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 希 望: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证券之星 2024-08-02 23:2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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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76                              证券简称:新希望
债券代码:127015,127049                债券简称:希望转债,希望转 2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NEW HOPE LIUHE CO.,LTD.
         (住所:四川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修订稿)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公司声明
  一、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本预案按照《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要求编制。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
司自行负责;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
负责。
  四、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说明,任何与
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五、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
其他专业顾问。
  六、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预案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核准或同意注册。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重要提示
  本部分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本预案“释义”中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
的含义。
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获
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深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
决定后方可实施。
会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
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
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机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
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
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深交所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
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根据发行对象申购的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
价基准日前 20 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现金分红、送红股、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中国
证监会、深交所有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
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本数),发行股票数量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最终询价确定的发行价格计
算得出(计算结果出现不足 1 股的,尾数应向下取整,对于不足 1 股部分的对价,
在认购总价款中自动扣除),且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总股
本的 30%,并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注册批复文件为准。
     在上述发行数量范围内,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视市场情况与本次发行
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的发行数量。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股份总数及募集资金总额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注册批复文件的要求
予以调整的,则本次股份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总额届时将相应调整。
     若公司股票在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
行日期间发生送股、回购、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
变动的,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
定的,从其规定。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减持本次认购的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
票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若前述限售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
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不相符,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进
行相应调整。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完成后至限售期届满之日止,发行对象所认
购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
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金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合计                 453,055.47     380,000.00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项目投资总额高于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募集资
金到位后,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低于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
金额,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
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
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或其
他方式筹集的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
置换。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
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公司进一步完
善了股利分配政策。关于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及未来分红
规划等,请参见本预案“第四节 公司利润分配情况”的相关披露。
的可能,公司原股东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股东即期回报的风险,公司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
险而制定了填补回报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得以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相关措施及承诺请
参见本预案“第五节 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
拟采取的措施”。
后的新老股东按发行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的影响... 22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后上市公司业务、公司章程、股东结构、高管人员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后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后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控制的
    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完成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实际
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情况或公司为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
    五、公司负债结构是否合理,是否存在通过本次发行大量增加负债(包括或
有负债)的情况,是否存在负债比例过低,财务成本不合理的情况......... 26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第五节 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拟采取的措施
    五、公司从事募集资金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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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释义
        简称      指              具体内容
本公司、公司、股份公司、
发行人、新希望、新希望六    指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新希望集团           指   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系发行人控股股东
南方希望            指   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
股东、股东大会         指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股东大会
董事、董事会          指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
监事、监事会          指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监事会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指   新希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行为
A 股股票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本预案             指
                    股股票预案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章程》          指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募集资金            指   本次发行所募集的资金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注:本预案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总数和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
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第一节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概要
一、公司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NEW HOPE LIUHE CO.,LTD.
公司住所:         四川省绵阳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        刘畅
股本总额:         454,577.72 万元(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
成立时间:         1998 年 3 月 4 日
股票简称:         新希望
A 股股票代码:      000876
A 股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董事会秘书:        兰佳
邮政编码:         610063
电话号码:         028-82000876
传真号码:         028-85950022
电子信箱:         000876@newhope.cn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证券日报》
年度报告登载网址:     http://www.cninfo.com.cn
              配合饲料、浓缩饲料、精料补充料的生产、加
              工(限分支机构经营)(以上项目及期限以许
              可证为准)。(以下范围不含前置许可项目,
              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谷物
              及其他作物的种植;牲畜的饲养;猪的饲养;
经营范围:
              家禽的饲养;商品批发与零售;进出口业;项
              目投资与管理(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
              资金等金融活动);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背景和目的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背景
  生猪养殖行业关系国计民生,政府历年来均会出台相应的支持性政策,支持
生猪养殖行业的健康发展。2022 年我国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稳定生猪生产长效
性支持政策,稳定基础产能,防止生产大起大落”。2023 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
“落实生猪稳产保供省负总责,强化以能繁母猪为主的生猪产能调控”。2024
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优化生猪产能调控机制”。
的意见》指出,用 5-10 年时间,基本形成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
境友好、调控有效的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产业竞争力大幅提升,疫病防
控能力明显增强,政策保障体系基本完善,市场周期性波动得到有效缓解,猪肉
供应安全保障能力持续增强,自给率保持在 95%左右。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对于保障生猪供应、促进产业升级可以
起到积极作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生猪产业是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我国猪肉占整个肉类产量的比重在
长期以来,我国猪肉产量稳居世界第一位,约占世界总量的一半。发展生猪生产,
对保障市场供应、增加农民收入、促进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国务院
印发的《“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明确指出,健全生猪产业平稳有
序发展长效机制,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启动实施新一轮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提
升行动,推动一批生猪标准化养殖场改造养殖饲喂、动物疫病防控及粪污处理等
设施装备。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生猪生产稳定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持续推进,生产方
式加快转变,综合生产能力显著增强,有效保障了城乡居民猪肉消费需求。当前,
我国生猪产业正处于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受内外部环境变化影响,新旧矛盾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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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叠加,问题越发凸显。一是环境压力加大:生猪养殖粪便污染、种养脱节等问
题日益突出;二是资源约束趋紧:土地资源短缺成为生猪规模养殖发展的重大制
约,蛋白饲料原料对外依存度高;三是国际竞争加剧:与欧美发达国家相比,我
国生猪养殖的劳动生产率、饲料转化率、母猪生产力水平较低,生产成本较高,
没有竞争优势,猪肉进口的压力加大;四是疫病隐患凸显:我国生猪疫病流行状
况复杂,防控形势仍然严峻,给生猪生产发展带来隐患。五是市场波动加深:最
近一轮猪周期和禁养限养叠加,产能下调、价格波动幅度较大。因此,加快推进
生猪养殖业转型升级,推动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促进生猪生产持续健康有序发
展,具有重要的现实针对性和长远意义。
  同时,智能化也是生猪养殖行业发展的主要趋势。2022 年 1 月,农业农村
部等 10 部门联合印发《数字乡村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 年)》,明确提出要
建设一批智慧农场、智慧牧场、智慧渔场,推动智能感知、智能分析、智能控制
技术 与装备在农业生产中的集成应用。推进无人农场试点,通过远程控制、半
自动控制或自主控制,实现农场作业全过程的智能化、无人化。因此,公司有必
要提升生猪养殖场数字化水平,通过智能化升级带来难得的发展机遇,提升公司
生猪养殖的标准化水平和智能化程度,从而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竞争实力。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目的
  本次发行的部分募集资金将用于公司旗下部分养殖场的标准化和智能化改
造提升。
  近年来,国家着力开展数字农业农村建设,作出实施大数据战略和数字乡村
战略、大力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等一系列重大部署安排,大力推进数字技
术在农业农村应用,生猪产业是农业农业部重点打造的万亿级产业,提高生猪养
殖行业智能化、信息化、标准化、规模化水平是国家重点扶持、鼓励的方向,是
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在产业升级的发展机遇下,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号召,顺应行业发展趋势,结
合现有的养殖规模及各场站情况,对现有猪场全面更新升级,提高猪场的标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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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化、信息化水平,助力公司自身及行业整体发展。
  公司所属农牧行业为资本密集型行业,特别是生猪养殖业务的固定资产、生
物资产投资金额较大,公司投资除部分来源于自有资金外也来源于银行贷款等,
使得公司资产负债率逐步提升。加之近年来生猪产业业绩波动,进一步使得公司
资产负债率水平处于相对高位,短期风险有所提高。为避免较高的资产负债率水
平限制公司业务发展,公司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融资,可优化资
本结构,降低资产负债率,提高抗风险能力。
   三、本次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不超过 35 名
特定投资者。本次发行的对象不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关联
方。因此,本次发行不构成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的关联交易。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尚未确定具体发行对象,
最终是否存在因其他关联方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构成关联交易的
情形,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披露。
   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概要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
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方式,公司将在深交所审核通过
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发行股票。
  (三)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采取询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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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
基准日前 20 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
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现金分红、送红股、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
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其中,          P 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 D,
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 N。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中国
证监会、深交所有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
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四)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
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
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
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机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
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
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深交所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
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根据发行对象申购的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五)募集资金总额及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380,000.00 万元(含
本数),发行股票数量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最终询价确定的发行价格计
算得出(计算结果出现不足 1 股的,尾数应向下取整,对于不足 1 股部分的对
价,在认购总价款中自动扣除),且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
总股本的 30%,并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注册批复文件为准。
  在上述发行数量范围内,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视市场情况与本次发行
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的发行数量。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股份总数及募集资金总额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注册批复文件的要求
予以调整的,则本次股份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总额届时将相应调整。
  若公司股票在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
行日期间发生送股、回购、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
变动的,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六)限售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通过本次发行认购的股票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
的,从其规定。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减持本次认购的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
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若前述限售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
管意见或监管要求不相符,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进行
相应调整。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完成后至限售期届满之日止,发行对象所认
购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
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金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合计                453,055.47     380,000.00
     项目投资总额高于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募集资
金到位后,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低于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
金额,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
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
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或其
他方式筹集的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
置换。
     (八)募集资金存放账户
     公司已经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相关制度,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
募集资金必须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将在
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确定,并在发行公告中披露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相关信息。
     (九)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前滚存利润的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完成前的公司滚存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
新老股东按发行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十)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交所上市。
     (十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决议的有效期限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发行方案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尚未确定具体发行对象,
最终是否存在因关联方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构成关联交易的情形,
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披露。
  六、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发行前,发行人股份总数为 454,577.72 万股,新希望集团直接持有公司
希望-德邦证券-23 希望 E1 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间接控制公司 20.54%的股份,
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新希望集团的实际控制人为刘永好先生,本公司的实际控制
人亦为刘永好先生。
  本次发行规模将根据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最终询价确定的发行价格计算
所得股票数量来确定。但即使按照理论最大的发行数量上限计算,即不超过本次
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人股份总数增加至 590,951.04
万股,其中新希望集团直接和间接合计控制不低于 245,883.69 万股,占发行人股
份总数的比例将不低于 41.61%。
  因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尚需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同意
注册。在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公司将向深交所和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票发行、登记和上市事宜,完
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的全部呈报批准程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能否通过上述审核和注册程序及相应时间均
存在不确定性,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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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金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合计                 453,055.47    380,000.00
     项目投资总额高于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募集资
金到位后,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低于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
金额,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
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
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或其
他方式筹集的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
置换。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
     (一)猪场生物安全防控及数智化升级项目
     公司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升级现有猪场,对公司现有猪场在生物防疫设施设
备、智能化设备、信息化平台、种猪等方面进行全面更新升级,提高现有猪场的
生物防疫水平、环境舒适度、智能化水平、信息化水平和种群质量,项目投资总
额 343,055.47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 270,000.00 万元。
     (1)必要性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①生猪产业向标准化、智能化、信息化、规模化养殖发展是行业必然趋势
  我国生猪养殖行业长期较为分散,标准化、智能化、信息化程度较低,标准
化、智能化、信息化、规模化养殖有利于提高养殖效率、降低养殖成本、提升运
营效率等,具有明显的优势,符合行业发展的客观规律,能够显著提高行业整体
效率,带动行业整体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国家着力开展数字农业农村建设,作出实施大数据战略和数字乡村
战略、大力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等一系列重大部署安排,大力推进数字技
术在农业农村应用,生猪产业是农业农业部重点打造的万亿级产业,提高生猪养
殖行业智能化、信息化、标准化、规模化水平是国家重点扶持、鼓励的方向,是
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在产业升级的发展机遇下,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号召,顺应行业发展趋势,结
合现有的养殖规模及各场站情况,对现有猪场全面更新升级,提高猪场的标准化、
智能化、信息化水平,助力公司自身及行业整体发展。
  ②提高生物安全防控水平对生猪养殖企业的经营发展具有长期正向的积极
影响
  动物疫病风险是生猪养殖行业面临的主要风险。2018 年年中在国内首次爆
发的非洲猪瘟,给全行业都造成了巨大的冲击。尽管行业在 2019-2020 年初步摸
索出综合性生物安全防控结合精准剔除的防控与处置办法,但在 2020 年底和
多、潜伏时间更长、发现与剔除难度更大,对全行业均造成了不利影响。
  动物疫病的持续影响及变异对行业内企业生物安全防控方法的升级与提高
提出了更为紧迫的要求,及时有效的提高生物安全防控水平,能够有效降低动物
疫病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对公司业务经营的稳定与持续发展具有长期正
向的积极作用。
  ③项目实施有利于提高公司猪场生物安全防控和数智化水平,降低动物疫病
对经营的影响,进一步提升公司生猪养殖效率及管理水平
  公司 2016 年以来大力发展生猪养殖战略,通过在优势区域布局聚落化养猪,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内部进行饲料、养殖、屠宰的合理配套,打造一体化种养结合的现代化猪产业公
司,采用合作育肥与自养育肥并重的养殖模式,以安全生产和成本优化为导向,
在国内出栏量保持行业前列。
  随着生猪养殖行业向规模化、标准化、智能化、信息化方向快速发展,公司
响应国家号召,顺应行业发展趋势,将提高猪场标准化、智能化、信息化水平作
为公司生猪养殖业务发展的重要方向,在生物安全防控、智能化、信息化等领域
积极探索,持续提高猪场养殖效率、运营效率和管理水平。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通过升级生物防疫设施设备,降低动物疫病对各猪场的影响,动物疫病风险将
大大降低,有效提升生猪养殖性能、养殖效率和营运质量;通过升级智能化设备,
提高各猪场环境舒适度,提升猪场标准化、智能化水平,有效降低生猪养殖成本,
提升养殖效率,并带动整体管理效率及管理水平的提高;通过升级信息化平台,
各猪场信息化水平将显著提高,进一步提升整体运营效率与管理水平。
  ④本次募投项目有利于提高生产效率、减少资源浪费
  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计、强国之基。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切实增强做好节
粮减损工作。公司自 2022 年推出“节粮专项行动”,围绕育种、饲料配方、饲
料生产、粮食储存、运输、养殖等多个环节,目标是每年提升饲料综合使用效率
设备,有效减少生猪饲料耗用量,同时提高生物安全防控水平,减少生猪死淘,
有助于减少饲料浪费。
  ⑤项目实施有利于提升公司养殖业务的盈利能力
  生猪养殖业务虽然存在行业周期性特征,但优秀的大型养殖企业凭借先进养
殖技术形成的较高养殖效率、标准化、智能化经营形成的成本控制能力,以及规
范化、信息化形成的管理水平,使其能够在完整的生猪周期中获得良好的经济效
益。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有效提升生猪养殖性能,提高养殖效率,降
低养殖成本,提升运营效率及管理水平,为公司各猪场带来各项增量收益,从而
有利于提升公司养殖业务的盈利能力。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2)可行性
  ①项目实施具备政策可行性
见》,要求大力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深入开展生猪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在全
国创建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高质量标准化示范场建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高质
量标准化示范场,并支持养猪场(户)购置自动饲喂、环境控制、疫病防控、废
弃物处理等农机装备。
要求因地制宜发展规模化养殖,引导养殖场(户)改造提升基础设施条件,扩大
养殖规模,提升标准化养殖水平;完善畜禽标准化饲养管理规程,开展畜禽养殖
标准化示范创建。
确立将重点打造生猪、家禽两个万亿级产业,确保我国猪肉自给率保持 95%,猪
肉产能稳定在 5,500 万吨左右,生猪养殖业产值达到 1.5 万亿元以上,推动智慧
畜牧业建设的同时,以生猪、奶牛、家禽为重点,加快现代信息技术与畜牧业深
度融合步伐,大力支持智能传感器研发、智能化养殖装备和机器人研发制造,提
高圈舍环境调控、精准饲喂、动物行为分析、疫病监测、畜产品质量追溯等自动
化、信息化水平,建设一批高度智能化的数字牧场。
部等 10 部门联合印发《数字乡村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 年)》,明确提出要
建设一批智慧农场、智慧牧场、智慧渔场,推动智能感知、智能分析、智能控制
技术与装备在农业生产中的集成应用。推进无人农场试点,通过远程控制、半自
动控制或自主控制,实现农场作业全过程的智能化、无人化。
指出健全生猪产业平稳有序发展长效机制,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启动实施新一
轮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提升行动,推动一批生猪标准化养殖场改造养殖饲喂、动
物疫病防控及粪污处理等设施装备。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生猪稳产保供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工程。当前,我国生猪养殖行业正处于
发展理念、发展方式、发展环境深刻变革的关键时期,叠加动物疫病的影响,鼓
励生猪养殖向智能化、信息化、标准化、规模化方向发展在政策层面被高度重视。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是公司践行国家产业政策的重要举措,符合生猪模
养殖的产业发展方向,项目实施具备政策可行性。
  ②项目实施具备技术可行性
  公司生猪养殖注重研发创新及人才储备。近年来,公司在生猪养殖领域围绕
养殖性能、养殖成本、运营效率、疫病防控等各方面积极开展研究,在育种及种
猪发展、养殖设备及生产自动化、污粪处理方法、种养模式探索等各个方面均持
续开展研究工作,推动各个环节的技术积累与创新,积极探索猪场升级优化的路
径,在猪场生物安全防控及数智化升级项目上储备了相应的技术,具备项目落地
的技术基础。
  同时,公司高度重视人才方面的储备,在顶层设计上引入了行业顶级专家闫
之春博士作为猪产业的首席科学家,在人才培养上成立新希望六和养猪大学,公
司近年来深入国内上百家农业类院校招聘大学毕业生,并结合多种渠道的社会招
聘,为养猪业务储备人才,以满足未来高质量发展的人才需求。
  综上所述,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具备技术可行性。
  本项目相关备案、环评(如需)等事项尚未办理完毕,公司将根据相关要求
履行审批或备案程序。
  经过可行性论证及项目效益测算,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良好的经济效
益。本次募投项目将有效提升生猪养殖性能,提高养殖效率,降低养殖成本,提
升运营效率及管理水平,为公司带来各项增量收益。
  (二)偿还银行债务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公司本次发行拟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 110,000.00 万元用于偿还银行债务。
  (1)缓解短期偿债压力
亿元、929.64 亿元、936.80 亿元和 938.56 亿元。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公
司总负债呈持续增长态势。
  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公司短期借款为 188.67 亿元,流动负债为 537.08
亿元,存在一定短期偿债压力。随着本次募集资金的到位,可以一定程度上增强
公司的短期偿债能力,降低公司的流动性风险。
  (2)降低公司融资成本、提高公司净利润水平
分别为 12.25 亿元、18.42 亿元、20.47 亿元和 4.98 亿元,以募集资金偿还借款,
有利于公司降低利息支出,节约财务费用,对降低公司融资成本、提高公司利润
有积极作用。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
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的主营业务展开,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及
公司的战略发展方向,有利于提高公司生猪养殖业务的标准化、智能化、信息化,
能够有效提升生猪养殖性能,提高养殖效率,降低养殖成本,提升运营效率及管
理水平,为公司带来各项增量收益,对公司实现发展战略具有积极作用。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整体产能及盈利能力有望进一步提升,增强公
司长期可持续发展的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资产与净资产规模将有所增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加,资产负债率将逐步降低,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本结构,降低公司财务风险,提
升公司盈利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综上,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可增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提高
公司生猪养殖业务的标准化、智能化、信息化,促进公司生猪养猪业务的升级和
完善,提升公司的盈利水平。此外,部分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债务后,可缓解
公司短期偿债压力,有利于降低公司融资成本、提高公司利润。若本次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得以成功实施,公司的综合竞争力进一步得到提升。公司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的用途合理、可行,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可行性分析结论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主
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发展的需要,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
公司投资项目实施后,将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经营实力,给公司整体带来良好的经
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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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后上市公司业务、公司章程、股东结构、
高管人员结构、业务收入结构的变动情况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后上市公司业务变化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猪场生物
安全防控及数智化升级项目和偿还银行债务,有利于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公司主营
业务,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提升盈利能力,为未来的持续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主营业务保持不变,不会对公司的业务及资产产生重大
不利影响。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公司章程的变化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将相应增加,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授权,按照相
关规定和发行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与股本相关的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
工商变更登记。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东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东结构将发生变化,预计将增加不超
过发行前总股本 30%的股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
不具备上市条件。同时,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人发生变化。
  (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后公司高管人员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不会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高管人员进行调整,高管人员结构不会发
生变动。
  (五)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后公司业务收入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公司业务收入结构不会发生重大变动。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后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的变动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均将相应增加,资产负债
率得到降低,有利于优化本公司资本结构,改善盈利能力、增强公司抵御财务风
险的能力。
  (一)财务状况的变化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净资产有所增加,募集资金到位
后,可有效缓解公司资金压力,满足公司在主营业务不断发展的过程中对一般运
营资金的需求,进一步优化资本结构,降低财务费用,提高盈利能力。
  (二)盈利能力的变化
  本次发行后,公司股本总额将增加,但业绩不能即刻提高,短期内可能导致
公司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出现一定程度的摊薄。但本次发行的募
集资金到位将有助于优化公司资本结构、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强资金实力、为
公司持续推进发展战略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且相关募投项目正式投入运营后,
公司的业务规模和业务质量将进一步提升,从而带动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的持
续稳定增长,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
  (三)现金流量的变化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将大幅增加,用于募投项目的投资
活动现金流出也将相应增加。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及使用效益的释放,未来经营
活动现金流入也将增加。公司现金流质量将进一步提高,资本实力实现增厚,抗
风险能力显著增强,为后续业务稳健拓展奠定基础。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后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关
联人控制的企业之间的业务关系、关联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变
化情况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一)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控制的企业之间的业务关
系变化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
不会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产生新的业务关系。
  (二)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联关
系变化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后不会发生变化,因此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联关系不会因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发生变化。
  (三)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联交
易变化情况
  本次发行方案中,公司不会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与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及其关联人控制的企业之间新增关联交易。
  (四)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同业竞
争变化情况
  公司不会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与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控制的
企业之间发生同业竞争。
  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完成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
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情况或公司为实际控制
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情况
  公司资金、资产不会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发生被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
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况。公司不会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发生为实际控制人、控股
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五、公司负债结构是否合理,是否存在通过本次发行大量增加负
债(包括或有负债)的情况,是否存在负债比例过低,财务成本不合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理的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财务结构将得到优化,资产负债率有所
下降,资产负债结构将更加稳健。公司不存在通过本次发行大量增加负债(包括
或有负债)的情况,也不存在资产负债率过低、财务成本不合理的情况。
  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相关风险的讨论和分析
  (一)市场风险
  动物疫病风险是生猪养殖行业面临的主要风险。从公司的角度看,如果公司
自有生猪在养殖过程中发生疫病,将会导致生猪死亡或生产能力下降,给公司造
成直接的经济损失;同时,疫病的发生具有持续性的影响,因为净化猪场需要较
长的时间,这将导致公司的生产成本增加,进一步降低公司的经营效益。
  从行业的角度看,如果行业出现大规模动物疫病,将会增加公司生猪产品受
感染的风险,给公司带来较大的防疫压力,增加公司的防疫支出,包括为响应政
府对疫区及周边规定区域实施强制疫苗接种、隔离、甚至扑杀等防疫要求而产生
的支出或损失。同时,大规模动物疫病的出现还会造成消费者的恐慌心理,导致
市场需求下降,产品价格降低,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来严峻挑战。由于非洲猪瘟具有潜伏期长、发病后死亡率高的特点,目前尚无有
效的、可信赖的疫苗研发成功,我国各地生猪产业遭受了不同程度损失。
  虽然公司具有完善的疫病防控体系和能力,但若公司生猪养殖所在区域疫病
较为严重,或公司疫病防控体系执行不力,公司生猪产业将可能存在产量下降、
盈利下降甚至亏损的风险。
  公司的业务覆盖饲料生产、生猪养殖与屠宰等环节,其中生猪养殖板块的产
成品主要包括种猪、仔猪、肥猪等。2016 年以来,公司加大养猪业务布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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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贡献的占比更大,生猪价格的变动也会更明显地影响公司的营收与利润水平。
  生猪产品的市场价格受市场供求关系、养殖成本、疫病及自然灾害等因素的
影响而有所波动。从猪养殖看,我国商品猪价格的周期性波动特征明显,一般
养殖行业大致经历了如下波动周期:2006 年-2010 年、2010 年-2015 年、2015 年
-2019 年初。2019 年初以来,我国生猪养殖行业进入了新一轮上行周期,叠加“非
洲猪瘟”疫病造成行业产能供给大幅下滑的影响,商品猪价格自 2019 年下半年至
毒疫病、春节后猪肉消费为淡季等因素的影响,生猪集中出栏,供应量较大,商
品猪价格呈持续大幅下降趋势,2022 年下半年,随着生猪产能短期去化,叠加
“二次育肥”影响,猪价在下半年大幅上涨,但“二次育肥”集中出栏及消费需
求减弱,导致猪价年底回落并保持在相对低位。2023 年,猪价延续了 2022 年底
以来的低迷态势,但行业逐步推动产能去化,能繁母猪数量减少,随着产能持续
去化,2024 年二季度,猪价迎来新一轮上行走势。
  生猪产品市场价格的周期性波动导致生猪养殖行业的毛利率呈现周期性波
动态势,公司在生猪养殖板块的毛利率也呈现相应的波动趋势。在生猪产品的市
场价格进入下行周期以及处于周期底部时,将会阶段性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不
利影响,公司生猪板块存在盈利下降、甚至亏损的风险。
  饲料生产的主要原料包括玉米、豆粕、棉粕、菜粕、鱼粉、氨基酸、维生素
等,其原料成本占饲料生产总成本的 90%以上。玉米、豆粕等大宗原材料价格受
国家农业产业政策、国际贸易往来、市场供求状况、运输条件、气候及自然灾害
等多种因素的影响。饲料业务占公司营收的比重较大,饲料行业通常采用成本加
价法的定价方式,饲料原料价格的波动可以部分向下游养殖环节传导,缓解原料
价格上涨为公司生产经营带来的压力。因此,在原料价格上涨的背景下,公司饲
料业务可以通过向下游养殖环节传导等形式保持一定的毛利空间,但公司生猪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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殖业务将面临较大的经营压力。
     原料价格的大幅波动和上涨均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一方面,
原料价格的大幅波动增加了公司控制和管理生产成本的难度;另一方面,虽然公
司是国内最大的饲料生产企业,在原料采购规模及价格上具有相当竞争优势,但
原料价格的上涨也会增加公司的生产成本,对公司的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企业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如果未来原料价格处于高位或持续上涨,将对公
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从而可能导致公司未来整体盈利下降、甚至亏损的风
险。
     当前,饲料生产企业的原料全球化采购趋势愈发明显,饲料企业在玉米、大
豆、乳清粉、鱼粉、DDGS 等以海外供应为主的饲料原料采购方面,受到汇率变
动的影响越来越大。
     同时,公司是国内较早在海外进行业务布局的农牧企业,公司的业务会受到
汇率变动的影响。人民币汇率的变动给公司的外汇管理带来较大的影响。虽然公
司目前已在新加坡子公司的基础上建立起国外商贸中心与投融资中心以应对日
益扩大的海外原料采购与投资经营需要,减少国外业务资金往来所受到的汇率波
动影响,但在公司“做深海外”战略目标的大背景下,频繁且大幅度的汇率波动
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较大影响。
     (二)经营风险
     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影响企业声誉和经营的重
要因素,对食品企业而言,产品品质和食品安全更是头等大事。食品企业在运营
过程中任一环节如果出现疏忽,发生食品安全问题或事故,都会导致企业存在被
追索、诉讼或受到相关处罚的可能,影响企业的声誉和品牌美誉度,从而对企业
的业务、财务状况、股票价格或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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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是以饲料生产、生猪养殖与屠宰等业务为一体的大型现代化农牧企业。
公司在总部层面组建了安全环保部,负责制定并发布目标管理制度,明确各方、
各级岗位生产安全的职责与分工,确保安全方面的相关国家政策及公司制度得以
有效实施。虽然公司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管理,在各业务板块均建立了完善可靠的
质量控制体系和食品安全体系,且公司自成立以来从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但仍有可能出现因质量控制失误或其他偶发性因素而导致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
全问题,从而给公司的品牌形象及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另一方面,随着国家
和社会公众对食品安全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未来针对食品安全的各项标准也将
越来越严格,如果监管部门提高食品安全标准后公司的产品不能满足相关要求,
或是公司需要大量新增投入才能达到新的监管标准,那么公司未来的生产经营和
盈利能力将会受到较大影响。
  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环境污染物主要包括饲料生产过程产生的粉
尘、生猪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粪便、用于猪舍清洁消毒和冲洗而排放的污水,以及
屠宰加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及少量固体废弃物等。公司十分重视环保
方面的投入,并在公司总部组建安全环保部,下设环境保护管理处,负责统筹公
司所有板块、片区、工厂的环境保护工作;各工厂则设立专职或兼职的环保管理
人员,进行日常生产过程中的环保管理工作。
  虽然公司已建立起相对健全的环境保护管理体系,新建项目污染物的排放能
够达到国家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但因公司部分下属公司投入运营的年份较长,
存在部分老旧生产设施因环保要求不断提升面临无法满足环保要求等情形。公司
持续全面落实整改措施,采取了硬件改造、关停落后生产线等整改措施,并进一
步加强了环保等方面的责任考核,从源头上对污染源进行有效防控,加强了对治
理设施的运行监管。另一方面,随着国家对于环境保护与治理的标准不断提高,
公司可能需进一步加大在环保方面的投入;若公司未能及时跟进环保要求并提升
下属公司的环保运行水平,将面临进一步整改甚至受到处罚的可能性。此外,如
果未来国家对于畜禽养殖的土地规划进行调整,将目前公司下属或正在规划筹建
的养殖场所在的区域调整为禁养区,则会导致公司在限期内搬迁或关停养殖场的
风险,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已成长为国内营收规模最大、产业布局最完善的农牧龙
头企业之一。近年来,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张,形成了庞大且精细化、扁平化的
管理架构和业务体系。
  对于业务庞大、门类多元且规模持续扩张的企业而言,不断优化并实现更加
高效的经营管理体系,持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引进和培养高素质管理人才、技
术人才和营销人才是公司面临的重要问题。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已积累丰富的管
理经验,并已建立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但如果公司的管理水平、
风险控制能力和人力资源统筹能力未能积极适应市场环境变化的需要并与公司
业务规模增长、产业持续扩张的发展趋势相匹配,那么公司将面临风险抵御能力
被削弱,市场份额被蚕食,竞争能力下降等风险,对公司的未来发展产生不利影
响。
  公司是中国农牧行业的标杆企业之一,在三十多年的发展历程中,培养了大
量优秀人才。随着农牧行业竞争程度的不断加强,以及近年来各种跨界资本进入
农牧行业,各类企业对人才资源的争夺更加激烈,特别是掌握市场和技术资源的
高、中层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等关键人才。关键人才流失会给公司经营带来
负面影响,从而影响公司经营业务可持续发展。
  公司所处的农牧行业受自然灾害的影响较大。气温反常、干旱、洪涝、地震、
冰雹、雪灾等自然灾害均会对行业的经营和发展带来不利影响。一方面,旱灾、
水灾、虫灾等自然灾害会导致农作物大量减产,可能导致粮食及粮食粗加工产品
的价格大幅上涨,增加公司饲料原料的采购成本,并通过产业链的传导作用引致
公司生猪养殖的成本上升。另一方面,在公司生产基地及其周边地区发生地震、
泥石流、雪灾等自然灾害可能造成公司生产设施或设备的重大损坏及生猪的死亡,
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同时,还将影响公司后续的生产经营,对公司的经营
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三)财务风险
  公司业务布局广泛,抗风险能力强,但在疫病风险、生猪价格波动风险、原
材料价格波动风险等多种市场风险的共同影响下,公司存在未来业绩下降甚至持
续亏损的风险。
  从饲料业务看,公司已在国内饲料行业保持多年规模第一的市场地位,2021
年至 2023 年,饲料业务实现毛利分别为 46.08 亿元、51.29 亿元及 42.64 亿元,
为公司持续稳定贡献业绩。2021 年至 2023 年,原料价格基本持续处于高位,如
果未来原料价格处于高位或持续上涨,将对公司饲料业务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从猪产业业务看,公司自 2016 年以来加大养猪业务布局,在 2023 年生猪对
外销量已经突破 1,768.24 万头,2019 年初以来,猪周期叠加“非洲猪瘟”疫病
造成商品猪价格持续处于高位波动阶段,2021 年至 2023 年各期,猪产业实现毛
利分别为-36.46 亿元、30.47 亿元及-15.44 亿元,2021 年以来,生猪产能恢复,
猪肉价格持续大幅下降,饲料原料价格上升,导致 2021 年度公司猪产业毛利为
负,2023 年猪肉价格持续处于低位,导致 2023 年公司猪产业毛利为负。如果生
猪产品的市场价格进入下行周期或处于周期底部、原材料价格处于高位或持续上
涨、公司发生大规模疫病等不利情况,将会阶段性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
响,公司生猪板块存在盈利下降、甚至亏损的风险。
涨行情,伴随着公司养猪成本进一步下降,公司利润明显改善。公司 2024 年第
二季度单季度盈利预计约 7.5 亿元,上半年整体业绩预计同比减亏 50%以上。但
如果疫病风险、生猪价格波动风险、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等多种市场风险持续对
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仍可能对公司未来的盈利情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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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消耗性生物资产主要为肉猪,生产性生物资产主要为种猪。生物资产(含
消耗性生物资产与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可变现净值易受生猪市场价格波动的影响。
根据会计准则,资产负债表日账面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公司需计提存货跌
价准备或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生猪价格未来大幅下滑或处于价格低位、公司发生大规模疫病等不利情
况,将导致公司发生计提较大金额的存货跌价准备和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的
风险,从而对公司盈利情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农牧行业是资金密集型产业,公司作为农牧行业的龙头企业,产业布局完善,
产业链条完整,多业务协同共同发展。近年来,公司各业务规模持续扩大,资金
需求量大,各业务均需投入大量的资金。
  如果生猪价格未来处于低位或持续下跌、原材料价格处于高位或持续上涨,
除对公司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外,也会直接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带来不利影响。如果出现未来银行信贷政策发生不利变化、公司资金管理不善
等情形,将显著增加公司的偿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
不利影响。
  (四)政策风险
  公司的饲料生产、生猪养殖与屠宰业务所属行业均是关系国计民生、社会稳
定的基础性行业,历来受到国家的重点扶持。近年来,国家出台了多项政策性文
件,继续大力鼓励农牧产业向更优质、高效、环保、安全、科学、健康的方向发
展,包括将“绿色无公害饲料及添加剂研究开发”列为国家鼓励发展产业;实施
畜禽良种工程,优化畜禽养殖结构,形成以规模化生产、集约化经营为主导的产
业发展格局;加快健全从田间到餐桌的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立全
程可追溯、互联共享的信息平台;培育壮大龙头企业,打造一批自主创新能力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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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水平高、处于行业领先地位的大型龙头企业等。
  公司的发展严格遵循当前国家产业政策的指导方向,投入了大量资源进行生
产经营与业务拓展,相关业务直接或间接地受到国家产业政策的扶持。未来相关
产业政策如果发生较大变化,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造成一定影响,因此,公司提
请投资者注意产业政策变化的风险。
  公司从事的饲料生产、生猪养殖与屠宰业务属于国家重点扶持的基础性农业
产业,享有多方面税收优惠政策。农牧行业涉及的税收优惠符合国家政策导向与
行业发展特点,税收优惠强化了公司的盈利能力,但公司盈利的增长并不依赖于
税收优惠。若未来国家有关农牧行业税收优惠的认定标准、税收政策发生变化,
或由于其他原因导致公司不再满足税收优惠政策的认定条件,将会导致公司税负
增加,对公司的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
  (五)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相关的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后,根据《证券法》《公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
决定后方可实施。上述呈报事项能否获得相关的批准或核准,以及公司就上述事
项取得相关的批准和核准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本次发行将向不超过三十五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定向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且发行结果将受到证券市场整体情况、公司股票价格走势、投资者对本次发行方
案的认可程度等多种内外部因素的影响。因此,公司本次发行存在发行募集资金
不足或发行失败的风险,提醒投资者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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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公司的股本及净资
产将相应增长。但由于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的显现需要一定的时间,预期利润难以
在短期内释放,股本规模及净资产规模的扩大可能导致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
收益率被摊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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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公司利润分配情况
  一、公司现行的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在《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 年修订)》中对利润分配政
策的规定如下:
  “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公司董事
会根据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下一年中期分红条件和上限制定具体方案后,须
在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第一百五十六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一)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社会公众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以可持续发展和维
护股东权益为宗旨,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符合法律、法规
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在对利润分配政策作出调整的具体条件、决
策程序和论证过程中应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的意见,并严格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
  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利润分配:
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
  (二)利润分配方式及优先顺序
  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许可的其它方式;
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其中,公司现金股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利政策为剩余股利。利润分配中,现金分红优先于股票股利。在具备条件的情况
下,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可进行中期分红。
  公司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可审议批准下一年中期现
金分红的条件、比例上限、金额上限等。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下一年中期分红上
限不应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
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三)公司现金分红的条件
  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发生,且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
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公司应实施现金分红。
  (四)现金分红比例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
配利润的 30%。
  (五)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
  公司可以根据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足额现金分
红及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并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摊薄等合理因
素,公司可以采用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具体分红比例由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六)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
平、债务偿还能力、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和投资者回报等因素,区分下列情
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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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公司在实际分红时具体所处阶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形确定。
  (七)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机制
  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
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
  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
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意见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
决议中记载独立董事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披露。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应当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股
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投资者电话、邮件、投资
者互动平台等多种渠道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
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八)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机制:
境发生变化,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
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平台等多种渠道广泛征集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意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等网络投票方式为社会公众股东参加股东大
会提供便利。股东大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
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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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公司近三年的分红情况
     最近三年公司现金分红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分红年度             2021 年度          2022 年度           2023 年度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83,454.93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59,087.01       -146,061.00       24,919.53
现金分红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                 -             -
比率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合计                                83,454.93
最近三年年均可供分配利润                               -360,076.16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占最近三年年均可
供分配利润的比例
  注 1:根据公司披露的《董事会 2021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说明》,公司拟定 2021 年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1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
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2021 年度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 834,549,312.60 元视同现金分红;
  注 2:根据公司披露的《董事会 2022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说明》,公司拟定 2022 年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2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
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注 3:根据公司披露的《董事会 2023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说明》,公司拟定 2023 年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3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
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公司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提高公司净资产水平,以提升
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三、公司未来股东回报规划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
划(2024 年-2026 年)(修订稿)》,股东回报规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本规划制订的原则
     在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的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
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每年按当年
实现的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向股东分配股利,并遵守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可供
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进行分配,且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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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是在综合分析企业整体战略发展规划、社会资金
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
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融资环境等情况,平衡
股东的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的基础上做出的安排。
  三、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一)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社会公众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以可持续发展和维
护股东权益为宗旨,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符合法律、法规
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在对利润分配政策作出调整的具体条件、决
策程序和论证过程中应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的意见,并严格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
  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利润分配:
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
  (二)利润分配方式及优先顺序
  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许可的其它方式;
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其中,公司现金股
利政策为剩余股利。利润分配中,现金分红优先于股票股利。在具备条件的情况
下,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可进行中期分红。
  公司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可审议批准下一年中期现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金分红的条件、比例上限、金额上限等。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下一年中期分红上
限不应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
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三)公司现金分红的条件
  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发生,且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
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公司应实施现金分红。
  (四)现金分红比例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
配利润的 30%。
  (五)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
  公司可以根据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足额现金分
红及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并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摊薄等合理因
素,公司可以采用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具体分红比例由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六)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
平、债务偿还能力、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和投资者回报等因素,区分下列情
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公司在实际分红时具体所处阶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形确定。
  (七)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机制
  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
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
  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
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意见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
决议中记载独立董事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披露。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应当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投资者电话、邮件、投
资者互动平台等多种渠道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
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八)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机制:
境发生变化,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
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平台等多种渠道广泛征集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意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等网络投票方式为社会公众股东参加股东大
会提供便利。股东大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
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九)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投入研发技改和
进行对外投资等,以扩大生产经营规模,优化财务结构,促进公司快速发展,确
保股东资产保值增值,最终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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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若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在实施现金分红时应扣减
该股东所获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公司资金。
  四、公司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结合或者法律许可的其他方式。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
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别是中小投资者)、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对公司正在实施的股利分配政策做
出适当且必要的修改,以确定该时段的回报计划。
  五、本规划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及实施,修订时亦同。”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第五节 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
                  司拟采取的措施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
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和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
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为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对
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并且相关主体对
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
  具体分析及采取的填补回报措施说明如下: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分析的主要假设和前提
  以下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公司
经营情况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
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营环境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于本次发行实际完成时间的判断,最终
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并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导致的股本变化。以截止 2024 年 6 月末总股本 4,545,777,226 股为基础,按照假
设测算发行价格为 9.50 元/股,假设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 40,000.00 万股测算。该
发行数量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不对实际发行数量构成承诺,
最终发行的股份数量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并实际发行为准。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发行费用的影响。本次发行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核准、发行
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均亏损 20 亿元、实现盈亏平衡、盈利 20 亿元三种情况进行测算。该假设分析系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法律法规作出,并不构成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下的公
司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
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金分红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假设 2024 年 12 月 31 日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净资产=2024 年期初数-2024 年实施的现金分红金额+2024 年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假设数+2024 年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前述数值不代表公
司对 2024 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的预测,存在不确定性。
该利润分配方案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对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实际分红以经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准。
   未考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
财务状况等(如营业收入、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为基础,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影响外,不考虑其他因素导致股本
发生的变化。假设不考虑公司已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对总股本的影响,除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外,无其他可能产生的股权变动事宜。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公司测算了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
响,具体情况如下: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项目
                      /2023 年度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总股本(万股)                   454,577.59       454,577.72    494,577.72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380,000.00
假设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万股)                                            40,000.00
假设情形一:2024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归母净利润均为-200,000 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24,919.53      -200,000.00   -200,000.0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460,833.88      -200,000.00   -200,000.00
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期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万元)
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4           -0.44          -0.4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4           -0.44          -0.4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
                                -1.04           -0.44          -0.44
(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
                                -1.04           -0.44          -0.44
(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71%          -8.41%         -8.3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
                              -20.63%         -8.41%         -8.30%
产收益率
假设情形二:2024 年盈亏平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归母净利润均为 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24,919.53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460,833.88                -              -
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期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万元)
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4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4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
                                -1.04               -              -
(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
                                -1.04               -              -
(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71%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
                              -20.63%               -              -
产收益率
假设情形三:2024 年扭亏为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均为 200,000 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24,919.53       200,000.00    200,000.00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项目
                      /2023 年度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460,833.88       200,000.00    200,000.00
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期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万元)
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4            0.44          0.4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4            0.44          0.4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
                                -1.04            0.44          0.44
(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
                                -1.04            0.44          0.44
(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71%           7.76%          7.6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
                              -20.63%          7.76%          7.66%
产收益率
 注: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指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
—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的有关规定进行计算。
     二、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会增
加,短期内公司净利润有可能无法与股本和净资产同步增长,预计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当年的公司即期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存在被摊薄的风
险。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能存在摊薄公司
即期回报的风险。
     三、关于本次发行必要性和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有利于增强公司整体盈利能力,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改善公司财务状况,提高抗风险能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
划,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关于本次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分析,
详见本预案“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猪场生物安全防控及数智化
升级项目和偿还银行债务。
    公司 2016 年以来大力发展生猪养殖战略,在国内出栏量保持行业前列。随
着生猪养殖行业向规模化、标准化、智能化、信息化方向快速发展,公司响应国
家号召,顺应行业发展趋势,将提高猪场标准化、智能化、信息化水平作为公司
生猪养殖业务发展的重要方向,本次募投项目中猪场生物安全防控及数智化升级
项目是公司高质量发展现有生猪养殖业务的重要举措,与公司现有业务紧密相关。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债务,将进一步改善公司财务状况,为
公司现有的业务提供良好的支持,有助于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
    五、公司从事募集资金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猪场生物安全防控及数智化
升级项目和偿还银行债务。
    在猪场生物安全防控及数智化升级项目中,公司进行了充足的人员和技术储
备。公司生猪养殖注重研发创新及人才储备,近年来,公司在生猪养殖领域围绕
养殖性能、养殖成本、运营效率、疫病防控等各方面积极开展研究,在育种及种
猪发展、养殖设备及生产自动化、污粪处理方法、种养模式探索等各个方面均持
续开展研究工作,推动各个环节的技术积累与创新,积极探索猪场升级优化的路
径,在猪场生物安全防控及数智化升级项目上储备了相应的技术,具备项目落地
的技术基础。
    同时,公司高度重视人才方面的储备,在顶层设计上引入了行业顶级专家闫
之春博士作为猪产业的首席科学家,在人才培养上成立新希望六和养猪大学,公
司近年来深入国内上百家农业类院校招聘数万名大学毕业生,并结合多种渠道的
社会招聘,为养猪业务储备人才,以满足未来高质量发展的人才需求。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六、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能导致投资者的即期回报有所下降,考虑上述情况,
公司拟通过多种措施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实现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
以增厚未来收益、填补股东回报并充分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一)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公司
制定了《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进行了明确。
    为保障公司规范、有效使用募集资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
公司董事会将继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保障募集资金用于指定的
投资项目、定期对募集资金进行内部审计、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
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二)积极落实募集资金使用,助力公司业务做强做大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猪场生物安全防控及数智化升级
项目和偿还银行债务,募集资金到位后,将进一步增强公司整体盈利能力,提升
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改善公司财务状况,提高抗风险能力,为公司现有的业务提
供良好的支持。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将缓解农牧行
业周期性波动及动物疫病带来的资金压力,增强公司对不利影响的抵御能力,为
公司维持稳健发展的态势奠定基础,力争早日实现预期收益,从而降低本次发行
对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三)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提供治理结构和制度保

    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股东权利,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董事会能够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决策,独立董事能够独立履
行职责,保护公司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提供科
学有效的治理结构和制度保障。
   (四)完善并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
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对《公司章
程》中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了修订,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
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等,完善了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机制以及利润分
配 政 策 的调 整 原则 。 同时 , 公司 已 制定 《 关于 未 来 三年 股 东分 红 回报 规 划
(2024-2026 年)(修订稿)》,建立了健全有效的股东回报机制。公司将严格
执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强化中小投资者权益
保障机制。
   七、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
   鉴于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保证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公司控股股东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
司、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望投资有限公司、成都好吃街餐饮娱乐有限公司、李
巍、刘畅以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永好先生承诺如下:
   “1、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
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
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公司/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
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为保证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根据中国证监会相
关规定,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
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
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
出具补充承诺。
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
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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