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名医药: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8-01 20:2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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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81     证券简称:未名医药         公告编号:2024-036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
次会议于 2024 年 7 月 31 日上午 10 时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 11 名,
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11 人,分别为:岳家霖、刘文俊、岳莹、黄桂源、于秀媛、
于文杰、肖杰、张荣富、刘洋、夏阳、赵辉。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7 月
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
次会议逐项审议了如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议案》
  为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提升资产质量、提高运营效率,公司拟在山东产权
交易中心通过公开挂牌方式出售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未名天源生物科技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未名天源”)持有的营口营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营
口化工”)26.8380%股权。本次交易以评估报告为依据,首次公开挂牌转让价格
不低于资产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的评估价值。由于本次拟转让参股公司股权事项
拟通过公开挂牌的方式进行,最终交易价格将根据产权交易等相关规则市场化产
生和确定。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营口化工股权。
  本次拟转让参股公司股权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因本次拟转让参股公司股权事项将以公开挂牌方式进行,受
让方尚未确定,目前无法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如果经公开挂牌程序确定的受
让方为公司的关联方,公司将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为顺利完成公司本次公开挂牌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相关工作,根据法律、法
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关法律、
法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公开挂牌转让参股公司股份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制定、调整、实施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包括不限于调整转让底价等;全权办理
产权交易所挂牌的相关手续;与意向受让方沟通、签署具体的交易合同;办理标
的资产的交割与工商登记等事宜。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2 票。
  董事于秀媛女士对该议案弃权,发表表决意见为:属于原有公司优质成熟延
续产业,并且尚有比较好的发展空间,对公司多元化发展有益。
  董事于文杰先生对该议案弃权,发表表决意见为:应将公司优质资产实现最
大经济效益,公司需多元化发展。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了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
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
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制定《舆
情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舆情管
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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