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莱光学: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8-01 18:20:06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88502      证券简称:茂莱光学         公告编号:2024-042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4/27,由副董事长、总经理范一先生提议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             25,000,000 元~50,000,000 元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用途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            235,475 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0.4460%
累计已回购金额            26,012,094.67 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94.88 元/股~118.80 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
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
励,并在回购完成后三年内予以转让。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 万元(不含);回购价格不高于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回购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回购期
限为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27 日、2024 年 5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
的公告》、《关于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于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
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 年 7 月 31 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235,475
股,占公司总股本 52,800,000 股的 0.4460%,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118.80 元/股,
最低价为 94.88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6,012,094.67 元(不含印花税、
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
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茂莱光学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