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53 证券简称:庚星股份 编号:2024-053
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经核查发现,
公告中“二、议案审议情况”之“(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表述有误,
现对原公告内容进行更正,具体更正内容如下:
更正前:
鹏、蒋彬彬、雷安华、张燕当选非独立董事,议案 16 中王锡伟、虞丽新当选独立
董事。鉴于公司独立董事封松林、张立萃、张秀秀均被罢免,本次股东大会当选独
立董事仅 2 名,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一,公司
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尽快完成独立董事的补选工作。根据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封松林、
张立萃、张秀秀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直到公司完成剩余独立董事的补选工
作。
更正后:
鹏、蒋彬彬、雷安华、张燕当选非独立董事,议案 16 中王锡伟、虞丽新当选独立
董事。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罢免相关独立董事及补选独立董事后,导致独立董事人数
不足法定人数,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自本次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起 60 日内完成空缺独立董事的补选工
作。
公司将更新披露《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详情请参见公
司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更新版)》。
除上述内容更正外,公司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公司对本次公告更正给广大投
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