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特钢: 方大特钢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8-05 18:3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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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07     证券简称:方大特钢     公告编号:临2024-056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理财种类:信托理财产品。
  ? 投资金额:不超过 3 亿元人民币闲置自有资金。
  ? 公司使用不超过 3 亿元人民币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作为投资顾问的外贸信托-信诚 8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
划”)并签署信托合同,本次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投资金额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本信托计划的信托资金主要运用方向为债券、收益凭证
等投资,债券价格波动、收益凭证公允价值变化对于本信托计划净值的变化影响
较大。本信托计划的信托利益受多项因素影响,包括投资操作水平、国家政策变
化、投资顾问决策失误等原因而导致信托财产蒙受部分甚至全部损失。
  一、理财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和
有效控制风险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公司使
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投资顾问的外贸信托-信诚 8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二)投资金额
  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
  (三)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体收益以理财产品赎回时实际收益为准。
  (1)利率债、金融债(含次级债、二级资本债等)、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含
非公开公司债)、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永续债、报价回购、同业存单、债
券回购、协议回购、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票据、中期票据、同业存单、可转
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含私募发行的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含私募
发行的可交换债券)、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债券型公募基金等固定收益
类资产。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或中信期货有限公司发行的或作为投资顾问的
固定收益类资产管理计划及信托计划、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或中信期货有限公
司作为投资顾问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3)现金、活期存款、定期存款、货币基金、协议存款。
  (4)证券公司发行的收益凭证、公募 REITs 基金等。
  本信托计划投资于现金类资产占信托财产总值的比例为 0-100%(以市值计
算),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占信托财产总值的比例为 80%-100%(以市值计算)。
  (1)本信托计划的总资产不得超过本计划信托净资产的 200%;
  (2)除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短期融资券、利率债以外的债券的债项
评级在 AA(含)以上;可转换债券及可交换债券的债项或主体或担保人评级不
低于 AA;短期融资券债项评级为 A-1 级,主体评级在 AA(含)以上;超短期
融资券的主体评级在 AA(含)以上(若无债项评级,则参考主体评级);
  (3)本信托计划投资的资管计划及私募基金产品的风险评级应在 R2(含)
及以下;
  (4)按市值计算,投资于单一主体发行的信用债合计不超过信托财产净值
的 30%;
  (5)按市值计算,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及收益凭证合计不得超过
信托财产净值的 10%;投资于收益凭证的金额合计不得超过信托财产净值的
  (6)按市值计算,本信托计划投资于公募 REITS 比例合计不得超过本信托
计划财产净值的 10%;单一 REITS 基金份额占基金存续份额比例不超过 9.99%;
  (7)本信托计划参与质押式协议逆回购的质押券评级要求应满足本信托计
划投资限制中第 2 条买入债券的评级要求。
  (8)按市值计算,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信托财产净值的 10%。
  (1)信托报酬:按 0.06%的年费率收取,按日计提。
  (2)信托保管费:按 0.02%的年费率收取,按日计提。
  (3)固定投资顾问费:按 0.2%的年费率收取,按日计提。
  (4)浮动管理费:产品业绩报酬计提基准为年化 2.80%(费后)。超出业绩
报酬计提基准的部分,按 50%计提。
  (5)申购费及赎回费:无。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购买理财产品事项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本次
拟购买的本期信托受益权的赎回封闭期为 3 个月。封闭期满后,公司有权提起书
面赎回申请,申请赎回部分或全部赎回信托受益权。
  二、审议程序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上
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投资金额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中低风险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
金,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展开。公司目
前财务状况稳健,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日常业务的发展,且有利于提高
闲置自有资金的收益。本次信托投资的主要风险如下:
  本信托计划的信托资金主要运用方向为债券、收益凭证等投资,债券价格波
动、收益凭证公允价值变化对于本信托计划净值的变化影响较大。本信托计划的
信托利益受多项因素影响,包括投资操作水平、国家政策变化、投资顾问决策失
误等原因而导致信托财产蒙受部分甚至全部损失。
  (二)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前述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具体措施,力求将风险控制到最低程度:
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
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若出
现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最大限度地保证资金的安
全,并及时予以披露。
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赎回)岗位分离。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资金安全和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本着谨慎性、流动性原
则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投资收
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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