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76 证券简称:ST 易事特 公告编号:2024-048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
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37),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
[2024]88号)(以下简称“《事先告知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9.4条规定,公司股票于2024年7月9日起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规定“公司因触及第9.4条第七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
应当至少每月披露一次差错更正进展公告,直至披露行政处罚决定所涉事项财
务会计报告更正公告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意见等文件”。
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原因
公司于2024年7月5日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
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事
先告知书》。根据《事先告知书》认定的情况,公司披露的2017年至2021年年度
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
第9.4条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
险警示:(七)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载明的事实,公司披露的年
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但未触及第10.5.2条第一款规定情形,前述财务
指标包括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或者负债科目”,
公司股票于2024年7月9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
月5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
告》(公告编号:2024-038)。
二、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
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工作人员就《事先告知书》涉及的情况进行仔细梳理、研判并
开始内部整顿、整改工作。针对相应财务报表的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工作尚在有
序开展中。公司将尽快对相应年度的财务信息进行追溯重述,会计师事务所届时
将对此出具专项审核意见。
“公司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本所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其他风险警示:
(一)公司已就行政处罚决定所涉事项对相应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
(二)自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已满十二个月。”公司将在中国
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二个月后及时提出申请,争取尽早撤销风险
警示。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警示相关事项进展,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
第9.9条的规定每月披露一次进展公告,直至披露财务会计报告更正公告及会计
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意见等文件。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
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