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芯中科: 龙芯中科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8-06 21:3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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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047       证券简称:龙芯中科          公告编号:2024-031
               龙芯中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
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主要内容:龙芯中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
股股东北京天童芯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童芯源”)基于对公司未来发
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计划自 2024 年 2 月 7 日起 6 个月内,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
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 万元且不高于人民币 1,000 万
元。
   ●增持计划实施情况:2024 年 2 月 7 日至 2024 年 8 月 6 日,天童芯源通过
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 55,000 股,占总股本的
施完毕。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的名称:北京天童芯源科技有限公司
   (二)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公司控股股东天童芯源持有公司股份
发展中心(有限合伙)、北京天童芯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北京天童芯国
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以下合称“一致行动人”)分别持有公司股份
有公司股份 121,078,41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0.1941%。
   (三)2023 年 7 月 20 日至 2024 年 1 月 19 日,天童芯源通过上海证券交易
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 58,700 股,占总股本的 0.0146%,合
计增持金额 5,304,241.16 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在 2023
年 7 月 19 日、2023 年 8 月 28 日、2024 年 1 月 20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龙芯中科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2023-
    《龙芯中科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进展的公告》
                        (2023-035)、
                                  《龙芯中科关
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2024-003)。
   除上述增持情况外,在本公告披露日之前 12 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天童芯
源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披露过其他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本次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2 月 7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龙芯中科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暨公司“提质
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2024-008)。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 29,500 股,占总股本的 0.0074%,合计增持
金额 2,520,379.76 元(不含交易费用),已超过本次增持计划下限金额 500 万元
的 50%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4 年 3 月 5 日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龙芯中科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进展的公告》
                                       (2024-
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 55,000 股,占总股本的 0.0137%,合计增持
金额 5,000,254.76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截至 2024
年 8 月 6 日,天童芯源持有公司股份 86,468,97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1.5633%,
天童芯源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21,133,41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四、律师专项核查意见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认为:天童芯源具备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本次增
持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公司
已就本次增持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增持的行为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其他说明
  (一)天童芯源在实施增持计划的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增持计划实施期
限内未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未导致公司股份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
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
生影响。
  (三)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持续关注了本次增持计划进展情况,并
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龙芯中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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