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石网科: 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8-02 22:4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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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030                证券简称:山石网科
       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
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以及《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
  一、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
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无关人员进
入会场。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会议现场办理签
到手续,并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
(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
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经验证后领
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
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
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
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股东
大会的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5 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予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
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部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
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
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务必在表决票上签
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
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一、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
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
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二、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产生的费用自行承担。本公司不
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8 月 13 日至 2024 年 8 月 13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2024 年 8 月 13 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
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议案一、《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
  议案二、《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
  议案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
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现场与会股东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读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十)休会,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结果及网络投票表决结果(最终投票结果以
公司公告为准)
  (十一)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二)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三)签署会议文件
  (十四)会议结束
 议案一、《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
和留住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核心骨干员工,充分调动其
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
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
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激励与约束
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7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和《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公告》。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二、《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了保证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
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
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7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
                   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本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激励
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缩股或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
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因激励对象离职而不得获授的限
制性股票份额或激励对象主动放弃的限制性股票份额直接调减或在激励对象之
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
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
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归属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
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登记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
《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9)授权董事会决定本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
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办理已身故的激励
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本激励计划;
  (10)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
其他相关协议;
  (11)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激励计划的条款一
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
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
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2)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
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
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激励计划
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
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
审议。
                            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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