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29 证券简称:东来技术 公告编号:2024-034
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
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3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
简称“本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处理,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
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
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核实<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发表了核查意见。
次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东来技术第
(公告编号:2021-018)、
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东来技术第二届监事
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公告。
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22),根据公
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王健胜先生作为征集人就 2021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
投票权。
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 年 8 月 19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1-023)。
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
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
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次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东来技术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1-024)、
《北京大成(上海)律
师事务所关于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之法律意见书》。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
告》(公告编号:2021-025)。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对授予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授予
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
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公告编号:2021-030)、
《东来技术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东来技
(公告编号:2021-029)、
术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东来技术关于向
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等公告。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
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次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第二届董事
(公告编号:2021-038)、
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公告编号:2021-037)、
决议公告》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等公告。
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
一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
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
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公司于次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调整公
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31)、
《关于
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33)。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
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
二、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和数量
根据《激励计划》及《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第三个归属
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如下:
归属期 对应考核年度 考核指标
以 2020 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为基数,2022
第二个归属期 2022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8%或净利润增长
率不低于 38%
以 2020 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为基数,2023
第三个归属期 2023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72.5%或净利润增
长率不低于 72.5%
注:1、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
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2 年年度出具的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3]第 ZA11716 号),2022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9,364.62 万
元,同比 2020 年下降 3.52%,实现净利润 2,150.92 万元,同比 2020 年下降 72.55%。
均未达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 年年度出具的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 ZA11713 号),2023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51,894.82 万
元,同比 2020 年增长 27.20%,实现净利润 5,167.36 万元,同比 2020 年下降 34.05%。
均未达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激励计划》及《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的 9 名激励对象以及预留授予的 3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前述离职激励对象已授予
但尚未归属的 63,100 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按作废处理;由于首次授予和
预留授予的第二个归属期、第三个归属期公司均未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所有激励对象当期未能归属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因此
因公司未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原因,未离职的所有激励对象当期未能归属
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761,860 股作废失效。综上,本次作废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总计为 824,960 股。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
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
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
心团队的稳定性。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公司董事会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
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因此,一致同意作废处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
分第二个归属期及第三个归属期相应限制性股票。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
已就本次作废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
股权激励信息披露》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作废符合《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科创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
四次会议决议》;
《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