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66 证券简称:福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2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
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
户的股数为基数进行现金红利分配,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
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
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了提高投资者回报,并在保证公司正常经
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经公司董事会决议,拟实施 2024 年半年度现金红利分配,具体
如下:
根据《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未经审计),截止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实现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73,549,836.17 元,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为人民币 174,718,376.40 元。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
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00 元
(含税)。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截至董事会审
议之日,公司总股本 646,208,651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 16,719,200 股股
份,本次拟实施权益分派股本为 629,489,451 股,以此测算拟派发的现金红利共计
的比例 85.59%。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
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报告期内公司已实
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上半年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支付资金总额为 50,105,783.00 元(不含交易费用)。
因此合并计算后,拟定的中期分红金额及现金回购股份金额合计 113,054,728.10
元,占 2024 年半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153.71%。
如在本次分配预案公告披露之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
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
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议案中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进行 2024 年度中期分红方案。方案中对 2024 年度中期分红金额上限约定为:
“以当
时总股本扣除回购账户数量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的 80%”。该事项获得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授权。
鉴于公司拟定的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金额占 2024 年半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 85.59%,连同现金回购股份金额合计占 2024 年半年度
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153.71%,超过出股东大会授权。因
此本次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重新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弃权,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此次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7 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
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规定,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
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同意该预案提交股东
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则规定,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
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
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
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