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61 证券简称:浙江建投 公告编号:2024-065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议通过,具体内容为:以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未来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
数,按照固定比例方式分配的原则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5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共计
分配股利 54,067,004.90 元,送红股 0 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股东大会决议公
告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总额由 1,081,340,098 股变更为 1,081,342,111 股。按照“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
整分配总额” 的原则,公司利润分配方案调整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81,342,111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5 元(含税),共计人民币 54,067,105.55
元。由于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即“浙建转债”)正处于转股期,截至未来权益分派
方案实施时的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存在变动的可能性,最终分配股利金额以实施时股权
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权益分派。
二、本次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81,342,111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10股派0.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
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50000元;持
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
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8 月 8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8 月 9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8月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 年 8 月 1 日至登记日:2024 年 8 月 8 日),
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
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
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浙建转债,债券代码:127102)的转股价格将作相
应调整:调整前“浙建转债”转股价格 11.01 元/股,调整后“浙建转债”转股价格 10.96
元/股,转股价格调整起始日期为 2024 年 8 月 9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n.cn)同日披露的《关
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西路 52 号建投大厦
咨询联系人:沈康明 张凯奇
咨询电话:0571-88057132
传真电话:0571-88052152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