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马股份: 神马股份关于召开“神马转债”2024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8-05 19:0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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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810    证券简称:神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4-091
转债代码:110093    转债简称:神马转债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神马转债”2024 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则》(以下简称“《可转债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债券持有
人会议对表决事项作出决议,须经出席本次会议并有表决权的债券
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所持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超过二分
之一同意方为有效。
决通过之日起生效,但其中需经有权机构批准的,经有权机构批准
后方能生效。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和《可转债持有人会议
规则》的规定,经表决通过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本次可转债全
体债券持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神马转债”2024 年第二次
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议于 2024 年 8 月 22 日召
开“神马转债”2024 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关于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
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
议规则》的规定。
表决。
  (1)于债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神马转债债券持有人有权出席债券
持有人会议,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神马转债债券持有人。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法律法规应当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业股份有限公司东配楼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拟审议如下议案:《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
份预案的议案》(详见公司临时公告:2024-089)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4 年 8 月 21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2)登记地点:河南省平顶山市建设中路 63 号北办公楼董事
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参加债券持有人会议”字样。
  (1)自然人债券持有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明文
件和持有神马转债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或持债证明进行登记。
  (2)法人/非法人单位债券持有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出席会
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
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
人的授权委托书和持有本次神马转债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加
盖公章)或持债证明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明文件、
被代理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被
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被代理人持有本次神马转债未偿还债券的证
券账户卡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进行登记。
  (4)异地债券持有人可以书面信函方式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
方式以 2024 年 8 月 21 日 17:00 前到达本公司为准),并请在出席
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提交公司。
  四、表决程序和效力
同意或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所持有表
决权对应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废票,不计入投票结果。未投的表决票
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不计入投票结果。
拥有一票表决权。
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所持未偿还债券面
值总额超过二分之一同意方为有效。
权机构批准的,经有权机构批准后方能生效。依照有关法律、法规、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
明书》和《可转债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经表决通过的债券持
有人会议决议对本次可转债全体债券持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券持有人,并负责执行会议决议。
  五、其他事项
  通讯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建设中路 63 号神马股份董办
  邮政编码:46700
  电话:0375-3921231
联系人:陈立伟
六、备查文件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一:
     “神马转债”2024 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授权委托书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
席贵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2 日召开的“神马转债”2024 年第二
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有债券张数(面值 100 元人民币为 1 张):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码:
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
      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
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
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二:
     “神马转债”2024 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表决票
债券持有人名称或姓名:
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姓名:
债券持有人证券账户:
持有本次债券张数(面值人民币 100 元为一张):
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
      议案
选择一项。
以其他方式填写均为无效。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
所持有表决权对应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废票,不计入投票结果。未
投的表决票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不计入投票结果。
                  债券持有人(代表)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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