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凌云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询证函》的回函
上海凌云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贵公司发来的《关于上海凌云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
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询证函》已收悉,广州嘉业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和于爱新先生作为贵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经
自查,现就有关事项回复如下:
一、 截至目前,我们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影
响贵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应披露而未
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
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
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
等重大事项。
二、 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我们控股股东和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凌云 B 股股票的情形。
特此回复。
控股股东:广州嘉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于爱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