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维股份: 云维股份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8-02 18:14:07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 2024 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2024年8月1日
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独立董事3名,实际参加
表决独立董事3名。经3名独立董事共同推选,由施谦主持会议,
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本公司《公司
章程》的规定。
  独立董事本着基于客观、独立的立场,对拟提交第十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的部分议案进行了会前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具体
如下:
  一、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增补李猛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专门会议审核意见:公司董事会对董事候选人李猛先生的提
名,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程序合法。经审阅董事候选人李猛先生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未
发现其有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中有关规定的情况,以及
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之现象,其
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具备担任公司董事候选人所应具备
的能力。同意对董事候选人李猛先生的提名,李猛先生的任职尚
待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增补李猛先生担任公司董
事,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
任李猛先生为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专门会议审核意见:本次聘任财务负责人审议及表决程序符
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任
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
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
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
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
财务负责人的其他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李猛先生担任公司财务
负责人,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
股股东对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延期变更的议案》。
  专门会议审核意见:本次公司控股股东变更承诺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变更方案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
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发展造成
不利影响,有利于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以下无正文,为独立董事签字页。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云维股份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