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电器: 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且继续履行自愿锁定期承诺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8-03 00: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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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51          证券简称:格力电器              公告编号:2024-022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保 证 信 息 披 露 的 内 容 真 实 、 准 确 、 完 整 ,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30 日召开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且继续履行自愿锁定期承诺的议案》。截至目前,
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已全部通过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持有人个人名下或出售,
所持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本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同时,按照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的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方案,在股票权益过户至持有人个人证券账户后,持有
人在 2032 年 5 月 1 日前,不得自行出售或设定质押,否则工会有权收回其对应的
股份收益。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5 月 20 日、2022 年 7 月 29 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五
次会议及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十二届监
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
计划(草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修订形成了《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修订稿)》
                 (以下简称“《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并于 2022 年 8 月 16 日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珠海
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议案》。基于
实施权益分派事项和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2 日召开
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因执行期间派发红利对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回购股份价格调整的议案》,同
意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股 , 占 公 司 当 时 总 股 本 的 1.37%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非交易过户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04)。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终止情况
   根据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当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资产均为
货币资金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员工持股计划已将所持有的 77,163,880 股公司股份通
过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持有人个人名下或出售,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再持有公
司股份,所持资产均为货币资金。经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本员
工持股计划终止。
   三、继续履行自愿锁定期承诺的说明
   根据《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承诺在 2032 年
未经工会事先书面确认,不得自行出售或设定质押,否则工会有权收回其对应的
股份收益。如持有人在 2032 年 5 月 1 日前主动辞职、擅自离职或存在其他《第二
期员工持股计划》规定情形的,在股票权益过户至其个人证券账户后,工会有权
收回其对应的股份收益。
   本员工持股计划终止后,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工会等相关主体将继续履
行《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承诺及规定。根据《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
将持续推进股份归属后的相关工作,并完成相关资产的清算和分配等工作。
   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期间,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和中国证监会、深圳
证券交易所关于买卖股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特此公告。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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