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成股份: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8-04 17: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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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403     证券简称:汇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7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合肥综合
保税区内项王路 8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书面通知已于 2024 年 7 月 30 日
通过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小鹏先生召集和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作出的决议
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方案的议案》
  公司已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合肥新汇成微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4〕883 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
次发行可转债”)的注册申请。
  公司监事会对本议案的子议案逐一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
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公司 A 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拟募集资金总额 114,870.00 万元,共计 1,148,700 手
(11,487,000 张)。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 6 年,即自 2024 年 8 月 7 日至 2030
年 8 月 6 日。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为第一年 0.20%、第二年 0.40%、第三
年 0.60%、第四年 1.50%、第五年 1.80%、第六年 2.00%。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7.70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
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
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按经过相应
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
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
额/该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量。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股份全部为新增股份。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公司 A 股股票享有与原 A 股股票同等的
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下午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所有 A 股普通股股
东(含因可转债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日,T-1 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股东。
资基金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参与可转债申购的投资者应当符合《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适当性管理相关事项
的通知》(上证发[2022]91 号)的相关要求。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发行的汇成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 2024 年 8 月 6 日(T-1 日)收
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
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
投资者发行,余额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
(2024 年 8 月 6 日,T-1 日)收市后持有的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
人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 1.395 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
确定。若至本次发行可转债股权登记日(T-1 日)公司可参与配售的股本数量发
生变化导致优先配售比例发生变化,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申购日
(T 日)前(含)披露原股东优先配售比例调整公告。原股东应按照该公告披
露的实际配售比例确定可转债的可配售数量。原股东优先配售不足 1 手部分按
照精确算法取整,即先按照配售比例和每个账户股数计算出可认购数量的整数
部分,对于计算出不足 1 手的部分(尾数保留三位小数),将所有账户按照尾
数从大到小的顺序进位(尾数相同则随机排序),直至每个账户获得的可认购
转债加总与原股东可配售总量一致。
  发行人现有总股本 834,853,281 股,剔除公司回购专户库存股 11,877,470 股
后,可参与原股东优先配售的股本总额为 822,975,811 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
比例计算,原股东可优先认购的可转债上限总额为 1,148,700 手。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
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在公司本次发行完成后,申请办理本
次发行的可转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
人士负责办理与本次发行的上市、交易、托管、付息及转换股份等相关的各项
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并签署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管理的需要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用于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同时,公司将与拟开户银行、
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公
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全权代表公司负责办理开设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资金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
下,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含等值外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进一步提高公司
整体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不涉及公司募集资金,且履行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等的规定。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并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
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含等值外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特此公告。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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