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 希 望: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8-02 22:2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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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76          证券简称:新希望       公告编号:2024-51
债券代码:127015、127049              债券简称:希望转债、希望转 2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
三十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7 月 31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9 人,实际表决董事 9 人,会议的召开及表
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以传真方式会签,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进一步提质增效,充实资本实力,优化资产结构,提高抗风险
能力,促进高质量发展,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对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资格和条件进行了认真审查,
认为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各项资格和条件。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案的议案”
     结合公司内部经营改善情况及未来三年的资金情况,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
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调整了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中关于募集资金总额及发行数量、募
集资金投向的相关内容,调整后的发行方案如下,相关议案需逐项表
决: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方式,公司将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有效期内选择适
当时机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采取询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
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
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现金分红、送红股、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作
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
现金股利为 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 N。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有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由公司董事会
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符合中
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
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机构投资者。证
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
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
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深交所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
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根据发行对象申购的情况与本
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
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募集资金总额及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发行股票数量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除以最终询价确定的发行价格计算得出(计算结果出现不足 1 股的,
尾数应向下取整,对于不足 1 股部分的对价,在认购总价款中自动扣
除),且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
并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注册批复文件为准。
     在上述发行数量范围内,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视市场情况
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的发行数量。若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股份总数及募集资金总额因监管政策
变化或根据注册批复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本次股份发行数量及
募集资金总额届时将相应调整。
     若公司股票在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董事会决议
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回购、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导致本次
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
整。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限售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通过本次发行认
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减持本
次认购的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
执行。若前述限售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不相
符,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完成后至限售期届满之日止,发行
对象所认购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
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
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7)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金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合计            453,055.47    380,000.00
     项目投资总额高于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部分,由公司自筹解
决。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低
于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
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
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
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
有资金或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
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8)募集资金存放账户
  公司已经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相关制度,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必须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中,具体开户事宜将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确定,并在发行公告中披
露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相关信息。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9)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前滚存利润的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完成前的公司滚存利润由本次发
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发行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交所上市。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决议的有效期限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
发行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前述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逐项审议。本次发行方案经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后,需报深交所审核并报中国证监会注册,最终方案以深交所
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内容为准。
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修订了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新
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
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修订了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新
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
订稿)
  》。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更新了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
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新
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
分析报告(修订稿)
        》。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团有限公司少数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鉴于公司调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方案,同意公司终
止使用募集资金收购交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山东新希望
六和集团有限公司 9.2593%股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新
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使用募集资金收购山东新希望六和
集团有限公司少数股权的公告》
             。
公司少数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鉴于公司调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方案,同意终止公
司下属公司北京新希望六和生物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
金收购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徐闻新好农牧有限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新
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使用募集资金收购徐闻新好农牧有
限公司少数股权的公告》
          。
报的风险及填补措施(修订稿)和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
益保护工作的意见》
        (国办发[2013]110 号)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
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发[2014]17 号)和中国证监会
《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
见》
 (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法规的相关要求,公司就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对普通股股东权益和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
进行了分析,并结合实际情况更新了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及填补回报
的相关措施。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使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
得到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作出了相关承诺。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新
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的填补措施(修订稿)的公告》
及 2023 年 12 月 1 日公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新希
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
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的公告》
           。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年)(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
极回报股东,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中国证
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综合公司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
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修订了未来三年股东回
报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新
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 年
—2026 年)
       (修订稿)的公告》
               。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工作的安排,为高效、有
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发行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
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
事会决定在 2024 年 8 月 27 日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等 8 项
议案。
      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时间、地点为:
座-文轩会议中心四楼-中型会议室 A1。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3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证
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
                  。
      三、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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