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国投智能(厦门)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调整房屋租赁合同的
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国
投智能(厦门)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智能”或“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经审慎尽职调查,对国投
智能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保荐人进行的核查工作
华泰联合证券保荐代表人查阅了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文件、相关董事会决议,
独立董事意见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对其关联交易的合理性、必要性、
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关联交易事项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厦门市柏科汇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信用代码:91350200MA32BBNF3U
注册资本:9,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注册地址:厦门市火炬高新区软件园创新大厦C区3F—A547
法定代表人:滕达
成立日期:2018年12月10日
股权结构:滕达持股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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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计算机系统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
出版发行);数据处理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5G通信技术服务;技术
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软硬件及
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通信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
物联网设备销售;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电子专用设备销售;技术进出口;货
物进出口;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教
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物业管理;住房租赁;停车场
服务;园区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
(二)租赁合同调整背景
国投智能为满足日常办公需要,自2024年1月18日起向厦门市柏科汇银信息
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柏科汇银”或“出租方”)租赁其位于厦门市思明区前埔
东路188号的写字楼部分区域作为公司办公场所。柏科汇银与公司属于共同法定
代表人滕达的企业,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该事项原通过审议的公告编号为:2024-01(董事会决
议)、2024-04(专项公告)。因受多种因素影响,装修工程无法按原计划进行。
鉴于此情况,公司提出适时调整原租赁合同的建议,以确保公司利益及项目进展
的妥善安排。
(三)租赁合同调整原因
由于公司人员调整、总体需求减少,装修专班经请示确定调降租赁面积,减
租14层、15层,租赁面积由37,073.55㎡变更为32,735.15㎡,总减租面积为4,338.40
㎡,年租金减少312万元。
数字立方大厦原计划由柏科汇银作为建设主体进行统一装修,柏科汇银已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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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而后公司改由自主实施装修工程,因此办理开工许可等手续前,需向住建局
提交变更“建设单位”申请,图一为住建局复函。图二为样板层9楼的装修开工许
可证,获批时间为2024年7月1日。
图一:住建局复函 图二:9 楼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四)租赁合同调整方案
考虑到装修项目延期的客观情况,建议调整原租赁合同对应条款,以此优化
公司成本分摊,确保经济效益的最大化。调整情况如下:
(1)减少租赁面积:由原37,073.55平方米调降为32,735.15平方米;
(2)调降年租金:由原2,669.3万元/年调降为2,356.94万元/年;
(3)变更起租日:由2024年1月18日变更为2024年7月1日,免租期由2024
年1月18日至2025年1月17日,变更为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1月17日;
(4)延长租赁期:由原10年调整为15年,即2024年7月1日至2039年6月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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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原合同 调整后
租期 10 年 15 年
起租日 2024 年 1 月 18 日 2024 年 7 月 1 日
租赁时间 2024 年 1 月 18 日-2034 年 1 月 17 日 2024 年 7 月 1 日-2039 年 6 月 30 日
免租时间 2024 年 1 月 18 日-2025 年 1 月 17 日 2024 年 7 月 1 日-2025 年 1 月 17 日
租赁面积 37,073.55 ㎡ 32,735.15 ㎡
月租金 222.44 万元 196.41 万元
年租金 2,669.30 万元 2,356.94 万元
(五)调整租赁合同对公司利润的影响
经公司测算:
月18日至2034年1月17日,免租期一年。
测算影响数:2024年使用权资产累计摊销金额1,651.42万元,租赁负债的利
息费用646.10万元,2024年使用权资产累计摊销金额和租赁负债的利息费用合计
为2,297.52万元。
年7月1日至2039年6月30日,免租期截止时间与原方案相同。
测算影响数:2024年使用权资产累计摊销金额658.12万元,租赁负债的利息
费用382.51万元,2024年使用权资产累计摊销金额和租赁负债的利息费用合计为
三、关联交易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4年8月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数字立方大厦租赁合同的议案》,关联
董事滕达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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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需要,
为确保公司利益及项目进展的妥善安排,本次租赁方案调整的理由充分、内容合
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主要业务不
会因该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需要,为确保公司利益及项
目进展的妥善安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
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
定的要求;
的确定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
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无异议。
核查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国投智能(厦门)信息股份
有限公司调整房屋租赁合同的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孙轩 张宁湘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