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4)
证券代码:海印股份 证券简称:000861 公告编号:2024-52 号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暨股票复牌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海印股份;证券代
码:000861)将于 2024 年 8 月 1 日(星期四)开市起复牌。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事项,公司股票自 2024 年 7 月 18 日开市时起停牌。经审
慎研究,公司决定终止筹划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公司股票自
一、 本次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商业物业运营业务和金融服务业务,当前正加快向
新能源业务扩展的过程中。为进一步丰富和完善公司在新能源业务的
布局,公司拟通过外延并购的方式在保持主业正常经营的前提下,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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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与公司现有新能源业务产生协同效应的公司,扩大公司新能源业务
扩摸,充分发挥整合效应,提升上市公司市场竞争能力。同时,经初
步了解,江苏巨电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巨电公司”)
生产的产品可应用于储能项目,如能有效整合,预计能与公司光伏发
电项目产生协同效应。
①标的公司情况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标的资产为江苏巨电公司 51%股权。
② 主要交易对方
福建巨电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江苏巨电公司 60%股权。
③本次交易方式
本次交易的交易方式预计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资
产。
二、 公司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期间的相关工作
在筹划本次重大事项期间,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积极推进本
次交易相关的各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股价异常波动,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24 年 7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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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宜进行了积极的商讨、沟通和洽谈;选聘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
项的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并组织中介机构于 7 月 23 日至 7
月 27 日期间展开尽职调查工作,现场考察产线情况,详细核查标的
公司历史沿革、股东情况、公司治理、业务开展、财务状况、劳动人
事、关联交易等各方面情况,对标的公司主要负责人及各部门主管进
行详尽访谈,督促中介机构完成尽职调查报告。
露义务,并向广大投资者提示了本次重大事项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三、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原因
自 2024 年 7 月 17 日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启动以来,公
司与交易对方及标的公司就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进行了深入
的沟通,并积极组织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对相关的标的资产开
展尽职调查等工作,完成了包括现场考察产线情况,详细核查标的公
司历史沿革、股东情况、公司治理、业务开展、财务状况、劳动人事、
关联交易等各方面情况,对标的公司主要负责人及各部门主管进行详
尽访谈等,并针对交易方案的细节进行深入审慎的研究论证并就交易
方案进行了多次协商。
截至本公告日,参考中介机构的尽职调查结果、标的公司涉诉
及业绩亏损情况,并综合考虑了本次交易事项所面临的相关不确定性
因素,公司认为本次交易不及预期,且双方未能就核心条款达成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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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继续推进预计无法短期内改善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增强持续经
营能力,且无法有效控制上市公司风险,在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并与交
易对方协商一致后,为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及公司利益,公司
本着审慎的原则,决定终止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
四、终止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相关交易方未就本次交易具体方案
最终签署实质性协议,各方对终止本次交易无需承担违约责任。公司
目前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终止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不会对
公司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仍将继续围绕公司
发展战略,在坚持做好主业的同时,继续寻找新的发展机会,提升公
司可持续发展及盈利能力,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价值。
五、终止筹划的决策程序
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无
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六、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情况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本次交易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
记,并对相关人员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自查。经自查,不存在内
幕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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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股票复牌安排
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 2024 年 8 月 1 日
(星期四)开市起复牌。
八、承诺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承
诺自股票复牌之日起至少 1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九、其他事项
公司对本次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给投资者带来的不
便深表歉意,同时对长期以来关注和支持公司发展的投资者表示衷心
感谢!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
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一日