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柏
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柏楚电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科创板上市及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
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柏楚电子使用部
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
见,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9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9 年 7 月 16 日出具《关于同意上海柏楚
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293
号)同意注册,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柏楚电
子”)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500.0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 68.58 元,募集资金总额 1,714,5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述募集资金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9]第 ZA15319 号)。
(二)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72 号),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 A 股股票 3,665,441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66.68 元/股,本次发行的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977,499,805.88 元 , 扣 除 相 关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
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 ZA10858 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
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的相关规定,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并保
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
况下,增加募集资金使用收益,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33,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其中 2019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73,000 万元、2021 年向特定对象
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 60,000 万元,使用期限与决议有效期一致,在上述额度
及使用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的产品(通知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具体符合下列条件: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投资产品不
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分笔按不同期限
投资符合上述条件的产品进行现金管理。
(四)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五)授权实施方式
在上述投资额度、品种及有效期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现金管理决策
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
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
募集资金专户。
三、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
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募投项目的实施和募集资金的正常使
用,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募集资金使用收益,符合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仍不能排除投资收益受
到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引起的市场波动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
全相关投资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投资事宜的有效开展、规范运行以及资金
安全,主要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好的投资产品。
限于选择优质合作方、明确现金管理金额及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
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并及时分析、跟踪现金管理产品
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
施,控制投资风险。
使用的真实性及合规性。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实施
现金管理方案,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五、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33,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其中 2019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73,000 万元,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 60,000 万元。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募
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通知存款、
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决议有效
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
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
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本次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已履行了必要审议程序,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承诺本次
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
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柏楚电子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郭 丹 于海跃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