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53 证券简称:龙建股份 编号:2024-060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公告是对公司已披露的编号为“2022-035”“2022-051”“2024-040”
“2024-049”临时公告的后续进展公告。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尚未开庭。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 涉案的金额:37,355,294.90 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目前暂时无法判断是否对公司本
期利润和期后利润产生影响。
一、诉讼案件情况
(一)诉讼各方当事人
管辖法院: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人民法院
原告:陈五星
被告一: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二:乌鲁木齐市城市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人:新疆七星建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基本案情
式收到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达坂城区法院)送达的
陈五星诉公司、乌鲁木齐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合同纠纷
案件相关诉讼文书(详情请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
“2022-035”号临时公告)
。
原告陈五星与公司、乌鲁木齐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
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达坂城区法院于 2022 年 6 月 1 日立案,原告
陈五星无正当理由未按期缴纳案件受理费,应当按撤诉处理。达坂城区
法院(2022)新 0107 民初 326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本案按陈五星撤回起
诉处理。
鲁木齐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乌鲁木齐市城市交通投资
有限责任公司(详情请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2-051”
号临时公告)
。
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本案按陈五星撤回起诉处理(详情请见公司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4-040”号临时公告)
。
向达坂城区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裁定对公司银行账户进行保全冻结。
(详情请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4-049”号临时公告)
二、诉讼进展情况
公司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人民法院寄出解除保
全申请书,以提供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行出具的法院保全财
产解封保函,作为等额担保,请求法院解除对公司的财产保全措施。
院出具(2024)新 0107 民初 255 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解除对被
申请人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总计价值 37,355,294.90 元财产的保全措
施。
三、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目前暂时无法判断是否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产生影响。公司
将持续关注该诉讼进展,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尚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除本诉讼外,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内)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
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特此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报备文件
民初 255 号之一民事裁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