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林电气: 科林电气 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收到警示函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8-02 23:5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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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050   证券简称:科林电气    公告编号:2024-075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收到警示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日收到公
司第一大股东青岛海信网络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信网能”)通知,
经海信网能自查发现,海信网能于2024年5月14日披露出具的《石家庄科林电气
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次修订稿)》的部分内容,因部分工作人
员失误,在《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次修订稿)》
“第五节 资金来源”之“一、本次权益变动所支付的资金总额”“二、本次权
益变动的资金来源”披露内容为“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所需资金全部来
源于自有资金”,披露内容与实际使用资金的资金来源存在一定出入,相关信息
披露存在瑕疵。为尽快对上述情况进行更正,海信网能向中国证监会河北监管局
(以下简称“河北证监局”)提交《自查报告》并于2024年8月1日出具《石家庄
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三次修订稿)》并将更正事项告知
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日公告的《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以及《石家庄科
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三次修订稿)》)。
  因上述事项,海信网能于2024年8月2日下午收到河北证监局出具的《河北证
监局关于对青岛海信网络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
定》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28号)
                    (以下简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河北证监局决定海信网能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海信网能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海
信网能将根据《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要求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规范权益
变动信息披露,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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