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65 证券简称:飞鹿股份 公告编号:2024-084
债券代码:123052 债券简称:飞鹿转债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相关约定:在本次发行的
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 A 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9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
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 2024 年
若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公司将于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
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飞鹿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飞鹿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70
为人民币 100 元,共计 1,770,000 张。
(二)“飞鹿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2020]580 号文同意,公司 17,700 万元可转债于 2020 年 7
月 3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飞鹿转债”,债券代码“123052”。
(三)“飞鹿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飞鹿转债”转股的
起止日期:即自 2020 年 12 月 11 日至 2026 年 6 月 4 日。
(四)“飞鹿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飞鹿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 9.90 元/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飞鹿转债”
最新转股价格为 6.01 元/股。
二、“飞鹿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一)修正条件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 A 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
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9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
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
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
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
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的交
易均价,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
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
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
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等。
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
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
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预计触发“飞鹿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具体说明
公司股票自 2024 年 7 月 22 日至 2024 年 8 月 2 日已有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90%(即 5.41 元/股),若后续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继续低
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90%,预计将有可能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募集说明
书》等相关规定,若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公司拟于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当
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并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修正或者
不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的提示性公告,同时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时履行
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飞鹿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 2020 年 6 月 3 日登
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
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