榆阳煤神树畔矿坑口价
格(热值 6,100 大卡)平均值与榆阳区的滕州基地煤炭汽运专线费用之和分别为 1,055.20
元/吨、1,346.93 元/吨、1,078.34 元/吨和 972.26 元/吨。其中,2021 年公司采购价格高
于市场价格,主要系公司于 2021 年 5 月收购联泓化学,因此原料煤采购主要发生在 2021
年下半年,受能耗双控政策的影响,2021 年国内煤炭价格大幅上涨,下半年煤炭价格
较上半年价格显著上升,而市场对标价为全年算术平均。剔除上述因素影响,公司原料
煤采购价格与市场对标价格差异较小。
报告期内,公司甲醇采购平均价格为 2,132.37 元/吨、2,337.72 元/吨、2,137.16 元/
吨和 2,161.86 元/吨;同期,安迅思山东鲁南区域的平均报价为 2,313.29 元/吨、2,375.78
元/吨、2,112.90 元/吨和 2,166.04 元/吨,发行人采购价格与市场参考价格变动趋势基
本一致。
报告期内,公司醋酸乙烯采购平均价格为 11,189.61 元/吨、10,751.02 元/吨、6,027.12
元/吨和 6,210.80 元/吨。2021 年度至 2023 年度,安迅思江苏地区平均报价为 11,499.73
元/吨、11,226.23 元/吨和 6,090.29 元/吨,2024 年 1-6 月,卓创资讯华东市场醋酸乙烯
平均报价为 5,832.15 元/吨;2021 年度至 2023 年度,发行人采购价格与市场参考价格
变动趋势基本一致,2024 年 1-6 月采购数量下降,主要系联泓化学于 2024 年 1 月实现
醋酸乙烯自产。
公司使用的能源主要为水、电、动力煤,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能源采购的情况如下:
项目 2024年1-6月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耗用量(万千瓦时) 38,638.53 71,969.39 69,476.42 66,445.66
平均采购成本(元/千瓦
电 时)
合计(万元) 22,887.67 45,934.16 44,589.71 37,209.57
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 10.86% 10.09% 8.79% 8.19%
采购数量(万吨) 772.39 1,405.31 1,483.05 1,191.96
平均采购成本(元/吨) 2.26 2.27 2.27 2.27
水
合计(万元) 1,749.09 3,193.44 3,360.32 2,705.75
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 0.83% 0.70% 0.66% 0.60%
采购数量(万吨) 28.66 50.27 57.07 47.36
动力 平均采购成本(元/吨) 688.20 724.05 934.19 799.45
煤 合计(万元) 19,724.26 36,396.33 53,318.73 37,861.95
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 9.36% 8.00% 10.51% 8.33%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基地所在地区电力和水价格相对平稳,供应较为充足,能够保
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
(发改价格〔2021〕
不超过 15%,扩大为上下浮动原则上均不超过 20%,高耗能企业市场交易电价不受上
浮 20%限制。电力现货价格不受上述幅度限制”,通知自 2021 年 10 月 15 日起实施。
受燃煤价格上涨影响,公司电价中市场化交易电价部分从 2021 年 10 月 15 日起上浮 20%。
容量补偿电价下调,根据《关于贯彻发改价格〔2023〕1501 号文件完善我省容量电价
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3〕1022 号),为加强山东现行市场化容量补
偿电价机制与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的衔接,现行市场化容量补偿电价用户侧收取标准由
每千瓦时 0.0991 元暂调整为 0.0705 元,公司电力采购价格因此有所下降。
报告期内,公司用水成本整体较为稳定。
报告期内,动力煤的采购成本呈先上升,后下降的趋势,主要原因系 2021 年下半
年以来,受能耗双控政策的影响,煤炭市场出现了国内煤矿限产、部分进口煤炭受限等
因素,使得煤炭价格大幅上涨;2023 年及 2024 年 1-6 月煤炭市场需求下降、进口煤炭
交易恢复,因此价格有所回落。
(六)主要业务经营资质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取得了以下业务资质:
有效期
序号 公司名称 资质或许可 证书编号 核准内容 核发机关
限至
乙烯 220,900 吨/年、丙烯
吨/年、混合碳四 57,100 吨/
年、混合碳五 20,100 吨/年、
安全生产 (鲁)WH 安许证 环氧乙烷 139,000 吨/年、液 山东省应
许可证 字[2022]040099 号 氮 3,936 吨/年、液氩 4,480 急管理厅
吨/年、液氧 4,000 吨/年、
粗丁烷 5,500 吨/年、粗戊烷
辐射安全 枣庄市生
许可证 态环境局
山东省市
全国工业产品 (鲁) 石油化工气:工业用乙烯、
生产许可证 XK13-010-02237 聚合级丙烯***
理局
山东省市
全国工业产品 (鲁)
生产许可证 XK13-021-02238
理局
山东省市
全国工业产品 (鲁) 醛、酮、醚:工业用环氧乙
生产许可证 XK13-014-02384 烷***
理局
枣庄市行
计量标准考核 [2016]枣量标企证 计量标准名称:精密压力表
证书 字第 224 号 标准装置
务局
枣庄市行
计量标准考核 [2016]枣量标企 计量标准名称:0.05 级数
证书 证字第 223 号 字压力计标准装置
务局
有效期
序号 公司名称 资质或许可 证书编号 核准内容 核发机关
限至
取水地点:南水北调东线一 滕州市行
D370481S2021-03
支管 务局
取水地点:山东省枣庄市滕 滕州市行
D370481S2021-00
程滕州供水单元木石支管 务局
枣庄市行
C370481S2024-00 取水地点:山东省枣庄市山
务局
山东省危
险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登 液氧、环氧乙烷、混合碳四 登记中心、
记证 等 应急管理
部化学品
登记中心
充装地址:1、滕州市木石
镇驻地(木石工业园区) 。
获准从事以下品种和介质
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
汽车罐车,低压液化气体,
丙烷;
汽车罐车,低压液化气体,
环氧乙烷;
汽车罐车,冷冻液化气体,
液氮;
中华人民共和 汽车罐车,低压液化气体,
山东省市
国移动式压力 混合碳四;
容器充装 汽车罐车,低压液化气体,
理局
许可证 混合碳五;
汽车罐车,低压液化气体,
丙烯;
汽车罐车,冷冻液化气体,
液氧;
汽车罐车,高压液化气体,
乙烯;
汽车罐车,低压液化气体,
粗戊烷;
汽车罐车,低压液化气体,
粗丁烷
常州市武
危险化学品经 苏 D(武)应急经
营许可证 字[2022]000843
管理局
甲醇 90 万吨/年、液氧 2.6
万吨/年、液氮 2.5 万吨/年、
安全生产 (鲁)WH 安许证 山东省应
许可证 字[2023]040075 号 急管理厅
吨/年、醇基液体燃料 1 万
吨/年***
有效期
序号 公司名称 资质或许可 证书编号 核准内容 核发机关
限至
生产许可证 XK13-014-02519 场监督管
理局
山东省市
全国工业产品 (鲁)
生产许可证 XK13-006-02429
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 许可项目:承压类特种设备 山东省市
产许可证 项目:工业管道安装(GC1) 理局
山东省危
险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登 氩[液化的],氧[液化的], 登记中心、
记证 一氧化碳和氢气混合物等 应急管理
部化学品
登记中心
山东省药
药品生产
许可证
理局
行业类别:煤制液体燃料生
造,热力生产和供应
取水地址:山东省枣庄市滕 滕州市行
D370481
S2021-0023
水单元木石支管 务局
枣庄市行
C370481S2024-00 取水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山
务局
取水地址:山东省枣庄市滕
滕州市行
D370481 州市木石镇南水北调东线
S2021-0021 一期工程滕州供水单元木
务局
石支管
充装地址:1、滕州市木石
中华人民共和 镇(驻地) 。
山东省市
国移动式压力 获准从事以下品种和介质
容器充装 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
理局
许可证 汽车罐车,冷冻液化氩、冷
冻液态氮、冷冻液态氧。
苯、苯乙烯[稳定的]、变性
乙醇、1-丙醇、2-丙醇、丙
烷、丙烯、2-丙烯腈[稳定
的]、丙烯酸[稳定的]、丙烯
联泓销售 酸甲酯[稳定的]、丙烯酸乙 常州市武
危险化学品经 苏 D(武)应急经
营许可证 字[2021]001000
分公司 1,3-丁二烯[稳定的]、1-丁 管理局
烯、2-丁烯、1,2-二甲苯、
二甲苯异构体混合物、二甲
醚、1,2-二氯乙烷、环己
有效期
序号 公司名称 资质或许可 证书编号 核准内容 核发机关
限至
酮、环己烷、环戊烷、1,
己烯、2-己烯、甲醇、甲醇
钾、2-甲基-1-丙醇、2-甲基
丁烷、甲基叔丁基醚、2-甲
基烯丙醇、甲酸甲酯、甲烷、
氯苯、煤焦油、氢、溶剂苯、
溶剂油[闭杯闪点≤60℃]、
石油醚、1-戊烯、2-戊烯、
液化石油气、乙苯、乙醇[无
水]、乙酸[含量>80%]、乙
酸甲酯、乙酸乙烯酯[稳定
的]、乙酸乙酯、乙酸正丁
酯、乙烯、异丙基苯、异丁
基苯、异丁烷、异丁烯、异
辛烷、杂戊醇、正丙苯、正
丁醇、正丁烷、正庚烷、正
己烷、正戊烷、正辛烷、重
质苯(不含剧毒化学品、易
制爆化学品、一类易制毒化
学品、农药;经营场所不得
存放危化品)
苯、苯乙烯[稳定的]、变性
乙醇、1-丙醇、2-丙醇、丙
烷、丙烯、2-丙烯腈[稳定
的]、丙烯酸[稳定的]、丙烯
酸甲酯[稳定的]、丙烯酸乙
酯[稳定的]、粗苯、2-丁醇、
烯、2-丁烯、1,2-二甲苯、
二甲苯异构体混合物、二甲
醚、1,2-二氯乙烷、环己
酮、环己烷、环戊烷、1,
天津经济
危险化学品经 津开发危化经字 技术开发
营许可证 〔2018〕0028 号 区应急管
钾、2-甲基-1-丙醇、2-甲基
理局
丁烷、甲基权丁基醚、2-甲
基烯丙醇、甲酸甲酯、甲烷、
氯苯、煤焦油、氢、溶剂苯、
溶剂油[闭杯闪点≤60℃]、
石油醚、1-戊烯、2-戊烯、
液化石油气[仅限于工业原
料使用]、乙苯、乙醇[无水]、
乙酸[含量>80%]、乙酸甲
酯、乙酸乙烯酯、乙酸乙酯、
乙酸正丁酯、乙烯、异丙基
苯、异丁基苯、异丁烷、异
丁烯、异辛烷、杂戊醇、正
有效期
序号 公司名称 资质或许可 证书编号 核准内容 核发机关
限至
丙苯、正丁醇、正丁烷、正
庚烷、正已烷、正戊烷、正
辛烷、重质苯***
北京市海
危险化学品经 京海应急经字
许可范围:氯化氢[无水]
营许可证 [2007]000006
管理局
济宁市生
K0J001U 品制造
(汶上)
行业类别:石灰和石膏制 九江市濂
制造 境局
(七)主要专利技术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及子公司共拥有 248 项境内专利,其中发明专利
见本募集说明书“附件一:发行人及子公司拥有的境内专利权”。
经核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所拥有的境内专利权属明晰,不存在权属纠纷或潜在纠
纷的情形。
(八)生产经营所需的主要生产设备、房屋的使用情况
发行人主要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电子设备及其他设
备等。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 262,483.30 84,265.68 500.00 177,717.62
机器设备 960,523.13 439,154.58 30.92 521,337.63
运输设备 3,838.51 2,612.52 - 1,225.99
电子设备及其他 7,932.91 5,039.05 - 2,893.86
合计 1,234,777.84 531,071.83 530.92 703,175.10
注:除上述项目外,公司 2024 年 6 月 30 日固定资产中含固定资产清理余额 12.84 万元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持有的房产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 建筑面积 房屋
权利人 房屋所有权证号 房屋坐落 权利受限情况
号 (㎡) 用途
鲁(2023)滕州市不
动产权第 8046317 号
鲁(2018)滕州市不 木石镇科圣路 1688 工业、交
动产权第 0022580 号 号 通、仓储
鲁(2021)滕州市不 木石镇科圣路 1688 工业、交
动产权第 0029216 号 号 通、仓储
已为中国建设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鲁(2021)滕州市不 滕州市木石镇木曲 工业、交 滕州支行及北京
动产权第 0025349 号 路 1166 号 通、仓储 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济南分行设立
抵押
鲁(2023)滕州市不
动产权第 8017873 号
泰兴经济开发区澄
苏(2024)泰兴市不 19,248.7
动产权第 0012263 号 6
西侧
九江市濂溪区莲花
赣(2023)九江市不动 商业服
产权第 0064497 号 务
注 1:“房屋用途”依据房屋所有权证所记载用途进行列式,列式为“其他”系房屋所有权证未明
确记载用途,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相关房屋的实际用途为办公、生产等。
注 2:序号 6 房产于 2024 年 7 月 4 日取得换发的苏(2024)泰兴市不动产权第 1063074 号不动产权
证,对苏(2024)泰兴市不动产权第 0012263 号不动产权证记载的“权利其他状况”内容进行更新,
房屋坐落、建筑面积及房屋用途无变动。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科院生物有 8 处、占发行人房产面积比例 1.69%的房产
(主要包括发酵车间、原料仓库、锅炉房、门卫室、消防泵站等)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
书。该等房产系在发行人收购科院生物前形成,是聚合乳酸的中试装置 1,不属于正式
产线;科院生物目前仍在筹建期、未开展生产活动,且科院生物正在新建厂房作为未来
主要生产经营场所。联泓化学共有 1 处房产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该房产为厕所,面
积为 53.95 ㎡,该等房产为联泓化学的附属设施,不属于核心生产装置,系在发行人收
购联泓化学前形成、不属于收购联泓化学后新增的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房产。联泓新
科共有 8 处,合计面积为 12,854 ㎡的房产(包括生产办公楼、EC 装置变电所、消防水
加压站、产品灌装间等、PP 二反项目装置变电所、挤压造粒厂房等)尚未取得不动产
中试装置不是正式的产品生产线,主要用于试验相关产品的控制条件。
权证书,该等房产系发行人的在建工程转固形成,正在正常推进产权证书办理相关手续。
前述房产均处于正常使用状态,公司正在积极办理产权证书,对发行人生产经营不会产
生重大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发行人、科院生物和联泓化学均已取得主管住建部门开具的合规证明,
不存在因违反国家和地方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而受到处罚的情形。发行人控股股东
联泓集团已出具承诺,如发行人、科院生物和联泓化学因上述尚未办理产权证书的情形
受到处罚或损失,联泓集团将予以全部补偿。综上,发行人、科院生物和联泓化学上述
部分房产尚未取得产权证书事宜不会构成本次发行的实质性障碍。
(1)土地使用权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持有的土地使用权情况如下表所示:
土地 权利 权利受限
序号 权利人 土地使用权证号 土地坐落 面积(㎡)
用途 性质 情况
鲁(2023)滕州市
工业
用地
鲁(2018)滕州市
工业
用地
鲁(2021)滕州市
工业
用地
九城国用(2010) 九江市琴湖路 118 号 A 工业
第 134 号 地块 用地
九城国用(2010) 九江市琴湖路 118 号 B 工业
第 135 号 地块 用地
九城国用(2010) 九江市琴湖路 118 号 D 工业
第 137 号 地块 用地
赣(2022)九江市 东至邓桥路、南至东二
工业
用地
赣(2022)九江市 东至 PLA 项目、南至
工业
用地
赣(2023)九江市不 九江市濂溪区莲花镇莲
商服
用地
号 分单元 01
鲁(2023)滕州市
工业
用地
土地 权利 权利受限
序号 权利人 土地使用权证号 土地坐落 面积(㎡)
用途 性质 情况
已为中国建
设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滕
鲁(2021)滕州市
滕州市木石镇木曲路 工业 州支行及北
有限公司济
南分行设立
抵押
鲁(2021)滕州市
铁路
用地
济宁中银电化有限公
已为济宁银
司、山东华宇同方电子
鲁(2022)汶上县 行股份有限
材料有限公司以南,联 工业
想大道以西,342 国道 用地
以北,济宁中银电化有
额抵押
限公司以东
鲁(2022)滕州市
官桥镇公孙弘路西侧、 工业
谷山路南侧 用地
鲁(2023)滕州市 木石镇鲁南高科技化工
工业
用地
鲁(2023)滕州市 木石镇鲁南高科技化工
工业
用地
鲁(2023)滕州市
官桥镇联泓格润(山东) 工业
新材料有限公司西南侧 用地
鲁(2023)滕州市
官桥镇联泓格润(山东) 工业
新材料有限公司西南侧 用地
鲁(2023)滕州市
官桥镇联泓格润(山东) 工业
新材料有限公司西南侧 用地
鲁(2023)滕州市
官桥镇联泓格润(山东) 工业
新材料有限公司西南侧 用地
苏(2024)泰兴市
泰兴经济开发区澄江西 210,234.0 工业
路南侧、院士路西侧 0 用地
注:序号 21 土地使用权于 2024 年 7 月 4 日取得换发的苏(2024)泰兴市不动产权第 1063074 号不
动产权证,对苏(2024)泰兴市不动产权第 0012263 号不动产权证记载的“权利其他状况”内容进
行更新,土地坐落、面积、土地用途及权利性质无变动。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在中国境内向第三方承租土地的
情况,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在中国境内向第三方承租的主要房屋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 租赁面积 房产
出租人 承租人 地址 租赁期限 用途
号 (平方米) /土地证号
融科物业 融科资讯中心 C 座
京房权证海其移字第 2023.12.1-2
公司 S1509-S1510 单位
广东省佛山市南
粤(2017)佛南不动产
海区桂城街道桂
权第 0391734 号、粤 2021.10.1-2 商业
(2017)佛南不动产权 025.9.30 办公
万达广场南一栋
第 0379061 号
北京市海淀区中
北京中科 关村南三街六号 2023.11.1
公司 公区四层 401 办公 .9
用房
上表序号 3 租赁房屋出租方北京中科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中科”)未
提供房屋权属证书,但提供了用于证明该租赁房屋权属的其他文件,具体如下:(1)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于 2012 年 5 月 14 日向北京中科出具的《关于授权北京中科资
源有限公司负责对中科资源大厦出具产权证明的函》,确认该租赁房屋已竣工并交付
使用,开发建设过程中各项报批手续齐全,不在拆迁范围内,房屋所有权证正在办理
中,授权北京中科为租用该租赁房屋开展经营活动的各类市场主体出具房屋产权证明
文件;(2)北京中科于 2023 年 11 月 20 日出具的《住所使用说明》及《房屋权属及
用途证明》,确认租赁房屋权属归北京中科所有,建设审批手续齐全,属于合法建设,
不在拆迁范围内,同意将租赁房屋提供给北京华宇使用。如该租赁房屋存在房屋权属
瑕疵,可能存在被产权人或相关主管部门要求搬迁而无法继续使用该租赁房屋且产生
相关损失的风险;但该租赁房屋仅用于办公,且搬迁成本较低,具有可替代性,如该
租赁房屋后续无法继续使用,北京华宇可以找到替代租赁房屋,不会对发行人的经营
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重大法律风险。
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 6 号)的
相关规定,我国对于城镇房屋租赁实行备案登记制度,经核查,上述租赁房产均未办理
租赁备案登记手续,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
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 修正)的相关规定,未办理房屋租赁备案登记不影响
该等租赁合同的效力。上述租赁房屋未办理租赁备案登记不影响房屋租赁合同的有效性。
此外,发行人未曾收到各地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的通知,亦未受到房屋租赁管理部门
的行政处罚,同时,发行人相关房屋租赁房产搬迁成本相对较低,上述租赁房屋未办理
租赁备案登记不会对发行人的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重大法律风险。
五、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一)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将围绕产业升级、消费升级,持续聚焦新材料方向,坚持创新驱动,坚持绿色、
低碳、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走高端化、差异化、精细化的路线,重点投资布局新材料
关键核心领域,打造新材料平台型企业,形成在新材料若干领域领先的“专精特新”产
业集群,致力于成为新材料领域的卓越企业。
(二)发展目标和计划
公司继续保持在先进高分子材料及特种材料领域市场优势,并根据市场需求持续优
化产品结构,进一步加大高毛利率产品 EVA、细分品类的特种表面活性剂等产品的比
例。
公司将持续布局新能源材料、生物可降解材料、电子材料等板块,推进新能源材料
和生物可降解材料一体化项目、PLA 项目、锂电电解液添加剂等项目建设。项目建成
投产后,在新能源材料板块,公司将新增 EVA、锂电添加剂 VC 的产能;在生物可降
解材料板块,将新增 PLA 和 PPC 产能;电子材料主要布局电子特气、湿电子化学品,
将努力实现规模和效益跨越式增长,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在现有业务基础上持续开发性能优异、附加值高、低碳环保的新产品;通过工艺优
化和技术改造,提升装置运行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同时,围绕公司重点布局的新领域,
加大研发投入,打造产品、技术、工程放大及市场应用的系统创新能力,形成行业领先
的突破性技术创新成果。
六、财务性投资
(一)关于财务性投资的认定标准和相关规定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 2023 年 2 月发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
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
——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财务性投资包括但不限于:投资类金融业务;非
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不包括投资前后持股比例未增加的对集团财务公司的投资);
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购
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等。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者渠道
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以收购或者整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拆
借资金、委托贷款,如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金额较大是指,公司已持有和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金额超过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
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三十(不包括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类金融业务的投资金额)。
(二)公司最近一期末未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
公司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具体如下: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为 2,508.77 万元,为保本
浮动收益产品,预期年收益率在 1.6%-2.69%之间,主要目的为加强流动资金收益管理、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具有收益波动性低、安全性高、周期短、流动性强的特点,不属
于收益波动大且风险高的金融产品,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其他应收款的账面价值为 9,797.41 万元,主要包括
土地指标款、股权转让款、押金保证金等,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其他流动资产账面价值为 34,760.54 万元,主要包括
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预交所得税等,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 3,287.28 万元,为对联营
企业的投资,属于同行业上下游产业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为 115,005.20 万元,为白
银催化剂、钯金属催化剂、预付设备款,均系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不属于财务性投
资。
综上所述,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不存在财务性投资。
(三)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的投资情况
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发行人不存在实施或
拟实施的投资类金融业务、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不包括投资前后持股比例未增加
的对集团财务公司的投资)、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
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等财务性投资。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要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新材料产业是战略性、基础性产业,也是高技术竞争的关键领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
域,我们要奋起直追、迎头赶上。
景目标纲要》指出,要坚持把发展经济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加快推进制造强国,聚
焦新一代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党的二十大进一步明确了上述
战略部署,同时要求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深入推进能源革命,加强煤炭
清洁高效利用,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构建新一代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等
一批新的增长引擎。这进一步彰显了国家对实体经济的大力支持、对新材料行业发展的
高度重视。
近年来,随着“碳达峰、碳中和”政策出台和落地,国家对新材料行业发展的支持
力度进一步加强。《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提出,要围绕新能源、新材料、绿色环
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打造低碳转型效果明显的先进制造业集群,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与双碳政策高度融合的新材料行业受到国家政策鼓励和市场需
求双重驱动,新能源光伏材料、生物可降解材料等领域迎来快速发展良机。
作为新材料产品和解决方案供应商,公司紧紧围绕国家发展规划和战略部署,持续
聚焦新材料方向,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绿色、低碳、共享发展理念,关注国家
需要和市场紧缺的高端新材料领域。
公司自成立以来,坚持内生增长与外延扩张相结合的发展模式,围绕新材料领域,
持续开展新业务,拓展新布局,先后在新能源材料、生物可降解及生物基材料、电子材
料、其他特种材料等领域进行绿色化、高端化、差异化、精细化布局,致力于打造在新
材料若干领域领先的“专精特新”产业集群。
(二)本次发行的目的
我国能源消费结构中一次能源的需求量大、对外依存度高。2021 年我国石油对外
依存度 72.2%,天然气对外依存度 46%,国家能源安全问题不容忽视,而光伏、风电等
《2030 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提出“到 2030
清洁能源是推动能源结构转变的主要动力。
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 25%左右,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 2005 年下
降 65%以上,顺利实现 2030 年前碳达峰目标”,
“到 2030 年,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
容量达到 12 亿千瓦以上”。塑料污染对自然环境和人类健康构成了重大威胁,已成为全
人类共同关注的问题。生物可降解材料可替代传统的不可降解材料,是解决传统塑料“白
色污染”难题的有效途径。
公司通过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新能源材料和生物可降解材料一体化项目,规划建
设 20 万吨/年 EVA、30 万吨/年 PO、5 万吨/年 PPC 项目。EVA 是光伏产业链上游的核
心原材料之一,高度依赖进口;布局 EVA 项目主要为增加公司光伏胶膜料产能,助力
提升国内光伏产业核心原材料的自给率,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PO 项目
主要为满足公司生物可降解材料 PPC 和特种精细材料的原料需求。PPC 是环境友好型
的新型生物可降解材料,是理想的一次性薄膜材料,其主要原料为 PO 和二氧化碳,PPC
项目的实施有助于二氧化碳的有效利用,降低碳排放。
竞争优势
新能源材料、生物可降解材料是公司重点布局的产业方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是落实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实现在新能源材料、生物
可降解材料等领域产业布局的重要举措。
本次募投项目产品主要包括 EVA、PO、PPC。EVA 项目的实施将提高公司 EVA 光
伏胶膜料产量及市场占有率,巩固在光伏胶膜料领域积累的竞争优势;在公司已经布局
PLA 生物可降解材料的基础上,PO、PPC 项目的实施将增加新的生物可降解材料品类
和原料保障,扩大生物可降解材料产品规模,提高公司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将用于补充项目建设资金,有助于优化公司资本结构,
提升公司经营稳定性和抗风险能力,为公司持续发展和盈利提升提供重要保障,符合全
体股东的利益。
二、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关系
(一)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
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资产管
理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机构投资者、自然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
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通过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
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协商确定。若国
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
整。
(二)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本次发行尚无确定的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发行对
象与公司的关系。发行对象与公司之间的关系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
予以披露。
三、发行证券的价格或定价方式、发行数量、限售期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
币 1.00 元。
(二)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的股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
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三)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期
首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
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
易总量)。若在该 20 个交易日内发生因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
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如公司 A 股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调整方式
如下:
派息: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息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息,N 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
权人士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
对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定价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四)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不超过 267,113,600 股(含本数),未超过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公司总股本的 20%,且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02,000 万元(含本
数),并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同意注册文件为准。在前述范围内,
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获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由公司董事
会及其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规定并根据
竞价结果协商确定。
若公司在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权
事项以及回购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本次发行股票数量
的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若本次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届时将相应调整。
(五)限售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
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相关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本次发行对象所
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所衍
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
规定执行。
(六)股票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交所上市。
(七)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
共同享有。
(八)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
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4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3 日召开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方案的议案》。根据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及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决议,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相
关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3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前次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至 2025 年 1 月 4 日止。
四、募集资金金额及投向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 202,000 万元(含本数),扣除
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额
合计 1,250,000.00 202,000.00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若实际募集资金金额(扣除发行费用后)
低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按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以及资金需求等实际
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
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
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本次发行尚未确定发行对象,最终是否存在因关联方
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情形,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
况报告书中披露。
六、本次发行是否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1,335,568,000 股,其中联泓集团持有公司 51.77%的股
份,是公司的控股股东。
按照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上限 267,113,600 股测算,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的总股
本为 1,602,681,600 股,控股股东联泓集团持股比例为 43.14%,发行结束后仍为公司控
股股东,公司无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七、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本次发行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及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
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 202,000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投
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若实际募集资金金额(扣除发行
费用后)低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将根据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按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以及资金需
求等实际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
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系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联泓格润,其基本情况如
下:
名称 联泓格润(山东)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481MA950BF894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 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木石镇科圣路 1688 号
法定代表人 郑月明
注册资本 50,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21 年 9 月 26 日
营业期限 2021 年 9 月 26 日至无固定期限
一般项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合
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
经营范围 基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仓储设备租赁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
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
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联泓格润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出资方式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滕州泓盛兴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合计 50,000 100%
注:除发行人外,联泓格润的其他股东均为发行人经营管理团队及骨干员工,其中滕州泓盛兴企业
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员工持股平台。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联泓格润全体股东已以
自有资金完成全部实缴。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现有业务或发展战略的关系
本次募投项目生产的主要产品为 EVA、PO、PPC,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将实现
公司现有业务产能扩充的同时进一步拓展和丰富公司生物可降解材料产品等新业务,有
助于公司进一步优化产品结构和资本结构、扩大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提高抵御市场风险
的能力,满足现有业务持续发展资金需求,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增强公司主营业务
盈利能力,促进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健康发展。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和经营前景
(一)项目背景及概况
新能源材料和生物可降解材料一体化项目由发行人控股子公司联泓格润新建,建设
地点位于山东省滕州市鲁南高科技化工园区,建设内容包括 130 万吨/年 DMTO 装置(甲
醇制烯烃装置)、20 万吨/年 EVA 装置、30 万吨/年 PO 装置、5 万吨/年 PPC 装置、配套
的公用工程及辅助生产设施等。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在“十四五”期间国家大力发展“新能源”“新基建”政策的带动下,光伏胶膜和
高端电线电缆等下游需求保持良好的增长势头,特别是中国光伏新增装机规模已连续多
年稳居世界首位,持续带动对 EVA 高端料的旺盛需求,市场前景良好。同时,随着全
球及中国限塑政策逐步落地,生物可降解材料市场未来发展空间广阔,PPC 作为性能良
好且成本较低的生物可降解品种,受到市场广泛关注,潜在的市场需求较大。
(1)EVA:长期以来,国内 EVA 高度依赖进口,特别是生产难度高的高 VA 含量
EVA 产品的进口依存度更高,2023 年进口依存度约 41.69%。中国光伏新增装机规模已
连续多年稳居世界首位,持续带动对 EVA 高端料的旺盛需求,市场前景良好。
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统计,2023 年国内光伏累计新增装机 216.88GW,同比增长
EVA 作为光伏胶膜的主要材料,其需求将随着光伏新增装机量的持续增长而快速
增加。中国是光伏组件大国,全球超 80%光伏组件产量在中国,光伏胶膜产量占比 90%
以上。根据规划光伏装机量预测,2025 年国内 EVA 光伏胶膜料需求量将超过 230 万吨,
未来增量及进口替代的空间均较大。同时,EVA 其他应用领域,例如线缆、发泡、热
熔胶等领域未来仍将保持一定的需求增速,根据卓创资讯,预计 2028 年国内 EVA 整体
需求量可达 555 万吨。
(2)PO:PO 是重要的基础化工原料,主要用于生产聚醚多元醇、丙二醇和各类
非离子表面活性剂等,其中聚醚多元醇是生产聚氨酯泡沫、保温材料、弹性体、胶粘剂
和涂料等的重要原料,各类非离子型表面活性剂在石油、化工、农药、纺织、日化等行
业得到广泛应用。同时,PO 也是新一代生物可降解材料 PPC 的主要原料。
随着低碳经济建设、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与消费升级、国家政策支持等因素驱动,聚
醚多元醇、聚氨酯及生物可降解材料等行业的发展将进一步带动 PO 需求提升。预计到
(3)PPC:PPC 产品以二氧化碳和 PO 为原料,可有效利用二氧化碳,有助于解决
“白色污染”,降低碳排放,属于新一代性能优异的“环境友好型”生物可降解材料。
PPC 具有刚韧平衡性好、阻隔性好、透明度高、保水保墒性优异、生物可降解等优
点,是理想的一次性薄膜材料,可替代传统的不可降解材料,尤其在替代传统地膜材料
方面具备较大的市场发展潜力。随着全球及中国限塑政策逐步落地,生物可降解材料市
场有望达到千万吨级别,未来发展空间广阔。其中,PPC 作为性能良好且成本较低的生
物可降解品种,受到市场广泛关注,潜在的市场需求较大。根据测算,2025 年全球 PPC
材料的需求有望超 170 万吨/年。
公司作为新材料产品和解决方案供应商,专注于新材料发展方向,重点布局新能源
材料和生物可降解材料领域,努力打造在新材料若干领域领先的产业集群。
新能源材料方面,公司是国内领先的 EVA 光伏胶膜材料生产商,并正在建设 4,000
吨/年碳酸亚乙烯酯(VC)项目,已完成 10 万吨/年锂电材料-碳酸酯联合装置项目和 2
万吨/年超高分子量聚乙烯锂电池隔膜料项目建设;未来将形成光伏胶膜材料、电解液
溶剂及添加剂、锂电隔膜材料等多品类的新能源材料产业布局。
公司依托独特的产业布局与产品结构、突出的研发创新能力等优势,在国内率先开
发出 EVA 光伏胶膜料,产品质量居国内外行业先进水平,积累了良好口碑和市场影响
力。2022 年,公司对 EVA 装置进行了技术升级扩能改造,EVA 产量进一步增加。20
万吨/年 EVA 项目投产后,公司 EVA 产能将达到约 35 万吨/年。同时公司 9 万吨/年 VA
装置已于 2024 年 1 月投产,实现了现有 EVA 装置原料完全自供,并将充分保障在建 EVA
装置 VA 原料稳定供应,公司产业链更加完整,进一步降低生产成本,增强公司的竞争
力。
生物可降解材料方面,公司拥有自主开发的 PLA 全产业链技术,控股子公司科院
生物的 10 万吨/年乳酸、4 万吨/年聚乳酸(PLA)项目目前已进入试生产阶段。PPC 项
目采用公司与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共同开发的行业领先技术,项目投产后可
进一步丰富公司生物可降解材料品类,扩大生物可降解材料板块的产品规模,提升公司
市场地位和影响力。
(三)项目建设的可行性与实施能力
公司新能源材料和生物可降解材料一体化项目的主要终端产品 EVA、PPC 等均是
国家鼓励和重点发展的行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对满足产品的市场需求、带动相关行
业发展有重要意义。
公司 EVA 产品处于行业领先地位,拥有丰富的 EVA 生产运营管理经验,产品质
量优异,品牌认可度高。
主要生产附加值较高的光伏胶膜料产品,项目实施后,公司将同时拥有世界领先的
Lyondell Basell 管式法和 Exxon Mobil 釜式法工艺,有利于提高生产操作弹性、促进新
产品开发。
PO 项目采用全球领先的共氧化法 CHPPO 工艺技术,相比其他 PO 生产技术,具有
产品收率高、副产物少、单耗与碳排放低等优势。
PPC 项目采用与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共同开发的新一代超临界聚合技
术,具备二氧化碳质量占比高、单程转化率高、反应时间短、生产能耗低、副产物少、
产品分子量高等特点,技术行业领先。
项目位于鲁南高科技化工园区,所在的华东地区是国内最主要的 EVA 生产和消费
地,下游光伏胶膜企业集中。该区域也是国内主要的 PO 需求地,其 PO 需求占全国需
求 81%左右,具有较强的区位优势。
项目终端产品所需主要原料甲醇、乙烯、丙烯、醋酸乙烯、二氧化碳等均为公司自
产,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建设可依托公司现有资源,与现有产业链充分协同,可实现资
源的循环与综合利用,一体化布局优势明显。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新材料行业,并在该领域拥有丰富的专业人才储备。公
司经营层及核心骨干主要来自国内外知名化工和新材料企业,拥有深厚的行业经验和高
效的执行能力。多年来,公司高效的运行管理模式及培训体系,已凝聚一批高新技术创
新型人才和管理团队。同时,公司积极引进人才,并通过完善员工晋升通道和激励机制,
激发新老员工的工作热情,采取各种员工激励手段、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成功吸引了更
多的人才加入公司。公司充足的人才储备可以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开展。
公司依托多年稳定的生产运行、积极的市场开拓、优质的产品质量、完善的技术服
务,在行业和客户中树立了良好的口碑和品牌知名度。同时,经过持续多年的市场深度
开发和结构优化,公司已建立了稳定的销售渠道和客户资源,与主要客户保持了稳定深
入的合作关系。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投项目产品与公司当前主要客户群体存在较多重
叠,销售渠道也存在诸多可共用之处,上述客户和渠道协同效应将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
产品市场开拓提供有效助力。
(四)建设内容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 130 万吨/年 DMTO 装置(甲醇制烯烃装置)、20 万吨/年 EVA
装置、30 万吨/年 PO 装置、5 万吨/年 PPC 装置、配套的公用工程及辅助生产设施等。
(五)项目效益预测
本次募投项目效益预测以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暨股份公司《石油化工项目可行性研究
报告编制规定》(2020)、《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及《中国石油
化工项目可行性研究技术经济参数与数据》(2021)为依据,按照新建项目测算经济效
益。
本次募投项目效益预测主要计算过程:
(1)采用要素成本法按生产要素分项估算各
(2)根据全厂主要物料消耗量及其价格估算本项目收入和税金及附加;
项成本费用; (3)
汇总计算项目利润。
主要测算参数及其假设情况如下表所示:
主要参数 主要假设
原材料及产品 主要以 2021 年至 2023 年国内市场三年均价为基础,综合考虑供求、经济环境、市
价格(不含税) 场环境、协同效应等因素的影响并给予一定谨慎性折扣,运费单独考虑
辅助材料费用 根据装置类型按单耗估算
(1)增值税:除新鲜水、外购碳四、外购天然气、丙烷、粗丁烷、混合重烯烃及物
流的税率为 9%外,其余均为 13%
税率 (2)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分别按增值税和消费税之和的 7%和 5%计取
(3)投产后前三年企业所得税率为 25%,第 4 年开始所得税降低为 15%(预估投
产后第四年起为高新技术企业)
(1)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按 15 年考虑,净残值率为 3%
折旧年限
(2)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分别按 10 年、5 年平均摊销
修理费 修理费率按固定资产原值(不含建设期利息)的 0.5%计算
工资及福利 本项目定员 553 人,人均工资及附加按 15 万元/人•年估列
营业费用 按外销产品营业收入的 0.5%计取
其他制造费用 以项目总定员为基数,按 3 万元/人•年计取
其他管理费用 以项目总定员为基数,按 5 万元/人•年计取
注 1:项目建设期为 3 年,生产期为 15 年。生产期第一年生产负荷为 80%考虑,以后各年按 100%
考虑;
注 2:受宏观环境影响,募投项目效益测算的关键参数、假设条件较 2019 年至 2021 年的情况已发
生变化,出于谨慎性原则,发行人已基于近三年(2021 年至 2023 年)的历史数据情况对本次募投
项目的经济效益进行更新测算。
根据测算,可实现生产期年均营业收入 757,336 万元,年均净利润 151,415 万元。
税后内部收益率 16.03%,投资回收期 7.86 年(含建设期 3 年),经济效益良好。
但是,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仍可能受到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市场环境及竞争格局
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如果这些因素发生不利变化,可能会导致项目延期或收益不达预期。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风险,请参见本募集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八、特别
风险提示”之“(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的相关风险”。
经测算,募投项目预计效益情况如下:
项目 募投项目生产期首年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毛利率 25.99% 20.21% 18.83% 23.97% 29.08%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29.08%、23.97%、18.83%和 20.21%,
募投项目测算生产期首年毛利率为 25.99%,处于合理水平。2023 年度,受下游市场复
苏缓慢和行业周期性影响,公司主要产品价格同比下滑,产品与原料价差收窄,导致毛
利率有所降低。
(六)项目的实施准备和进展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项目已取得山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出具的
《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枣庄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关于联泓格润(山东)新材
料有限公司新能源材料和生物可降解材料一体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山东省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关于联泓格润(山东)新材料有限公司新能源材料和生物可
降解材料一体化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部分用地尚未取得,具体情况如下:
能源材料和生物可降解材料一体化项目投资协议》
(以下简称“《项目投资协议》”),
滕州市人民政府拟落实如下用地计划:(1)与国科控股中试基地置换用地 233 亩已完
成挂牌,2021 年 11 月 25 日完成竞价摘牌;(2)木曲路西侧官桥镇北韩村以南至辰龙
路面积 1036 亩、联泓新科厂区外西侧面积 425 亩,两块土地共 1,461 亩,在 2022 年 3
月 15 日前交给乙方开展土地平整及前期工作,2022 年 5 月底前完成招拍挂。
能源材料和生物可降解材料一体化项目投资补充协议(一)》(以下简称“《项目投资
补充协议(一)》”),双方就滕州市人民政府拟向发行人出让的约 1,461 亩项目用地
达成补充安排。
格润(山东)新材料有限公司新能源材料和生物可降解材料一体化项目选址的意见》
(以
下简称“《选址意见》”),明确该项目拟选址在鲁南高科技化工园区联泓新材料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西侧(配套辅助设施)和南侧(生产装置),项目总建设用地约 1,694 亩
(西侧用地约为 425 亩,南侧用地约 1,269 亩)。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联泓格润已就 1,006,924.00 平方米(约 1,510.386 亩)
的募投项目用地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另外约 183.614 亩募投项目用地正在履行土地出让
程序,尚未取得的募投项目用地面积占全部募投项目用地面积的比例约为 10.84%。截
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发行人正在按正常流程办理部分尚未取得权属证书的募投项
目用地的报批手续,发行人后续将紧密跟踪募投项目所用地块的招拍挂流程,及时参与
招拍挂程序、缴纳土地出让金、签署土地出让合同及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等相关事宜。
明确该项目拟选址在鲁南高科技化工园区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西侧(配套辅助
设施)和南侧(生产装置),项目总建设用地约 1,694 亩(西侧用地约为 425 亩,南侧
用地约 1,269 亩)。该项目用地为三类工业用地,符合《鲁南高科技化工园区(2016-2030)》
和《鲁南高科技化工园区产业发展规划》,并同意项目建设。
根据 2021 年 10 月 21 日签署的《项目投资协议》,滕州市人民政府将成立项目专班,
开展全程帮包服务,协调推进项目各项手续的办理。根据鲁南高科技化工园区管理委员
会于 2022 年 6 月 29 日出具的《选址意见》,若发行人在建设中遇到问题,管委会将予
以支持。此外,滕州市人民政府于 2023 年 1 月 3 日出具的《关于联泓格润(山东)新
材料有限公司新能源材料和生物可降解材料一体化项目用地的说明函》,确认“联泓格
润关于本项目建设用地符合国家及地方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滕州
市政府将积极协调办理本项目其他用地手续,促使本项目尽快落地。联泓格润依法依规
取得本项目所需剩余土地的使用权及办理土地不动产权证书,预计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不存在无法落实的风险”。
(七)预计实施时间及整体进度安排
项目建设期约 3 年。项目实施时间如下:
项目实施时间 整体进度安排
项目实施时间 整体进度安排
(八)募集资金使用对发行人业务与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推进公司重点项目建设,项目成功实施后,
公司将进一步强化和丰富核心产品结构,提升产品附加值,增强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
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以及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
司把握行业发展趋势和市场机遇,实现规模和效益的跨越增长,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的显著增强。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财务指标将更为稳健,公司的总资产与净资产均有所增加,
资产结构进一步优化,流动比率与速动比率将有所提高,可有效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和
财务成本,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和未来的持续经营能力。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一定的建设期,短期内公
司的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存在被摊薄的风险,但从中长期来看,随着项
目陆续产生效益,公司收入和利润水平将逐步上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及盈利稳定性将不
断增强。
(九)发行人资金缺口的解决方式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投资额为 1,250,000.00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
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若实际募
集资金金额(扣除发行费用后)低于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
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四、关于“两符合”
本次发行满足《注册办法》第三十条关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板块定位(募集资金
主要投向主业)的规定,具体如下:
(一)本次发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发行人 EVA、PP 专用料业务所属行业为 C2651 初级形态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包
括通用塑料、工程塑料、功能高分子塑料的制造),公司 EO 及 EOD 业务所属行业为
C2669 其他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主营业务为新材料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本次募集
资金投向 EVA、PPC、PO 等行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不存在需要取得主管部门
意见的情形。具体分析如下:
根据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本次募投项目生产的主要产品为 EVA、PPC、
制类、淘汰类产业。本次募投项目拟采用共氧化法 CHPPO 工艺生产 PO,建设 30 万吨
年及以上共氧化法环氧丙烷”。
年本)》限制类、淘汰类产业。
根据《关于做好 2018 年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18]554
号)、
《关于做好 2019 年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通知》
(发改运行[2019]785 号)
及《关于做好 2020 年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20]901 号),
全国产能过剩情况主要集中在钢铁、煤炭及煤电等行业。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 号)、《关
于印发<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联产业[2011]46 号)以及
《2015 年各地区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
源局公告 2016 年第 50 号)的规定,国家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行业为:炼铁、炼钢、焦
炭、铁合金、电石、电解铝、铜冶炼、铅冶炼、水泥(熟料及磨机)、平板玻璃、造纸、
制革、印染、铅蓄电池(极板及组装)、电力、煤炭。
本次募投项目不涉及上述落后及过剩产能行业,不属于落后和过剩产能。
募投项目的主要终端产品 EVA、PPC 等均是国家鼓励和重点发展的行业,符合国
家产业政策,对满足产品的市场需求、带动相关行业发展有重要意义。
(二)本次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主业
本次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主业,具体如下:
项目 募投项目相关情况说明
有业务(包括 产 是。项目建设内容包含 20 万吨/年 EVA 装置,项目投产后,公司 EVA 产能将相
品、服务、技术等, 应增加,属于对现有业务的扩产。
下同)的扩产
是。公司现有 EVA 生产装置采用埃克森美孚公司(Exxon Mobil)釜式法工艺。
较高的光伏胶膜料产品,项目实施后,公司将同时拥有世界领先的 Lyondell
有业务的升级
Basell 管式法和 Exxon Mobil 釜式法工艺,有利于提高生产操作弹性、促进新产
品开发,属于对现有业务的升级。
是。项目建设内容包括 30 万吨/年 PO 装置(环氧丙烷装置)、5 万吨/年 PPC 装
置(聚碳酸亚丙酯装置) 。公司拥有自主开发的 PLA 全产业链技术,控股子公
司科院生物的 10 万吨/年乳酸、4 万吨/年聚乳酸(PLA)项目目前已进入试生产
现有业务在其 他
阶段。PPC 项目采用公司与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共同开发的行业领
应用领域的拓展
先技术,项目投产后可进一步拓展公司生物可降解材料品类,扩大生物可降解
材料板块的产品规模,提升公司市场地位和影响力。
业链上下游的(横 否
向/纵向)延伸
否
业投资
第五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的业务及资产的变动或整合计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新能源材料和生物
可降解材料一体化项目,本次募投项目生产的主要产品为 EVA、PO、PPC,本次募投
项目实施后,将实现公司现有业务产能扩充的同时进一步拓展和丰富公司生物可降解材
料产品等新业务,有助于公司进一步优化产品结构和资本结构、扩大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提高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满足现有业务持续发展资金需求,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增强公司主营业务盈利能力,促进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健康发展。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
的主营业务范围不会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因本次发行而导致的业务及资产整合计划。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控制权结构的变化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1,335,568,000 股,其中联泓集团持有公司 51.77%的股
份,是公司的控股股东。
按照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上限 267,113,600 股测算,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的总股
本为 1,602,681,600 股,控股股东联泓集团持股比例为 43.14%,发行结束后仍为公司控
股股东,公司无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
控制人从事的业务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尚未确定发行对象,本公司是否
与发行对象或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从事的业务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
争的情况,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
控制人可能存在的关联交易的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尚未确定发行对象,本公司是否
与发行对象或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交易的情况,将在发行结束后
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第六节 历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最近五年内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690 号文《关于核准联泓新材料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 14,736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1.46 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1,688,745,600.00
元,扣除各项 发行费 用人民币 78,745,600.00 元后,实际 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
上述资金已于 2020 年 12 月 1 日全部到位,并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于 2020 年 12 月 1 日“XYZH/2020BJAA110018”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存放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 8,172.54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具体
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余额 方式
活期
存款
中国农业银行滕州市 活期
支行 存款
活期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 2,061,641.90
司枣庄滕州支行
合计 1,624,809,184.91 81,725,398.69
(二)前次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加强募集资金行为的管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联泓新材料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
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7 日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滕州市支行、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滕州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滕
州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变更情况,公司、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滕州市支
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在进行项目投资时,资金支出严格按照公司资金
管理制度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投资项目按董事会承诺的计划进度实施,公司项目部
门建立了项目管理制度,对资金应用、项目进度、项目工程质量等进行检查、监督,并
建立项目档案。公司财务资产部对涉及募集资金运用的活动建立健全有关会计记录和原
始台账,并定期检查、监督资金的使用情况及使用效果。
(三)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投资项目效益实现情况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68,874.56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155,438.50
募集资金净额 161,000.00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报告期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其中:2024 年 1-6 月: 82.49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32,564.97 2023 年: 2,423.9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19.28% 2022 年: 38,624.32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项目达到预定
实际投资金 可使用状态日
序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实际投资 募集前承诺投 募集后承诺 实际投资 额与募集后 期/或截止日项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号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金额 资金额 投资金额 金额 承诺投资金 目完工程度
额的差额
系统配套技术改造项目 统配套技术改造项目
EVA 装置管式尾技术升 EVA 装置管式尾技术升 2022 年 3 月
级改造项目 级改造项目 27 日
学品项目(已终止) 学品项目(已终止)
酸酯联合装置项目 酸酯联合装置项目 31 日
合计 161,000.00 161,000.00 155,438.50 161,000.00 161,000.00 155,438.50 -5,561.50 /
注 1: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10 万吨/年副产碳四碳五综合利用及烯烃分离系统配套技术改造项目”及“EVA 装置管式尾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工程款
项尚未结清。
注 2: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10 万吨/年锂电材料-碳酸酯联合装置项目累计使用的募集资金为 33,495.73 万元,其中含募集资金利息及理财收益。
单位: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截止日投资项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是否达到
承诺效 截止日累计
目累计产能利 2024 年 1-6 实现效益 预计
序号 项目名称 益 2021 年度 2022 年度 2023 年度
用率 月 效益
配套技术改造项目 (注 1)
不适用
(注 2)
注 1:该项目系将公司 DMTO 装置生产过程中的副产品碳四碳五转化为乙烯丙烯并用于对外销售或供下游 PP 及 EVA 装置生产使用;同时,公司亦可将
该碳四碳五直接对外销售。报告期内,公司根据需要灵活、自主调整 10 万吨/年副产碳四碳五综合利用及烯烃分离装置运行时长及运行周期。2023 年-2024
年上半年,公司综合考虑产品市场及下游装置负荷情况,暂未运行该装置,而是将碳四碳五直接对外出售,以进一步提升装置整体经济效益;
注 2:为进一步提升产品性能、提高生产转化率,降低单耗,该项目正在对个别工艺及设备进行优化技术改造,以实现产线升级;
注 3:
“6.5 万吨/年特种精细化学品项目”已变更为“10 万吨/年锂电材料-碳酸酯联合装置项目”
,该项目已终止,故以上效益对比情况不适用;
注 4:“补充流动资金”旨在保障公司经营业务持续增长,优化资本结构,进一步提升公司抗风险能力,不直接产生效益,不涉及效益测算,故以上效益
对比情况不适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2021 年 9 月 7 日,经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同意变更原募投项目“6.5 万吨/
年特种精细化学品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途,将剩余募集资金变更用于投资新建“10
万吨/年锂电材料-碳酸酯联合装置项目”。2021 年 9 月 29 日,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变更事项。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前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是否 变更后的项
变更后项目 截至期末实
本年度实际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本年度实 达到 目可行性是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拟投入募集 际累计投入
投入金额 (3)=(2)/(1) 用状态日期 现的效益 预计 否发生重大
资金总额(1) 金额(2)
效益 变化
酸酯联合装置项目 细化学品项目 用
合计 - 32,564.97 - 33,495.73 - - - - -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
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投资新建 10 万吨/年碳酸酯联合装置项目的议案》 ,变更原募投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项目“6.5 万吨/年特种精细化学品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途,将剩余募集资金 32,564.97 万元及
利息变更用于投资新建“10 万吨/年锂电材料-碳酸酯联合装置项目”。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注: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10 万吨/年锂电材料-碳酸酯联合装置项目累计使用的募集资金为 33,495.73 万元,其中含募集资金利息及理财收益 930.76 万
元。
三、会计师事务所对前次募集资金运用所出具的专项报告结论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4 年 7 月 27 日出具了《前次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XYZH/2024BJAA11F0093),鉴证结论为:
“我们认为,联泓新科公司上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联泓新科公司截至 2024 年 6 月
第七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一、对公司核心竞争力、经营稳定性及未来发展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
因素
(一)宏观经济风险
国际政治经济形势复杂多变,宏观经济面临较强的不确定性,特别是国际政治经济
格局变化、产业结构转型升级调整、供应链格局重塑等,可能会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一
定的风险。
(二)行业竞争风险
公司所处的先进高分子材料和特种材料行业属于资本及技术密集型产业,具有较强
的进入壁垒,但未来仍将面临新进入市场者以及现有竞争对手的挑战。如不能持续保持
行业领先,会面临一定的竞争压力。
(三)安全生产、危化品管理及环保风险
化工新材料行业具有生产工序复杂、工艺条件严格的特点,对安全稳定运行的要求
越来越高。如公司因设备故障、操作不当、不可抗力等原因而发生意外事故,可能将对
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负面影响。
新材料行业对环保要求较高,如果国家进一步提高环保标准和规范,公司需要同步
加大环保投入,导致生产经营成本提高,可能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如果环保设施运转
发生故障且未能合理处置,可能导致发生环境污染事件。同时,公司募投项目主要产品
中 PO、现有主要产品中 EO 属于“双高”产品,且尽管公司现有及募投项目的主要产
品未列入山东“两高”名录,但公司所处行业为高耗能行业,如果未来国家或地方有关
部门的环保要求进一步提升,可能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四)经营区域集中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来自华东地区的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453,101.91 万元、484,212.63
万元、391,550.88 万元和 187,707.73 万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70.73%、
不利变化,若公司未能作出及时有效应对,则可能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五)原材料与产品价格波动风险
材料和产品价格的波动将直接影响公司的毛利率水平。若未来主要原材料和产品价
格出现大幅波动,如果公司在原材料采购节奏、销售产品定价、库存成本控制等方面未
能有效应对,公司将面临毛利率和经营业绩波动的风险。
尤其是,受益于下游光伏行业需求旺盛,2021 年至 2023 年二季度,公司 EVA 产
品价格显著提升,2023 年二季度至 2024 年二季度,受宏观环境及下游光伏行业供需关
系波动影响,EVA 产品价格下滑。若未来 EVA 等产品出现下游行业需求下降或市场竞
争加剧等情况,且公司不能及时、有效传导价格波动,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
响。
(六)商誉减值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商誉金额分别为 5,013.33 万元、7,115.10 万元、7,115.10 万元
和 6,573.92 万元,主要系对外收购造成,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公司将至少每年末
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
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如果未来子公司的经营状况未达预期,上
述商誉存在减值风险,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七)政府补助相关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分别为 18,308.19 万元、18,871.73 万元、
补助显著降低,从而可能对公司业绩造成一定影响。
(八)业绩下滑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归母净利润分别为 109,056.98 万元、86,624.84 万元、44,612.33
万元和 14,075.60 万元,公司业绩下滑主要系原材料价格及下游产品价格波动、政府
补助同比减少、公司加大研发投入等原因综合导致。如果未来宏观经济、产业政策、
市场需求等诸多因素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且公司不能及时、有效应对,公司经营业绩
存在进一步下滑风险。
二、可能导致本次发行失败或募集资金不足的因素
(一)本次发行的审批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案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对于
能否通过深交所的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文件,以及最终取得中国证监会同
意注册文件的时间等,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发行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数量、拟募集资金量较大,且发行结果将受到证券市场整体情
况、公司股票价格走势、投资者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的认可程度等多种内外因素
的影响。因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存在不能足额募集资金的风险。
三、对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或实施效果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市场环境、技术发展趋势等因
素做出的,投资项目经过了慎重、充分的可行性研究论证。但是,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仍可能受到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市场环境及竞争格局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如果这些因
素发生不利变化,或者出现公司未能按项目进度安排及时足额筹集项目所需资金、募投
项目用地的取得进展晚于预期、新技术开发进度不达预期、研发遭遇技术瓶颈等不利情
况,可能会导致项目延期或收益不达预期。具体而言:
(一)效益不及预期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是在项目逐年达产且产能全部消化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市场
供需、经济环境、行业趋势等因素进行合理预计。考虑到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及实施周期
较长,在项目实施及后期经营的过程中,如果出现产业政策或市场环境发生不利变化、
竞争加剧或需求减弱导致产品价格下行或销量不及预期、原材料价格上涨等情况,从而
影响本次募投项目毛利率等指标,则募投项目最终实现的投资效益可能与公司预估存在
差距,导致短期内无法盈利或效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二)产能消化风险
虽然公司已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分析论证,但如果项目建成投产后,
国家产业政策、市场环境发生了较大不利变化、市场需求增速低于预期,或者市场开拓
效果未达预期、公司产品性能不能完全满足客户需求,公司将面临新增产能不能被及时
消化或产能过剩的风险。
(三)新增折旧摊销及现有折旧摊销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投资规模较大,且主要为资本性支出,项目完成建设后折旧摊销费用
将相应增加,本次募投项目、现有在建工程转固后新增折旧摊销及现有折旧摊销占公司
净利润的比例可能较大。如果未来行业或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募投项目实际效
益低于预期水平,则募投项目及在建工程新增折旧摊销及现有折旧摊销费用可能对公司
未来的盈利情况产生不利影响。
(四)技术相关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相关产品未来若出现技术迭代更新,如果公司不能紧跟技术发展趋势、
产品性能无法满足客户需求,可能将导致公司产品销量与毛利率下降的风险。此外,本
次募投项目 PPC 产品拟进行合作开发,若出现技术开发进度不达预期、研发遭遇技术
瓶颈等情况,可能对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带来不利影响。本次募投项目中 EVA 项目、PO
项目及甲醇制烯烃装置使用第三方授权技术,若授权方未按照约定履行技术授权协议或
双方在协议履行方面产生争议,且公司无法在合理期限内自行开发或找到其他授权商,
可能对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带来不利影响。
四、其他风险
(一)股票市场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股票价格的波动不仅取决于公司的经营状况,同样也受到全球宏观经济政策调
整、国内外政治形势、经济周期波动、通货膨胀、股票市场的投机行为、重大自然灾害
的发生、投资者心理预期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因此公司股票价格存在不确定性风险,从
而给投资者带来投资收益的不确定性。
(二)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后,公司的股本及净资产均将有一定幅度增长。由于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建设实施和产生效益需要一定时间,公司净利润的增长在短期内可能无法与
公司股本及净资产增长保持同步,本次募投项目新增折旧及摊销费用可能将对公司短期
经营业绩造成一定的压力,本次发行可能会导致公司的即期回报在短期内有所摊薄,公
司或面临因项目实际业绩不达预期及新增大额折旧摊销费用而导致利润下滑的风险。
第八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
一、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
公司全体董事签名:
李 蓬 陈 静 郑月明
赵海力 蔡文权
刘光超 何明阳 施丹丹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
公司全体监事签名:
刘荣光 吴绍臣 周井军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
公司除董事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李 方 李 军 解亚平
韩慧龙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郑月明
联泓集团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三、保荐人声明
本公司已对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进
行了核查,确认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
陈 亮
保荐代表人:
田加力 贾义真
项目协办人:
张莞悦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保荐人董事长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
书的全部内容,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募集
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董事长:
陈 亮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保荐人总裁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
书的全部内容,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募集
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总裁:
陈 亮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申报稿)》,确认募集说明书的内容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
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
明书不致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王 玲
经办律师:
周 宁 范玲莉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五、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股票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与本所出具 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度的审计
报 告 ( 报 告 号 : XYZH/2022BJAA110103 、 XYZH/2023BJAA11B0061 、
XYZH/2024BJAA11B0030)、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报
告 号 : XYZH/2024BJAA11F0093 )、 2023 年 度 内 部 控 制 审 计 报 告 ( 报 告 号 :
XYZH/2024BJAA11B0031)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无矛盾之处。本所及
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上述审计报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内容无异议,确认
募集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苗策 安小梅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谭小青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六、发行人董事会声明
(一)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为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公司将采取加快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提高公司
盈利能力,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等措施,提升资产质量,实现可持续发展,以填补股东
回报。具体措施如下:
公司本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拟用于新能源材料和生物可降解材料一体化项目,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的发展战略,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公司将积极调
配各方面资源,做好募投项目实施前的准备工作,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并争取早日实现预
期收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尽可能提高募集资金利用效率,增加以后年
度的股东回报,降低本次发行导致的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
户中。公司将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根据项目建设有序安排和使用募集资金,增加募集资
金回报与效益。同时,公司将定期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确保募集资金得到合法合规
使用。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
照法律、法规和《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迅
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
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在《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制
定了利润分配政策,同时制定了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分红回报规划
明确了分红的比例、依据、条件、实施程序、调整事项等内容,并对合理性进行了分析。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利润分配制度,未来将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机制,强化投资者
回报。
(二)关于确保公司本次发行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得以切实履行的相关承诺
为确保公司本次发行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维护公司及全
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
发〔2014〕17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
作的意见》
(国办发〔2013〕110号)及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
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2015〕3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控股股东唯一股东分别出具
了承诺函,该等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出具的承诺如
下: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
他方式损害联泓新科利益;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本人承诺不动用
联泓新科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联泓新科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若联泓新科未来
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本人承诺拟公布的联泓新科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联泓新科填补回
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本人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
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及控股股东的唯一股东对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
出具的承诺如下:
“1、承诺不越权干预联泓新科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联泓新科利益;
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本公司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
等规定时,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 月 日
附件一:发行人及子公司拥有的境内专利权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号 专利名称 专利类型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聚乳酸(PLA)与乙烯-
醋酸乙烯酯共聚物
(EVA)共混组合物及
其成型制品
一种不饱和聚醚单体及
其制备方法和应用
一种早强型聚羧酸减水
联泓新科、
联泓研究院
水泥掺混物
一种高熔薄壁注塑料的
生产方法
一种高韧高透薄壁注塑
聚丙烯的制备方法
一种收率高的乙烯—醋
酸乙烯合成装置
一种除尘效果好的
DMTO 装置
一种烯烃聚合催化物生
产中水回用处理系统
一种转产灵活的聚丙烯
合成装置
一种设有废水处理系统
的烷氧基化装置
一种产品质量高的 EVA
元
一种甲醇制烯烃用急冷
水组合过滤系统
一种聚丙烯制备用原水
脱盐系统
一种可提高尾气回收系
烯装置
一种甲醇制烯烃丙烷精
制系统
一种甲醇制烯烃换热系
统
一种甲醇制烯烃急冷水
清液外排系统
一种甲醇制烯烃急冷塔
降低催化剂夹带系统
一种甲醇制烯烃浓缩水
单独回炼系统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号 专利名称 专利类型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一种甲醇制烯烃水洗水
热负荷优化系统
一种甲醇制烯烃装置丙
烷回收利用系统
一种锅炉烟气排放净化
系统
一种环氧乙烷换热优化
系统
一种环氧乙烷装置及精
系统
一种烯烃催化裂解产品
精细分离装置
一种生产乙烯、丙烯用
加氢装置
一种电动机在线排油装
置
联泓新科、
一种制备聚合级乙二醇
山东海昆化
工技术有限
应器
公司
一种污水处理厂清洁处
理系统
一种 EOD 生产装置废
水预处理系统
一种 EO 槽车用压力实
时监控及联锁保护装置
一种污水调节罐尾气处
理装置
一种水洗水换热处理系
统
一种电动机非驱动端在
线排油装置
一种适用于高频阀门的
回讯测量组件
一种 EOD 精制单元过
滤装置
一种 EOD 生产用尾气
处理装置
一种 EVA 驰放气精制塔
用再沸器系统
一种旋转喂料器的防卡
塞装置
一种反应釜顶的防腐蚀
装置
一种 DMTO 装置水洗塔
和急冷塔供水系统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号 专利名称 专利类型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一种 EVA 装置用阻聚剂
注入系统
一种换热器管壁附着粉
末吹扫系统
一种甲醇制烯烃装置用
丙烯保护床系统
一种 EO 生产用尾气处
理系统
一种制备无规共聚聚丙
烯的装置
一种 PP 装置循环气固
体粉料分离后处理系统
一种甲醇制烯烃装置用
分散剂注入系统
一种甲醇制备低碳烯烃
的装置
一种干气密封用轴套防
顶出部件
一种汽轮机调速阀杆用
密封装置
一种污水处理用大型廊
道水口封堵装置
一种烯烃催化裂解产品
法
一种环氧乙烷稀释池处
理装置
一种三炉两塔式的烟道
结构
一种锅炉水在线固体杂
质分离处理及检测系统
一种 MTBE 转化制备丙
烯、乙烯用催化剂
一种可带压在线使用的
高压水射流疏通工具
一种热稳定性增强的 D-
突变体
一种适用于可燃物装卸
区的智能消防装置
一种醋酸储罐顶气处理
装置
一种分子筛再生处理系
统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号 专利名称 专利类型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一种空分装置的液氮汽
化系统
一种金刚砂线切割液及
其制备方法
复配型非离子表面活性
剂
一种高分子量不饱和聚
和应用
聚羧酸减水剂及其制备
方法和水泥掺混物
一种新型非离子表面活
用
一种聚氨酯泡沫稳定剂
及制备方法
一种不饱和聚醚单体及
得的聚合物
一种金属容器的密封材
料及其制备工艺
聚羧酸减水剂及其制备
方法和水泥掺混物
联泓研究
一种耐高温的密封圈材
料
科
一种可用于与金属复合
备方法和应用
一种固体聚羧酸减水剂
及其制备方法和用途
一种保坍型高性能固体
方法和用途
一种低泡非离子表面活
用
一种透明永久抗静电
法和应用
一种反应性乳化剂、其
制备方法和应用
一种石墨烯基镀镍封闭
剂及其制备方法与应用
一种低气味、低 VOC 的
及其制备方法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号 专利名称 专利类型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联泓研究
一种 EVA 型耐磨难燃弹
性体材料及制备方法
科
一种稳定性和成膜耐水
性能优异的含烯基取代
的反应型乳化剂及其制
备方法和应用
一种保坍型聚羧酸减水
剂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
联泓研究 一种亲水抗静电聚丙烯
科 应用
一种高保坍降粘型聚羧
和应用
一种早强型聚羧酸减水
剂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
一种除味母粒及其制备
方法和应用
一种耐高温彩色改性聚
法和应用
一种丙烯酸乳液及其制
备方法和应用
一种稳定性及耐水性优
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
一种皮革脱脂剂及其制
备方法和应用
一种聚羧酸减水剂中大
单体的分离方法
联泓研究
一种聚丙烯复合材料及
其制备方法与应用
科
一种生物稳定型低含油
和用途
一种表面活性剂及其在
油基农药剂型中的应用
不饱和酸聚氧烯烃酯类
化合物的制备方法
一种反应型乳化剂及其
制备方法和应用
EVA 型耐磨难燃热塑性
弹性体垫子
一种除油乳化性能优异
制备方法和应用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号 专利名称 专利类型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一种可降解自粘膜材料
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
水性聚氨酯丙烯酸酯树
物
生物降解测试用堆肥容
器
一种可降解塑料组合物
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
一种氟代碳酸乙烯酯的
合成反应系统
一种季铵盐类聚合物及
其制备方法和应用
一种磷酸酯分散剂及其
制备方法和应用
一种聚乳酸组合物及其
制备方法和用途
一种高燃点聚醚及其制
备方法和应用
一种本体聚合物及其制
备方法与应用
江苏超力、 一种功能型聚醚单体及
联泓研究院 其制备方法和应用
江苏超力、 一种超高性能混凝土及
联泓研究院 其制备方法和应用
一种聚丙烯复合材料及
其制备方法与应用
一种多元醇酯组合物及
其制备方法和应用
一种聚合物分散剂及其
制备方法和应用
一种环保助焊剂及其制
备方法和应用
羧酸酯组合物及其制备
方法和应用
一种复配聚丙烯驻极材 2
料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
江苏超力、 一种水洗砂石处理剂及
联泓研究院 制备混凝土的方法
气化炉干态排渣装置及
方法
异步电动机控制回路抗
晃电装置以及方法
自动控制分析仪预处理
装置以及预处理方法
国家知识产权局于 2024 年 5 月 30 日出具《授予发明专利权通知书》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号 专利名称 专利类型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呼吸阀排气洗涤回收装
置
磨煤水煤浆提温制备系
统
可清洗水冷塔的空分预
冷系统
一种有效防止变换炉出
换系统
角行程气动调节阀执行
机构限制装置
四喷嘴水煤浆气化炉控
制系统
甲醇合成催化剂升温还
原系统
空分精馏塔主冷积液反
充装置
机组瓦块测温用耐磨热
电阻
可调节型的双作用双活
行器
气化渣水三级闪蒸冷凝
液回收利用系统
膜分离氢气分级回收利
用系统
一种防止冷渣机皮带跑
偏装置
一种低温液体充车防喷
溅装置
一种破渣机冷却水疏通
及打压配套装置
一种污水处理曝气管加
水疏通装置
一种用于除尘器的清灰
装置
气化炉双法兰液位计常
态冲洗装置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号 专利名称 专利类型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密封结构轴承外置式捞
渣机内导轮
基于绕管式换热器连续
排气的低温甲醇洗系统
循环流化床锅炉掺烧变
换汽提气系统
具有热氮升温除硫功能
的克劳斯硫回收系统
具有清理功能的刮板捞
渣机
一种气化渣水处理分散
剂贮存和输送装置
精馏不凝气送锅炉掺烧
系统
水煤浆浓度智能控制系
统
空分氮气产能提升优化
装置
工业尾废气炉表面温度
检测装置
集散控制系统直流双冗
余双切换双供电装置
节能型克劳斯硫回收尾
气系统
一种有效防止液氨充装
管线内液氨积存的装置
一种防止汽轮机油品污
染的装置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号 专利名称 专利类型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一种环保高效型湿法脱
硫处理烟气的系统
一种用于气化炉的烧嘴
保护砖
污水 SBR 池曝气系统试
漏装置
气化低压灰水能量回收
利用系统
一种具有压力自平衡功
能的阀门导向套
一种便于紧固的高压煤 3
浆泵活塞杆
一种用于工业尾气焚烧
炉点火的烧嘴系统
降低增速机轴瓦温度的
轴承结构
气化炉烧嘴的安全监控
系统
一种新型工艺烧嘴冷却
水管线优化结构
一种能防止循环流化床
塞的结构
一种气化除氧器蒸汽热
量回收装置
一种循环流化床锅炉沸
腾床风帽拆装扳手
高质量的水煤浆制备处
理系统
国家知识产权局于 2024 年 6 月 28 日出具《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通知书》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号 专利名称 专利类型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低温甲醇洗尾气冷量回
收系统
气化炉烧嘴安全启动控
制系统
发电机第一次开机并网
核相初相位检测系统
变换炉入口温度调节系
统
具有高流速和高换热能
力的入塔气预热器
感烟火灾探测器拆卸安
装专用工具
流稳压装置
磨煤工序无废浆产生开
车系统
热电和空分系统联锁保
护系统
离心式机组润滑油泵控
制系统
环形给煤机给煤车摆线
针轮减速机总成
污水处理气化废水旋转
喷雾降温装置
三段出口跨接并用的氨
制冷系统
自洁式固定座强自密封
Y 型锥面切断阀
一种制备无水氯化氢气
体的方法及系统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号 专利名称 专利类型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一种制备含水量低于 10
方法和系统
一种精馏法制备高纯气
体的方法和系统
一种高纯氯气精馏工艺
及其设备
一种水解法处理四氯化
硅的方法和系统
阿莫西林生产工艺中 D-
酸酯化尾气的回收系统
一种分离三氯蔗糖尾气
的装置和方法
一种失活 HgCl2/AC 催
化剂的再生方法
低压液化气体的精馏纯
化系统
低压液化气体的精馏纯
化系统
一种联合生产电子氯气
其方法
一种高产高光学纯度乳
南亚种及其应用
一株高产高光学纯度 L-
NC-6 及其应用
一种中高粘度物料取样 5
装置
一种脂肪族聚碳酸酯的
制备方法
一种悬垂吡咯胺基-茚
基二氯化钛化合物及其
在烯烃高温聚合中的用
途
一种双核含氮配体 IVB
烯烃高温聚合中的用途
国家知识产权局于 2024 年 6 月 27 日出具《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