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76 证券简称:新北洋 公告编号:2024-058
债券代码:128083 债券简称:新北转债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8 月 1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8 月 1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8 月 1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 至 9:25,9:30 至
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67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8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260,827,96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
份总数的 41.297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及股东
授权委托代表共 149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37,234,56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
数的 5.8954%。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51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39,710,86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6.2874%。
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三、会议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281,534,232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4549%;
反对 16,476,299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278%;弃权 51,6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3,182,56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58.3790%;反对 16,476,29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99%。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以累积投票制选举刘志刚先生、黄雪莹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
期限自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
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275,109,254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
络投票,且为未累积的股份总数)的 92.2992%。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275,092,25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
络投票,且为未累积的股份总数)的 92.2935%。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法律顾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顾慧、刘闯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
了见证,并出具了《关于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
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