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51 证券简称:邦基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8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邦基(山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邦基农业”)。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邦基农业提供的担保金额为 5,500.00 万元,截
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实际为邦基农业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17,500.00 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相互提供
的担保均无逾期;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下游客户提供担保逾期代偿款余额为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保证担保合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邦基农业在该行开展的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6,000.00 万元,本次实际担保额为人民币
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邦基农业在该行开展的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4,000.00 万元,本次实际担保额为人民币
(二)担保履行的审议程序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并经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27 日、2024 年 5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披露的《关于预计 2024 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10)、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三)担保预计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2024 年 5 月 1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
次会议和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4 年度对外提供担保
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2024 年度向银行、其他非银
行类金融机构及融资租赁等非金融机构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 30,000 万元;为
支持公司客户发展,实现与公司的互惠互利,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为
下游经销商、养殖场(户)提供担保,累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上
述担保额度使用期限自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次年度
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详见 2024 年 4 月 27 日披露的《关于预计 2024 年度对外
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邦基农业已提供且尚在担保期限内的担保
余额(含本次)为 17,500.00 万元,为下游经销商、养殖场(户)提供担保余额
为 480.00 万元,分别占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资产的 14.25%、0.39%。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下属子公司的可用担保额度为
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邦基(山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3003205080229
成立时间:2014 年 12 月 11 日
法定代表人:高逢章
注册资本:11,400 万人民币
注册地点: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民和路 88 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畜牧渔业饲料销售;初级农产品收购;饲料原料销售;饲料添加
剂销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许可项目:饲料生产;兽药经营;酒类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
证件为准)。
邦基农业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47,417.03 47,588.01
负债总额 11,472.48 12,822.15
净资产 35,944.55 34,765.87
项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8,736.82 61,925.91
净利润 1,218.37 8,287.72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
债权人: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
保证人: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保证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
及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财
产保全费、财产保全保险费/担保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过户
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邮寄费等)以及债务人应向债权人应支付的其他
款项。
(二)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高新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高新支行
保证人: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保证范围: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
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
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系为满足公司子公司的日常经营需求,被担保人资信情
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公司对被担保人享有充分的控制权,公司对其担
保风险较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为下游经销商、养殖场(户)提供担保可较好缓解下游经销商或养殖场
(户)短期资金周转压力,同时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有利于公司为股东创造良好回报。被担保的下游经销商、养殖场(户)经营及财
务状况良好,违约风险较小。
五、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额度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批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单
独上报董事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实际余额为 17,500.00 万元;
公司为下游经销商、养殖场(户)提供担保的担保责任余额为 480.00 万元,上
述担保均无逾期。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下游经销商、养殖场(户)提供担保的
代偿款余额为 538.40 万元,其中本年度代偿金额为 300.00 万元,该笔代偿金额
已全部收回。
特此公告。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