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17 证券简称:重庆燃气 公告编号:2024-043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8 月 5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重庆市江北区鸿恩路 7 号公司 404 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份总数的比例(%) 55.8399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
式审议有关议案,会议由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李金陆主持。根据《公
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
开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董事王洪因公因事未出席;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877,271,856 99.9813 115,410 0.0131 48,100 0.0056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877,215,556 99.9749 191,910 0.0218 27,900 0.0033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为独立董事的
议案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韩欢欢、江林枫
本次股东大会经重庆静昇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关于重庆燃气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经办律师认为:公司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召集人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