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50 证券简称:福然德 公告编号:2024-034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8 月 8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宝山区富桥路 55 号东楼 9 楼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份总数的比例(%) 73.0888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崔建华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
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表决方式符
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A股 359,810,552 99.8910 371,000 0.1029 21,500 0.0061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 同意 反对 弃权
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比例
序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号
子公司提供担
保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案。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秦桂森、黄雨桑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认为: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
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召集人和主持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
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上网公告文件
经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见证律师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