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93 证券简称:奥浦迈 公告编号:2024-036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浦迈”或“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8月2日通过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
相关资料已于2024年7月26日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肖志华先生召集
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
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
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的会议决议如下: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上海奥浦迈
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
定以及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
公司与本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符合《激励计划》中授予条
件的规定,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董事会同意《激励计划》
中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日为2024年8月2日,授予价格为25.00元/股,
并同意向符合条件的47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17.60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肖志华、贺芸芬、倪亮
萍回避表决,获全体无关联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