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国际: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证券之星 2024-08-01 23: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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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福建华电福瑞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中国华电集团发电运营有限公司所持标的公司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
“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
                       “上市公司在十二个月内连
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
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
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期限
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
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
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上市公司在本次董事会召开前 12 个月内未发生《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重大购买、出售资产的交易行为,不存在需纳入本
次交易的累计计算范围的情况。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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