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07 证券简称:格灵深瞳 公告编号:2024-022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后持股比例低于5%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2024年7月23日至2024年7月31日,公司股东HSG CV IV Holdco IX, Ltd.(以
下简称“红杉中国”)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持股比例从5.49%减少至4.999996%,
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 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日收
到股东红杉中国发来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其相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
下: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HSG CV IV Holdco IX, Ltd.
Maples Corporate Services Limited, PO Box 309,
注册地址 Ugland House, Grand Cayman, KY1-1104, Cayman
Islands
授权发行股本 1,000股
注册证明书编号 CT-318874
董事 Mimi Yang
企业类型 豁免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 投资持股
出资人及比例 HongShan Capital Venture Fund IV, L.P.持股100%
成立日期 2017年1月12日
通讯地址 香港金钟道88号太古广场二座3613室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份共计1,269,200股,累计减持比例为0.49%,交易股份性质为流通A股。权益变动
的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 减持数量 减持价格区间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比例
名称 (股) (元/股)
红杉 2024年7月23日-
大宗交易 1,269,200 10.82-10.84 0.49%
中国 2024年7月31日
注:上表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本次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 (%) (股) (%)
红杉中国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4,217,846 5.49 12,948,646 4.999996
四、其他事项
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
定性文件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就本次权益变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
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
露的《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在大宗交易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内,其将根据证券市场整体状况及自身资金需求等多
方面因素决定是否继续实施减持,并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继续督促其严格执行减持相关规定,并及时向
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