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06 证券简称:东方环宇 公告编号:2024-034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次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经公司全体董事一致
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期限。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会议由
董事长李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
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
合法、有效。出席会议的董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部分应收账款进行债务重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东
方环宇关于对部分应收账款进行债务重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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