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5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合伙)
(以下简称“上会”
)。
合伙)
(以下简称“大信”
)。
司(以下简称“公司”)原审计机构大信已连续 8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公
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相关规定,为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合
规性、独立性和客观性,经公开招标,公司拟聘任上会为公司 2024 年
度审计机构。
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上会原名上海会计师事务所,于 1981 年正式成立,由财政部在
上海试点成立的全国第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并成为全国第一批具有上
市公司、证券、期货、金融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 年 12 月
号 25 层。上会建所逾四十年来,讲究业务质量和服务质量,崇尚职
业道德,拥有较高执业素质的团队,业务不断扩展,深得客户信赖。
上会首席合伙人为张晓荣。截至 2023 年末,上会合伙人数量为
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179 人。
上会 2023 年度业务收入为 7.06 亿元,其中 2023 年度审计业务
收入为 4.64 亿元,2023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为 2.11 亿元。2023 年度
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为 68 家,收费总额为 0.69 亿元。涉及采矿
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环保;建
筑业;农林牧渔。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3 家。
截至 2023 年末,上会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余
额之和为 10,000.00 万元。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
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会〔2012〕2 号)的规定,
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
不得低于 8,000 万元,上会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上会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上会 2021 年已审结的案件 1 项,系中州期货有限公司民事诉讼案件,
已执行完毕。
上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
管理措施 4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6 名从业人员近
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3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0 次。
(二)项目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晓荣,上会首席合伙人。具有中国
注册会计师、澳洲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职称,1997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
计师,199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5 年开始在上会执业,拟
从 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作为签字会计师,先
后为交运股份、兰生股份、思源电气、豫园股份、智莱科技等多家上
市公司提供服务。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邱晓波,中国注册会计师,上会合伙
人。2006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近三年未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拟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蒲艳,中国注册会计师。2019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 年开
始在上会执业,拟从 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
核过 1 家以上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
年因执业行为未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
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
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过去三年无不良诚信记录。
上会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符合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元,其中财务报告及与年报相关的各类专项审计费为 124.80 万元,
较上期减少 0.2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为 20 万元,较上期不变。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由大信承担,其已连续
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
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公司原审计机构大信已连续 8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国
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公司《会计师事务
所选聘制度》等相关规定,为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合规性、独立性和
客观性,经公开招标,公司拟聘任上会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就变更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已事先与前后任会计师
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已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
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与后
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沟通做好后续相关配合
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 2024 年 8 月 5 日召开了 2024 年第七
次会议,以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
过了《关于确定公司 2024 年-2026 年度审计机构中标候选人的议案》,
并发表了如下审核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过程中,对选聘程
序、招投标文件以及上会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
况和独立性等进行了认真审核和评价,认为上会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
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可以满足公司年度
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及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
相关规定,同意聘任上会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
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同
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聘任上会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核意见;
(三)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