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进一步建立、
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员工的积
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
同关注和推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激励与约束
对等的原则,公司制定了《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为保证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
(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优利
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建立、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加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执行的
计划性,促进激励对象考核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同时,促进激励对
象提高工作绩效,提升公司竞争力,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从而
实现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二、考核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对考核对象的工作业绩进行
评价,以实现本次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绩效、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紧密结合。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具体包括公司(含分
公司及子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核心骨干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
员。
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时和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考核期
内与公司(含分公司及子公司)存在聘用或劳动关系。
四、考核机构
(一)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
责领导和组织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指派职能部门人员组成考核工作小组(以下
简称“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考核工作小组对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三)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
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四)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核。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4 年-2026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
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根据每年
考核指标对应的完成情况确定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1)2024 年度净利润较 2023 年同比增长率不低于 20%;
第一个归属期
(2)2024 年度测试仪器营业收入较 2023 年同比增长率不低于 30%;
(3)2024 年度专业仪表营业收入较 2023 年同比增长率不低于 30%。
公司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1)2025 年度净利润较 2023 年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20%,或 2025 年度
净利润较 2024 年同比增长率不低于 20%;
第二个归属期 (2)2025 年度测试仪器营业收入较 2023 年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20%,
或 2025 年度测试仪器营业收入较 2024 年同比增长率不低于 20%;
(3)2025 年度专业仪表营业收入较 2023 年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20%,
或 2025 年度专业仪表营业收入较 2024 年同比增长率不低于 20%。
公司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1)2026 年度净利润较 2023 年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20%,或 2026 年度
净利润较 2025 年同比增长率不低于 20%;
第三个归属期 (2)2026 年度测试仪器营业收入较 2023 年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20%,
或 2026 年度测试仪器营业收入较 2025 年同比增长率不低于 20%;
(3)2026 年度专业仪表营业收入较 2023 年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20%,
或 2026 年度专业仪表营业收入较 2025 年同比增长率不低于 20%。
注:1、上述“净利润”指标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
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若有)所涉及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上述“测试仪器营业
收入”及“专业仪表营业收入”以公司年度报告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准;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若在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授
予,则相应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部分保持一致;若在 2024 年第三季
度报告披露之后(含披露日)授予,则相应公司层面考核年度为 2025 年-2026 年
两个会计年度,各年度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1)2025 年度净利润较 2023 年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20%,或 2025 年度
净利润较 2024 年同比增长率不低于 20%;
第一个归属期 (2)2025 年度测试仪器营业收入较 2023 年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20%,
或 2025 年度测试仪器营业收入较 2024 年同比增长率不低于 20%;
(3)2025 年度专业仪表营业收入较 2023 年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20%,
或 2025 年度专业仪表营业收入较 2024 年同比增长率不低于 20%。
公司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1)2026 年度净利润较 2023 年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20%,或 2026 年度
净利润较 2025 年同比增长率不低于 20%;
第二个归属期 (2)2026 年度测试仪器营业收入较 2023 年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20%,
或 2026 年度测试仪器营业收入较 2025 年同比增长率不低于 20%;
(3)2026 年度专业仪表营业收入较 2023 年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20%,
或 2026 年度专业仪表营业收入较 2025 年同比增长率不低于 20%。
注:1、上述“净利润”指标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
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若有)所涉及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上述“测试仪器营业
收入”及“专业仪表营业收入”以公司年度报告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准;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归属登记事宜。若公司
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
归属,并作废失效。
(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
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档次,
届时依据限制性股票归属前一年度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认当期个人层面归属
比例。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与个人层面归属比例对照关系如下表所示: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90% 80% 0%
在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的情况下,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个人当期计划归属的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的部分,作废失效,
不得递延至下期。
六、考核期间与次数
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期间为 2024 年-2026 年三个会计年度,公司层面业绩
考核与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均为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七、考核程序
考核工作小组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保存考核
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交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公司董事会负责
考核结果的审核。
八、考核结果管理
(一)考核结果反馈及申诉
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对象。
如无法沟通解决,被考核对象可向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申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需
在 10 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确定最终考核结果。
(二)考核记录归档
果作为保密资料归档保存。
新记录,须当事人签字确认。
委员会有权销毁。
九、附则
(一)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
(二)若本办法与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存在冲突的,
则以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为准。
(三)本办法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本次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