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66 证券简称:聚合顺 公告编号:2024-058
转债代码:111003 转债简称:聚合转债
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常德聚合顺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常德聚合顺”),属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不存在关联担保;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本次为常德聚合顺提供最
高额保证,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12,500 万元。截至 2024 年 7 月 31 日,公司已实际
为常德聚合顺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12,500 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和 2024 年 4 月 26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及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4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
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所属 4 家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 20 亿元,
其中为常德聚合顺提供的担保不超过 2.5 亿元。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 2024 年
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及《杭州聚合顺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本次担保事项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常德聚合顺日常经营需求,公司提供合计 12,5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无反担保。
担保额度 债权人
担保人 被担保人
(万元) (授信银行)
杭 州 聚 合 顺新材 常德聚合顺新材料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
料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州城西支行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货物道路运输;贸易代理及进出口贸易(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
技术除外);通用设备、专用设备、仪器仪表、电子产品(不含电子出版物)的销
售;新材料技术开发、咨询、交流、转让、推广服务;环保、节能的投资(限以自
有合法资金(资产)对外投资,不得从事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短期财务性投资及
面对特定对象开展受托资产管理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单位:万元
科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未经审计)
总资产 27,354.05 38,772.24
负债总额 14,829.75 24,905.62
净资产 12,524.30 13,866.62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40,176.81 12,322.94
净利润 263.40 142.32
上述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目前尚无影响被担保人偿债
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西支行(以下简称“甲方”)
担保额度:12,500 万元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反担保情况:无
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借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借合同的约
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复利、罚息、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
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借出方根据主合同约
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
律师费等)。
保证期间:若主合同为借款合同或贵金属租借合同,则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
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或贵金属租借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甲方根据主合
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或贵金属租借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或贵金属租借提前
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若主合同为银行承兑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对外承付之
次日起三年;若主合同为开立担保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履行担保义务之次日
起三年;若主合同为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支付信用证项下
款项之次日起三年;若主合同为其他融资文件的,则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确定的债权
到期或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系保障常德聚合顺日常经营需求所进行的担保,被担保方信用状况良
好,自主偿付能力充足,且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常德聚合顺的经营管理、
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整体风险可控。通过本次担保,有利于保障子公司正常运
营的资金需求,提升其经济效益,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不会影响公司股东利益,
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4 年 7 月 31 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担保总额指已批准的担
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额之和)、对外担保余额分别为 200,000 万
元、141,935 万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16.87%、82.94%,担保
对象均为公司子公司。
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
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