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24-048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已获 2024 年 6 月 12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对 2023 年年
度权益分派已作提示性公告。《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关于 2023 年
年度权益分派的提示性公告》的具体内容分别于 2024 年 6 月 13 日、2024 年 8
月 5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及需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的总股本为分配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后续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
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则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
记日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为基数,按每股分派金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派
总额。
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回购注销已授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0,297,420 股。前述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合计
销限制性股票已于 2024 年 8 月 6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办理完毕回购注销手续。
少 10,297,420 股,公司现有总股本由 1,462,076,254 股减至 1,451,778,834 股。
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 元(含税),按每股分派金额不变的原则,分派
总额为 424,193,650.20 元(含税)。
审议通过,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24 年 8 月 12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4
年 8 月 13 日。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距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超过规定
期限 1 个交易日,系公司履行减资通知债权人法定程序导致公司申请办理回购注
销及权益分派业务相应延后所致,公司董事会对此向广大股东造成的不便表示歉
意。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持
有的公司股份 37,800,000 股的 1,413,978,83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3.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
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2.70 元;持有首
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
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
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
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
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8 月 12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8
月 13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4 年 8 月 1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外)。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8 月 13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 年 8 月 6 日至登记日:2024 年 8
月 12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考虑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
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总股本-公司回购专户股数)×分配比例,即
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
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
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参考价时,每 10 股现金红利应以 2.921888 元计
算 ( 每 10 股 现 金 红 利 = 现 金 分 红 总 金 额 / 包 含 回 购 股 份 的 总 股 本
=424,193,650.20/1,451,778,834*10=2.921888 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
取,不四舍五入);每股现金红利根据每 10 股现金红利进行计算,并保留七位
小数,即每股现金红利=每 10 股现金红利/10=2.921888/10=0.2921888 元/股。
综上, 2023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
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 = 股权登记日收盘价 -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科技中二路劲嘉科技大厦16楼
咨询联系人:何娜
咨询电话:0755-86708116
八、备查文件
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