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原股份: 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8-08 17:5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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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86     证券简称:天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3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司”)及控股子公司宜宾天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亿
新材料”)将持有伊犁南岗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岗化工”)
的股权在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挂牌转让,其中公司持股
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岗投资”)签订了《产权交易合同》。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天亿新材料不再持有南岗化
工股权。
规定,本次交易事项未达到董事会审议标准,无需经董事会审议。
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业、房地产建设项目进行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液氯、二氯乙烷及次氯酸钠的生产、经营(见许可证)聚氯乙烯、PVC
管材、PE 管材、节水器材、PVC 型材、PVC 门窗、五金配件的生产、
经营,发电,热能销售,供水(除生活用水),边境小额贸易,销售
建材、五金、电线电缆、有色金属、聚苯乙烯、聚丙烯、聚酯切片、
聚乙烯塑料包装袋、集装袋,高低压电气、化工原料、化工设备配件、
环保设备、农副产品的销售,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资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23.18%、天原股份 6.85%、天亿新材料
   对南岗化工资产及账面价值以 2024 年 5 月 31 日为基准日进行
了审计、评估。
   (1)审计结果
       项目      2024 年 5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合计(万元)      126,079.34        104,416.75
    负债合计(万元)      202,179.36        174,787.97
    所有者权益合计
                 -76,100.02         -70,371.22
      (万元)
       项目       2024 年 1-5 月          2023 年
    营业收入(万元)      27,843.86          81,739.26
    利润总额(万元)      -5,737.38         -25,316.86
    净利润(万元)       -5,737.38         -25,316.86
   以上 2024 年度 1-5 月、2023 年财务数据经成都达远会计师事务
所(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达远审字【2024】第
   (2)评估结果
   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出具的《宜宾天原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天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所涉及伊犁
南岗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中威正信评报字(2024)第 4062 号),具体结果如下: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126,079.34         145,755.22
    负债总计(万元)     202,179.36         202,179.36
    净资产(所有者权
                 -76,100.02         -56,424.14
     益)(万元)
   南岗化工的股权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的账面价 值为-
东权益在评估基准日时点的价值为-56,424.14 万元。
转让的情况,亦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情况,不
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产权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甲方: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宜宾天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丙方:新疆南岗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让的方式,最终确定丙方为最终受让方。
续享有和承担。受让方将与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享有相应权益或承
担相应责任。
   五、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交易完成后不会产生关联交易的情况。
   六、本次股权转让的定价情况
   根据评估结果,公司结合各方面情况综合考虑,经研究决定以
   七、本次股权转让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为进一步聚焦主业,围绕公司“一体两翼”战略布局和发展,结
合国资国企改革要求,决定转让所持南岗化工股权。
  (1)本次股权转让定价按照公开、公允、公正的原则确定,转
让南岗化工股权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为南岗化工提供担保、委托其
理财等其他情况。
  八、备查文件
远审字【2024】第 057 号)。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天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所涉及
伊犁南岗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
告》(中威正信评报字(2024)第 4062 号)。
  特此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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