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59 证券简称:珠海中富 公告编号:2024-053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4 年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
会2024年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
议于2024年8月5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举行。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九人,实际出席董事九人(其中, 董事李晓锐;独立董事徐小宁、游
雄威、吴鹏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许仁硕
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会议。会议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讨论与会董事以投票表决
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抵押贷款展期的议案》
公司于 2015 年 9 月 24 日与鞍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鞍山银行”)签署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以下简称“借款合同”),
贷款额度为 2 亿元人民币,公司以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和珠海
保税区中富聚酯啤酒瓶有限公司的土地所有权及地上建筑物为该项
贷款提供抵押担保。其后于 2016 至 2023 年间,公司与鞍山银行陆续
签订了数次展期合同。
该贷款将于 2024 年 9 月 22 日到期,目前该《借款合同》项下贷
款余额不高于 1.37 亿元,现公司拟向鞍山银行申请展期至 2025 年 9
月 22 日, 公司对该项贷款的担保相应延期。
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表人签署上述相关合同、协议、通
知等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担保、抵押等)。
此次贷款额度在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之内,经公司
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细内容请查阅刊载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申请抵押贷款展期的公告》。
二、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