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减资涉及债权清偿事项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保荐机构”)作为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锦能源”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换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对美锦能源减资涉及债权清偿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本次减资背景及债权清偿相关事宜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和 2024 年 5 月 21 日召开公司十届十六次董
事会会议、十届五次监事会会议和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
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3 年年度
业绩未达到《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
订稿)》规定的公司业绩考核指标,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
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未成就,未达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
回购注销。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2 日披露《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债权人通知暨减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公司通知
债权人如下: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
提供相应的担保。截至 2024 年 7 月 5 日,债权申报登记期满,已有部分可转换
债券持有人要求公司提前清偿。
公司已就上述债权清偿事宜披露清偿工作计划及进展,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二、清偿安排
(一)清偿工作总体安排
公司以截至 2024 年 7 月 5 日前申报债权的可转换债券持有人名单为基础,
对已申报债权的相关登记材料核对、梳理,进行初次确权。初次确权完成后,公
司通过有效联系方式进行二次确权;二次确权完毕后,公司将陆续发送清偿协议
给各位已提供合格清偿材料的可转换债券持有人,经其确认无误后,签署返还公
司;公司根据签署并生效的清偿协议进行还款。公司将在办理减资相关手续前优
先处理债权清偿相关事宜。
(二)目前进展情况
为保障全体债权人的利益,公司对 2024 年 7 月 5 日前已申报债权相关登记
材料逐笔逐项核对清查,同时公司已尽最大努力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仍未提
交合格清偿材料的投资人进行联系,仍有部分投资人无法取得联系。为继续顺利
推动清偿安排,保障其他投资人权利,公司按原定计划于 2024 年 8 月 2 日完成
二次确权工作。
公司计划于 8 月 9 日前向提供合格申报材料的投资者发出清偿协议。公司预
计清偿协议将于 8 月 26 日收集完毕,并计划于协议收集完毕后的两个半月内完
成资金偿还。具体还款进度因清偿协议收回完整度、资金筹措等存在不确定性。
三、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本次债权清偿事项是上市公司以保障债权人的清偿权利、尊重债权人的意愿
为原则,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债权清偿事项流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
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债权清偿事项的进展,切实履行保荐机构职责和义务。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
公司减资涉及债权清偿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高吉涛 刘明浩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