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66 证券简称:济川药业 公告编号:2024-042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7/23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 2,500 万元~5,000 万元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用途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 0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0%
累计已回购金额 0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0 元/股~0 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2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
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 万元(含)且不超
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8 元/股(含)。回购股份实
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
露的《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
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37) 。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
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 2024 年 7 月 31 日,公司尚未实施股份回购。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
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