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精工: 关于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8-02 00:5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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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11       证券简称:东方精工       公告编号:2024-043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谢威炜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特别提示: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精工”)董事、
副总经理谢威炜先生,拟自本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即自 2024
年 8 月 23 日起,至 2024 年 11 月 22 日止),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
份不超过 188,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015%)。
   公司于近日收到董事、副总经理谢威炜先生出具的《关于拟减持公司股份的
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谢威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752,000 股,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约为 0.06%,其中无限售流通股数量为 188,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约为 0.015%。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的激励股份中,已行权并解除限售的股份。
   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送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调整。
年 8 月 23 日起,至 2024 年 11 月 22 日止)。减持期间如遇到《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第十三条规定的买卖股
票的窗口期限制,则不得减持股份。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上述股东此前已作出的承诺一致
   谢威炜先生承诺:在任职期间,将向公司申报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截
至本公告披露日,谢威炜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谢威炜本次拟减持股份计划,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
办法》、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规定的情形,亦不存
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等相关承诺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持股份计划。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
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施与否,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持续经营
产生影响。
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谢威炜先生出具的《关于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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