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05 证券简称:容百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3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
程>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相关情况
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及作废部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和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和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同意对 225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权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综上,公司已办理 1,193,929 股回购注销程序,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二、《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修订情况
鉴于前述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相关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对《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
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483,029,659
第 十 八 条 公 司 已 发行 股 份 总 数 为 第 十 八 条 公 司 已 发 行 股 份 总 数 为
股。
除以上条款的修改外,原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变更事项已授权公司董
事会办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宁波容百
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50)。上述变更尚需经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变
更登记,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或其指定人员办理上述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上述
变更内容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形成的《公司章程》同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