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98 证券简称:引力传媒 公告编号:2024-022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
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对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
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
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如下:
公司于2024年7月23日至2024年8月1日在公司内部公示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
姓名和职务。在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含
控股子公司,下同)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
等资料。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公司对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并结合监事会的核查结果,监事会
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
任职资格。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次激励计划的激
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